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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 扎实工作 开拓创新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

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 扎实工作 开拓创新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 扎实工作 开拓创新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贺旭武在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3年3月11日)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政治保证。
  一、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2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按照“三项工作全面加强,注重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思路和“重创新、求实效、争一流”的工作目标,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过各级组织、各个牵头责任部门的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促进了改革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落实措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成效。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些工作不易操作、落实难度大的实际,逐项研究保证落实的措施,逐项推进。采取普遍自查、重点调查的方法,认真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采取教育提高、规范引导、明察暗访等措施,制止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行为,30名党员干部上缴礼金48.3万元,纠正公款购物送礼问题5件,补交钱款 5.9万元;用制度 “治”、政策“留”、纪律“管”,全面治理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的由上年的 32.7%下降到9.5%;严格纪律规范,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到农村基层用餐”问题,全市74个乡镇全部建立了机关食堂,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 38%;组织自查自纠、廉政评议、重点解剖,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落实,72户国有企业896名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六必说、六必清”做了自查自纠,314名领导班子成员向职工做了“述廉”,对20户重点企业进行巡视检查和调查解剖,发现13个方面 187个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用公款吃喝玩乐、公车私用问题,查处公车参与吃喝玩乐等问题98件、违纪车辆 116台;采取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层层教育,包保到人等综合措施制止了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摆“学子宴”敛财的问题。一一严肃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保持了进攻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各种措施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并积极改进办案方法,强化办案工作管理,加强对基层纪委特别是办案工作薄弱单位的检查指导,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1 066件,立案388件,结案375件,其中,查办大要案8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8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432.6万元。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加强案件审理,保证案件质量。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 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干部搞改革、干事业的积极性。
  ——整治热点问题,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不断深入。坚持纠建并举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一是抓扩展,全面推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扩大招标范围品种,各县(市)全部实行了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全市招标采购总金额达2 211万元,比上年提高54%,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平均下降25.1%,收入差价让利于民平均幅度达70%。二是全面清理,集中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通过学校自查、社会调查、重点检查、查处典型和听证评议,发现并整改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 6个方面56个问题,查处违纪案件38件,处分19人,清退违纪资金84万元。三是巩固深化,扩大了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等工作成果。通过清理不合理收费等措施,减轻农民负担2 200多万元,减轻企业负担2 300余万元。受理公路“三乱”举报46件,查处违纪案件 6起。四是改进“双评”方法,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制度,严格管理,加强日常考核,组织人员明察暗访,召开民主听证评议会议,提高了工作效果。
  ——深化创建活动,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围绕改善舆论、政策、服务、法制四个环境,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专项推进。通过推广先进经验、解剖反面典型、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大讨论和查摆问题,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形成了浓厚的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舆论氛围。出台优惠政策,实行重大项目无偿领办制、“一站式办公”,建立“110 服务热线”,为企业和投资都提供了便利条件。开展“强素质、树形象、办实事”活动,各部门为企业办实事1 300多件。在企业建立环境状况监测点,设立专项举报电话,组织环境监督听证会;加强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发现纠正影响经济环境问题107件,立案查处39件,处分9人,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以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加大。按照“有突破、有提高、有实效”的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抓落实、抓扩展、抓延伸、求突破。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上年削减 566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又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4项;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建立规范制度,强化了监督制约。积极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从 4月10日起停止了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得到规范。对规避招标和招标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下发整改通知书53份。全市86个新开工项目全部按规定招投标。对 4个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促进了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进一步深入。市县两级已普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总额 6 121万元,节约资金928万元,综合节支率为13.6%。推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取得进展。明确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对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交易行为做了规范。财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进展,6 个县(市)全部建立了财政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延伸到乡镇。乡镇财务普遍实行了“零户统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全市普遍实行了任前公示制、任免票决制、考察预告制等制度,遏制了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在市县乡村全面实行公开的基础上,注意规范公开内容,活化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积极探索网络公开,提高了“三公开”工作效果。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大。对27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向执纪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件。
  ——注重实效,党风廉政教育得到加强。全市普遍开展了以“五个一”为内容的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了听《高墙内的钟声》、“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读书、观看电教片;开展“向汪洋湖同志学习、做反腐倡廉表率”活动,用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进廉政课堂、树公仆形象”活动,市县两级纪委分别对385名新任职处级干部、1 50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上任职后廉政第一课。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加大了反腐败的舆论宣传。
  200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少数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仍然认识不足,没有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有的抓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有些地方和单位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大,一些市直部门长期没有查办案件;一些地方和单位抓教育、抓防范、抓监督力度不够,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监督还比较薄弱。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还存在观念陈旧、工作方法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以后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实现中央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五年目标的起步年。做好200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强化推进措施,开拓创新,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政治保证。
  (一)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继续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按照中纪委部署,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注意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3) 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尤其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干部旗号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要切实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侈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对以虚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
