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资源调查】2001年,保护区管理局在历年资源调查、科学考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全面完成了进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材料整理和编辑工作,并报送国际湿地局。同时,完成了“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1—2010)”的编制、专家评审和报批工作,为今后的保护区建设与发展构划了蓝图,奠定了基础,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国际合作】2001年,保护区从与俄罗斯自然保护区毗邻,三江湿地与珠江、长江三角洲湿地并称中国三大湿地的地缘优势出发,加强北半球海洋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把增加两国间、两区自然生态连续性和互补性,建立跨国界、跨行政辖区的国际联合自然保护区的构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我国外交部驻俄哈巴总领事馆的帮助与支持下,于 6月19日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大赫黑契尔国家自然保护区就两区共同保护乌苏里江流域自然资源签署了正式合作协议,成立了中俄两区乌苏里江流域自然环境联合保护委员会,协调双方合作事宜。这项联合保护行动受到国际自然保护组织的关注,世界自然基金会 (WWF)派员参加两区的合作保护委员会。基本形成了东北亚湿地国际联合保护网络,使这一地区的保护面积达到12万平方公里,保护动物达400 余种,植物近千种。
【保护区建设】2001年,保护区根据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要求,总投资 41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0万元,地方配套167万元。保护区科研办公综合楼及庭院附属设施、抓吉管理站、抓吉水文观测站、海青管理站和气象观测站办公综合楼的建设任务,成为三江平原生态保护的代表性建筑和生态保护领域对外的窗口单位。购置了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影视宣教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巡护装备,完成了两块大型区碑的建设工作和部分界碑、界桩的设置工作。改善了办公条件,增添了科技手段。积极参与实施中国GEF湿地项目,全年共参加 GEF项目培训班8次,累计 270天,培训人员50余人次。通过培训增加了各层次人员对湿地的了解,提高了管理技能,完成了 GEF项目设备组织验收工作,按照 GEF项目要求及时入帐。全年共接受中国湿地GEF项目资助电脑、摄像机、卫星定位系统(GPS)、望远镜、巡逻艇等设备18台套,合人民币25.5万元。
【依法治区】2001年,保护区进一步增强了保护区的管理和科研能力。持续开展以“禁五乱、三清理、一净化”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打击和季节性攻势。开展了“严禁乱砍滥伐、乱侵滥占、乱捕滥捞、乱捕滥猎、乱开滥垦、清河泡、清山林、清闲散户等一系列整治工作。清理鸭绿河、乌苏里江河流40余条,处理销毁网杖子1.5万延长米,地龙160余个,拆除地窝棚、鱼窝棚30余处,确保了保护区域的稳定。有效遏制了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涉区违法案件发案率比上年下降了30%,侦破结案率达到95%以上。
【科技工作】2001年,保护区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坚持“区校挂钩”和与科研单位联合开展科研活动,加快科研步伐。较好地发挥了开发区的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科技带头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科研课题和论文编写工作。承担了《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报告》、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 等 3个国家科研课题,完成了《关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资源立法研究》、在《野生动物》、《湿地通讯》、《鹤类通讯》、《齐齐哈尔大学学报》、齐齐哈尔大学《高师理科学刊》等专业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其中《三江平原野生动物评估》、《三江自然保护区猛禽调查与研究》、《三江自然保护区东方白鹳保护与研究》等学术论文,被国际、国内研讨会论文集收录和国内外专业杂志、学报采用转载。在海青、清水河、抓吉管理站辖区制作东方白鹳巢30个,并对原有旧巢进行修复。在春秋鸟类迁徙调查中,对卢清河泡鸟类进行全天候重点观测和调查,培养了 4名观鸟员,协助省立法调研组开展了黑龙江东部地区湿地类型保护区立法调研。参加了世界自然基金会资助的在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举办的湿地管理学习班。在全区内开展征集动物标本活动,使保护区标本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初步形成了规模。
【宣传教育】2001年,保护区管理局加强全民自然保护意识和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开展日常宣传,宣传自然保护的意义,讲解湿地知识,介绍世界湿地动态。在当地电视台开办了《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电视专题讲座,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对上宣传报道,年内中央电视台共采用由省、市电视台推荐上去的稿件19篇,省、市电视台用稿27篇,报刊用稿17篇。与所在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单位、驻军部队紧密配合,共同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积极开展“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以“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和“让野生动物与人类友好相处于新世纪”为主题,分别在海青、抓吉、清水河及区管理局所在地的抚远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研讨会5 次,举办野生动物标本展览5天,参加学习的中小学生达 1 500余人次,印发宣传单5 000余份,展示悬挂大型宣传标语15幅,出动车辆20台次,参加人数达8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 5 000多人,宣传面达6个乡镇21个村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