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佳木斯市委员会、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三届“十佳公仆”、“优秀公仆”的决定
佳木斯市第三届“十佳公仆”、“优秀公仆”
中共佳木斯市委员会、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三届“十佳公仆”、“优秀公仆”的决定
中共佳木斯市委员会、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第三届“十佳公仆”、“优秀公仆”的决定
(2001年6月25日)
全市第三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在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下,在各基层单位的积极支持下,通过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和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选拔,从各条战线的国家公务员和基层干部中,评选出一批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好公仆。他们是党员干部的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拼搏进取,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以姓氏笔划为序)抚远县民政局局长毛德才,佳木斯市客运总站站长、党委书记王国君,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校长付晓秋,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所长左远志,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刘国光,佳木斯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任延禄,同江市委书记孙伟经,汤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鹤立中队队长李承志,佳木斯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李盛茂,东风区检察院检察长谷小平10名同志为佳木斯市第三届“十佳公仆”称号(享受市劳动模范标兵待遇);授予前进区站前办事处党委书记于爱晶,佳木斯市勘察测绘院院长王贺生,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王淑嫒,桦南县石头河子镇党委书记刘殿才,永红区教委主任闫晓芳,郊区林业局局长张振武,郊区大来镇副镇长张富贵,桦川县水务局局长、党委书记孟庆国,佳木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侯淑清,向阳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队长胡海滨,富锦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赵本成,富锦市农业局副局长、总农艺师麻晶莉12名同志为佳木斯市第三届“优秀公仆”称号(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
同时,授予中共佳木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佳木斯市东风区委员会、中共富锦市委员会、中共汤原县委员会、佳木斯市卫生局、佳木斯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为佳木斯市第三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
荣获“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荣誉称号的同志和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励,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再立新功。
全市广大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努力向“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学习。学习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学习他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埋头苦干,不尚空谈,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务实态度;学习他们严格自律,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乐于奉献,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高尚品格。
全市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十佳公仆”、“优秀公仆”,把凝聚在“十佳公仆”、“优秀公仆”身上的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化为千百万人的行动,同心同德,团结奋斗,为推进“再造一个佳木斯”的进程,加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