  抓好上述工作,一要组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的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并建立具体的约束制度,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二要对照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为广大干部做出表率。三要区别不同事项,通过开展专项举报、专项检查、集中清理、重点检查、审计监督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纠正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五不准”规定的落实:(1) 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2)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4)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5)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企业。在组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认真学习上述规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积极推行管理公开、物资采购公开、财务联签等制度,改革企业体制、机制、制度,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要注意抓好城市社区、基层站所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积极探索通过改革、运用市场机制和货币化办法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信工具使用管理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防止一些整治过的问题出现反弹。
  (二)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提高办案水平,确保案件数量稳中有升,下大气力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以及参与和庇护走私、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售假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稳定的案件。
  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党政领导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重视案件查办工作,旗帜鲜明地帮助排除阻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对办案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督促检查并限期纠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完善办案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查办大要案上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各执纪执法机关形成办案合力。严格执行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和案件移送等制度,防止漏查漏处。
  拓宽案源,改进办案方法。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坚持实行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主动出击,在纠正不正之风、执法监察、治理环境、源头治腐,以及开展各种检查、民主听证、评议、质询等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要主动与司法机关、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对办案方法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新经济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研究,大胆探索,把握规律,创新方法,提高办案水平,特别是提高突破大要案的能力。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的力度,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要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对查结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发案规律,查找发案原因,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加强案件管理和指导。继续实行案件工作目标管理,加强对办案工作薄弱单位的考核、指导。市直纪委特别是重点部门纪委(纪检组),每年至少要查办一起案件,各县(市)区要保持稳中有升。对完不成目标的纪委(纪检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列为下一年度重点管理单位。对办案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加强对纪律处分落实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处分决定不落实的问题。
  (三)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重点抓好三项治理: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要对反映集中、解决不彻底的问题深入治理。重点对继续巧立名目违反规定乱收费、有关单位和部门摊派和搭车收费、教师和学校违反规定乱办班等问题进行深入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要从调查研究入手,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把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落到实处。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二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深入推行医药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范围、数量和品种,县以上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都要参加集中招标采购;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虚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使群众得到更大实惠。对由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过多过滥而引发恶性竞争、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查处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问题。三是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原有收费标准,不准违规搞突击清欠,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全面实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整顿道路收费站点,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行为。切实纠正一些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及执纪执法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耍威风、搞特权、刁难勒卡等问题。注重改革部门和行业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止不正之风反弹的长效机制。
  改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变普遍测评为有重点地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中开展“正行风、促发展”为主题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把重点评议和普遍提高结合起来,全面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继续推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围绕加强四个环境建设,突出抓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的落实。严肃查处弄权勒卡、与民争利等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深入推行“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坚持实行专题推进,力求在巩固深化、创新提高上取得新的突破。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强监督检查,凡是国务院和省、市取消的审批事项,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逐项落实到位,对拒不落实或变相保留的要严肃处理。对于保留的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在审批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方面建立规范的运行制度、科学的管理制度、严密的监督制度。专项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要对制度建设情况逐一审核,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规范运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电子政务建设,巩固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按照责权统一原则,调整和理顺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并逐步纳入预算。要加大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力度,堵塞漏洞,防止和纠正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市级政法、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积极抓好县级试点。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认真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加大清查“小金库”力度。积极探索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严厉惩处做假账行为。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继续实行任前公示制、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深化差额考察制试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注意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之中。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四项制度工作,要抓扩展、抓深化,规范程序,加强监管,提高实效。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要突出解决弄虚作假规避招投标、暗箱操作的问题,明箱暗作、不按规范招投标的问题,真正做到凡是应当纳入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发现应招不招、“明箱暗作”等问题要严肃查处。要强化有形建筑市场中介服务功能,实行与政府主管部门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加大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工作力度,严格按制度法规办事。严禁以其他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范和限制协议出让行为。推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工作,在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产权交易行为的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凡是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模和覆盖面;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与执行机关必须分设,严格规范采购行为。要在设立统一的招投标中心、中介机构上进行试点,变分散为集中,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
  继续实行源头治腐各项工作部门负责制。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落实措施,加强力量,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等行为要严肃查纠,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反腐蚀能力。要以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党章为重点,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以牢记“两个务必”为主题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以及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解决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选准教育载体,开展有益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评选树立廉政标兵,进行导向示范教育。各级党委要层层评选树立本地、本单位的廉政典型。在全市要选树“廉洁从政”十大标兵。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全面开展向省廉政标兵刘立波同志以及身边的廉政典型学习活动。采取表彰会、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政典型的事迹,用典型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二是运用案例“以案说纪”,进行警示教育。在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读报促廉”活动。对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的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作为反面教材,以案明纪,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三是学习党政纪条规,进行纪律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廉洁从政准则等党规党法。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作出廉政承诺”活动。四是开展“三必谈”,加强预防教育。各级纪委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提拔任职和新调任到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使党员干部防微杜渐,经受住各种考验。
