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强化劳动就业管理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强化劳动就业管理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强化劳动就业管理 ——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情况综述
2002年,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指挥部明确制定了全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再就业工程的 7项工作目标及17项具体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定期立会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由于任务、责任明确,工作扎实有效,取得明显效果。全市共筹集社会保险资金53 774万元。其中,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5 027万元,追缴历史陈欠 2 459万元;收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5 800万元;收缴失业保险费1 939万元;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3 430万元,工伤保险费53万元,生育保险费21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5 045万元(再就业扶持资金4 770万元,增加养老保险待遇资金8 577万元,当期补缺V1资金11 718万元)。全市共发放各类社会保险资金42 133万元。其中: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2 318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 47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2 311万元,支付基本医疗费 1 907万元,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1 127万元。安置35 9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和市场从业。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 990万元,下拨救灾款625万元。
1、继续巩固两个确保。一是继续采取最低缴费额办法, 做到企业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年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30多个工作组,对全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缴费能力逐户审核认定,下发了市区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额征缴计划。市地税部门按照征缴计划,实行收费与收税同步进行,加大征缴力度。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欠缴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做到了企业养老费应收尽收。二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先后两次按时为全市62 35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提高养老保险金待遇,在原有基础上月人均提高64元。三是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不断增强支付能力。针对全市收缴的企业养老保险费仅占发放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的 46%,满足不了当期发放需求的实际问题,通过扩大覆盖面,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等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养老保险资金。共计争取上级资金21 405万元,成为全省获得上级资金支持最多的地市之一。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市劳动保障部门以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建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养老保险扩面攻坚战,抽调了50余名业务人员成立 9个推进组,深入企业开展扩面工作,使全市参保企业户数达到1 258户,参保职工达到150 917人。目前,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参保率达 80%。二是失业保障功能逐步增强。面对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加快,失业人员急剧增加的新情况,市社会保障系统在调整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失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把全市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录入数据库,实行微机化管理。并严把审核发放关,用好用足有限资金,按时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三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19 100人,比上年末增加8万人。全年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 430万元,支付医疗费 1 90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节余1 523万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742万元,统筹基金结余 781万元。积极构筑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实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有 5.1万人参加了大病医疗保险,保险费达280万元,支出280万元,基金收支平衡。还制定了《公务员医疗救助办法》、《困难企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待审批后实施。四是城市低保范围逐步扩大,保障能力增强。全市保障人数已达82 642人,比上年末增加27 907人,发放低保资金4 990万元,是佳市历史发放最好的时期,基本满足了社会稳定的需要。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再就业活动。一是全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上,投入70万元建设资金,建立了 5个区级劳动力市场,规范了市场秩序,为市场务工人员提供了服务活动场所,净化了城市环境。二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再就业工作的落脚点。依托地缘和资源优势,向以边境民间贸易活动为主的对俄基地输出劳动力600余人,通过与沿海地区和内地发达城市开展城市合作,对外输出劳务3 846人。三是强化对市场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场从业人员就业登记管理实施意见》,并确定了58家首批试点单位,抽调40余名处科级干部组成 5个推进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登记工作,同时为市场从业人员办理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实现劳动力的社会化管理。四是成功地举办了第五届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洽谈会期间共有 292个用工单位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 4 853个就业岗位,并有俄方、上海华宇物流集团等38个用工单位直接与求职者交流洽谈,现场达成用工协议 3 169人,其中境内劳务输出56人,与俄方达成意向性协议19人。五是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在政府积极促进就业的同时,各群团组织也积极开展促进再就业活动。市总工会无偿为下岗职工提供家庭保姆、病人护理、清洁工、代售员、钟点工等职业介绍服务,成立了金奖章服务队,组织下岗职工编织拖鞋、做荞麦皮枕头、包饺子、蒸馒头等,使2 200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同时,还为特困职工办理了1 500余个《特困证》享受优惠政策。市妇联创办了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招聘 150名阳光大姐为社会提供家政服务。团市委通过团省委与江苏省南京、无锡等城市团组织进行岗位对接,开展“工岗快递”活动,使200余名下岗青工实现了再就业。团市委还利用青少年宫的场地优势,定期组织召开下岗青工招聘大会,目前已吸纳各类用人单位288家,储备了16 500个用工岗位信息,使全市500余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和市场从业。
4、组织开展扶贫解困活动。一是积极开展送温暖和 “一帮一”扶贫解困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基层工会筹措资金350万元,组成慰问团358个,党政领导参加走访10 273人次,走访特困职工6 384户,为特困职工办实事 3 625件,送去大米4万斤,鱼近万斤,羽绒服40件。同时还开展了临时性的求助活动,对临时受灾和生活过不去的特困职工解决困难2 462件(次),投入钱物折合人民币20多万元。组织 6 691名帮扶干部与6 229名特困职工结成帮扶对子,有1 872名特困职工实现脱贫,脱贫率达30%。本着帮扶工作重点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的原则,开展了“百家单位协上百种项目再就业活动”和“百名致富强者为困难职工扶贫解困筹集资金活动”,两项活动共捐助资金 155万元。利用这部分扶贫解困资金开展小额借款活动,对那些具有再就业能力和再就业愿望的,并有经营项目和场所的下岗职工每人借给3 000元。借出资金21万元,使70多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5、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一是按照国家和省提出的 “应保尽保”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制定了统一的家庭收入测算标准,采取入户专访审核的方式,调查 167 894人次,掌握了第一手基础资料。二是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佳木斯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试行办法》,经过张榜公布,三级审核等办法,确立了全市城市低保对象82 642人。其中,固定保障 2.6万人,一次性保障56 642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三是改革资金发放形式,按时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将以往固定保障人员保障金由各区街道办事处发放改为由金融部门发放,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4 990万元,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同时组织开展了6次低保资金检查,取消了不符合救济条件人员8人,对9名低保对象调整了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