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工作机制】2001年,市计生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调整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充实加强了市计生委领导班子。召开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强化了各县(市)区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县(市)、区强化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农村改革合乡并村后,各县(市)和郊区做到计划生育机构不撤、人员不减、报酬不变,并向社会公开招聘村计生员。年内县(市)、区以上政府为计生部门解决经费、车辆、人员、编制等难题84件。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佳木斯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贯彻中办厅字[2000] 8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配备了与计生委同职级的计生协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全市有计划生育基层协会组织1 631个、会员8.7万名。计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市各级计生干部共计255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70人,中专文化138人,分别比两年前提高15%和21%。竞争上岗技术人员124人,占技术人员总数的71.7%。技术人员173人,占计生人员总数的67.8%。从参加竞聘的 2 525人中招聘 1 105名村计生员,占村总数的 87.8%。截止三季度统计,全市总人口2 258 517人,计划生育率96.48%,一孩计划生育率98.43%,出生率7.03%0,自然增长率3.31‰。
【宣传教育】2001年,市计生委把生育文化建设作为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认真实施“四项工程”。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机,开展经常性宣传。全市农村7 6%的村屯有宣传一条街,更新标语5 914条,彩绘板 653块,普通板1 123块,更换宣传挂图5 000套,印购宣传品184 750份。各级计生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共组织“三下乡”文艺演出 155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计生协会成立21周年纪念日,开展了“计划生育、振兴中华”万户独生子女家庭签名活动,参加签名近10万人。在“三江国际旅游节”期间,组织全市独生子女书法、绘画大赛。市计生委筹资6万元,印发5万张图文并茂的婚育新风宣传画,免费送到基层。发挥媒体作用进行专题宣传。市计生委与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新闻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题宣传的通知》,签订了计划生育专题宣传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市开办计生工作电视专栏39期、电台专栏19期,报纸刊登有关文章、信息百余条。县以上党校讲授专题课14期。
【保健服务】2001年,市计生委会同市卫生局、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初级生殖保健的实施方案》,联手开展生殖保健工作。全市有 283 955名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了普查,普查率92.25%;治疗人数104 737人,治疗率70.65%;治愈79 500人,治愈率75.9%。在保证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前提下,知情选择面农村达 92%以上,城市达100%,全市综合节育率达91.86%,本期长效节育率 93%。认真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及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桦南县、汤原县承担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福施福”观测论证工作及富锦市承担的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桦川县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的基项调查工作均按省项目组的要求全面完成任务。
【综合治理】2001年,市计生委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力度。下发了《佳木斯市计划生育工作职青分工及考评办法的通知》,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办法,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落实了对流动人口的“两地”共同管理。全市流入成年人口 14 749人,查验 13 396人,查验率达90.82 0A;流出成年人口12 035人,核发10 950人,核发率90.98%。公安部门深入城、郊区进行现场办公,办理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9 730 个,查验婚育证明7 794人,查验存档率80.1%;市工商部门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工商执照查验存档率82%,劳动部门就业证查验存档率89.7%,外出就业人员婚育证明查验率 92.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共清查出自立收费项目、办理流动人口证超标准收费及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无偿变有偿收费共计21 000元。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3件,答复处理 300件,办案率100%,结案率99%。无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在基层基本杜绝了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发生。
【基础工作】2001年,市计生委抓住迎国检契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投资1万元印发《县、乡、村三级技术文本》5 000份,下发了《关于迎国检开展自检自查的实施方案》,实行市分工包县、县包乡、乡包村的工作责任制,市计生委成立6个工作组,深入6县5 区进行指导。各县(市)、区都落实了包保责任,计生干部下基层蹲点指导,保证国检工作的顺利启动和稳步推进。市计生委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方案》。各地都成立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达 258个,占全市总村数的20.5%。市、县两级投入108万元,新增服务站室面积950平方米。乡级投入 53.85 万元,改扩建面积1 077平方米。村级服务室建室率达99.6%。为提高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加快区域网络建设步伐,采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各县(市)区都建立了主页,开展了电子邮件服务,各乡镇均实现微机管理,初步实现了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及数据统计分析及信息采集网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