  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统一规划,明确责任,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合力推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协调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在权力运作上建立严格的制约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领导班子都要从防止权力腐败出发,围绕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在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的运作上建立有制约力的制度,把权力置于制度的监督约束之中,使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建立在制度规范的基础之上,防止权力的滥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县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全委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发展民主,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公开听证、群众质询、民主评议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要把推行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突出抓好市、县两级政府自身的政务公开,积极推行网上公开,使公开成为党政领导工作不可缺少的必经程序。同时,要抓好医院、学校和其他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规范和延伸。负责公开工作的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落实人员,积极推进,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实行领导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述廉制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发挥纪委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党风巡视制度,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不断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继续推行“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法规的严肃性。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以利于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原有的要认真清理、修订,并针对新情况及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发挥制度法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
  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体制下,要注意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围绕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大改革决策的实施,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以及赈灾款物、社保资金管理使用和增收节支等情况的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针对土地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违法经营问题,以及制售假劣药品、食品等危害群众利益、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开展检查,督促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加强监管。积极参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注意发现背后隐藏的腐败行为。继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企业效能监察,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企业经济效益。
  三、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保证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
  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部署看,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项和要求都非常明确,标准很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都取得实效。
  第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做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统一到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上来。一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要充分认清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居安思危,增强执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新的成效。二要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特别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讲话中提出的“六个必须”,即: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必须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中央确定的原则、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工作之中,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三要明确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中纪委二次全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既表明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又说明不经过艰苦的努力和不懈奋斗就难以实现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坚定的态度、发奋的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第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保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要围绕今年工作任务落实,抓住本地区、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落实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对中央部署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规范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都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做出承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建立有效的规范性制度,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做反腐倡廉的表率;对下要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履行带队伍、管风纪的职责。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责任制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做出报告。反腐败各专项工作部门要按照市委确定的责任分工,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针对今年工作任务加重的实际,各专项工作部门都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工作力量,对所负责工作逐项研究落实办法,提出方案,积极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争创一流。各级纪委要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效果,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年底要对各地各单位和专项工作进行评比验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第三、注重工作创新,改进工作方法。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通过创新推进工作落实,各地方、各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出创造性的工作成果。要突出抓工作重点。在整体推进、全面落实的基础上,总体上要突出案件查处、源头治腐、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党风廉政教育,把从严治标、着力治本的原则落实好。各方面工作要突出重点事项,实施重点推进。凡是重点工作都要做到有周密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的目标责任、扎实有效的推进措施;都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专项推进。要突出抓难点和薄弱环节。对于屡禁不止、经常反弹的问题,难于打开局面、效果不明显的工作事项和单位,要认真分析,抓住问题症结,以创新的精神制定解决办法,取得工作上的突破。要突出抓典型。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牵头责任部门都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总结推广典型。对于抓落实的典型、工作创新的典型,特别是体现时代特点和发展方向的典型经验、模范人物,要及时总结,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弘扬正气,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同时,更要加大查处反面典型的力度。各单位各部门、各项工作特别是廉洁自律、纠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源头治腐等工作都要查处典型,严肃党纪政纪,震慑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有关制度规范的落实,推进工作开展。
  第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都要按照江泽民同志“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创一流、争排头为目标,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四型”干部活动。引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培训,通过有效措施和载体把加强学习落到实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埋头苦干、求实务实、敢于碰硬、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轮岗和交流制度,建立公开、竞争、择优的激励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积极开展调研,拿出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办法措施。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后,要保证用主要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其他工作要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信息化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建立有效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
  同志们,2003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成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新的阶段性成果,为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