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城乡文明创建活动】2002年,市文明办把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三大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城乡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管理规定》,制定了《佳木斯市文明建设城市先进县(市)、区考核细则》,在城市创建文明社区,进一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社区群众的科普教育、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群众性文体活动有了较大发展,医疗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社会治安综合满意率始终保持在 85%以上。全市建成省级文明社区示范点3个,市级文明社区5个。在窗口行业以推行公示制、信誉制和承诺制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在抓管理、抓规范、抓监督、抓提高上下功夫,使各行业、各单位在服务方向、服务理念、服务质量方面有了根本改变。全市建成国家级文明单位 1个,国家级文明系统1个, 重新命名和新命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01个, 重新命名和新命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317个,建成省级绿色机关5个。在农村,以争创“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改善村镇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农民收入、活跃文化生活、倡导移风易俗、普及科技和市场经济知识、搞好社会治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文明村 2个,省级文明村(标兵)11个,市级文明村(标兵)73个。市郊区以“帮民富、安民心、解民忧、助民乐”活动为龙头,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加强文明村镇建设紧密结合,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经验,在全省文明村镇建设现场会上做了典型介绍。
【提高市民整体素质】2002年,市文明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把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核心任务来抓,坚持以人为本,以德育人。以文明学校为提高公民整体素质的重要载体,加强市民文明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巩固了文明学校阵地。为配合市民教育和为文明学校提供基础教材,组织专家学者编撰了《道德教育读本》,已发行 3万余册。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带动市民的文明意识、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市民的整体素质。在“4.26市民文明奉献日”活动中,市五大委领导带头,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生、驻佳部队解放军战士共10万余人,清理垃圾杂物,捡拾白色污染物,清除“野广告”,刷洗公共设施,开展尊老爱幼、扶危济困、扶弱助残、无偿献血、捐资助学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大规模义诊、义演、义展、义务法律咨询和义务维修服务,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为文明城市增添光彩。据不完全统计,共清除垃圾 1 700余吨,捡拾白色污染物15吨,清理乱贴乱画12万处,组织义诊1 500多人次,植树2万株,开展公益活动和做好人好事2万余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 “争创文明十佳”评选活动,评选出“十佳文明新事”、“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文明家庭”、“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十佳师德标兵”和“十佳小公民标兵”,进行命名表彰。
【文明城市建设工程】2002年,市文明办组织全市文明城市建设工程各承办单位,实施方案规定的 6个方面12项任务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全市共组织大型科技下乡60次,培训农民科技带头人7 000人,培训农民近2万人,赠送科普挂图2 700幅、科技资料6 000余册,举办科技大集5场;组织文化下乡13次,流动舞台演出35场,培训文化骨干200余人;组织大型下乡义诊10次,培训乡村医生140人次,义诊5 000人次,免费赠药19万元。出台了《驻佳部队军人家属子女入托入学若干规定》和《驻佳部队随军家属未就业实施社会保障的暂行办法》,为驻佳部队现役军人解决后顾之忧,安排 113名军人子女入托入学,减免学费29万元,在全省双拥模范城检查工作中受到省检查团的高度赞扬。重要文化建设工程佳木斯广播电视大厦立项工作已经完成,市京剧团大楼已经回迁,《佳木斯日报》彩色印刷已经实现。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2002年,市文明办积极组织、协调全市实施中央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工作,各县(市)、区成立了西部开发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层层推荐和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共推荐符合条件受资助的大学生21名、高中“宏志班”学生 9名。这些学生在中央、省、市及各县(市)、区的资助下,已经在各自学校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