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
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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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政治稳定】2002年,全市政法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打击了各种敌对势力捣乱、 渗透和破坏活动, 维护了国家安全。打击邪教“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重大战果,地下组织体系基本被摧毁。破获案件 321起,打掉团伙15个,捣毁窝点12个,抓获犯罪分子404人,劳教257人,批捕24人,判刑16人。防范监察实现了“四无”目标,教育转化率达到 6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非法宣传品传播得到遏制,佳市处理“法轮功”邪教工作,受到中央和省委 610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各种不稳定因素得到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2002年,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取得了新战果。全市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6 8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 705人,打掉犯罪集团204个,抓获成员679人,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2 146万元。重特大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4.3%,破案绝对数同比提高41.9%。公、检、法三机关密切配合,批准逮捕1 066件、1 448人,提起公拆1 204件、1 591人。受理一审刑事案件 1 342件,结案1 339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 325名人犯中,判处三大刑的 11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34人,重刑面达33.9%。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受到中央和省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2年,全市政法机关全面实施“平安工程”,加大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巩固扩大了企业、学校、铁路周边环境治理成果。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基础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得到壮大,社区保安队和社区警务室建设初具规模。城乡治安稳定面不断扩大,全市安全小区、安全单位、安全村屯创建面分别达到 90%、80%和70%的预定目标。“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有了突破性进展,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在 85%以上,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被中治委在全国推广。
【改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2002年,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双百”、“送法下厂、送法下乡”等活动,激励广大政法干警主动投身建设主战场。政法部门领导联系 370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政法机关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全市共破获经济案件307起,挽回经济损失2 389万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 148起,挽回经济损失899万元。受理一审经济案件3 17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4亿多元。执行案件3 565件,执结案件标的额2亿多元,比上年增长127.4%。律师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1 047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多件,“148”法律服务深入到千家万户。
【政法工作改革】2002年,全市政法机关大力推进政法机关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行了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等制度。推进了审判方式、警务体制等改革,监狱、劳教、律师、公证等方面改革取得较大进展。政法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人事制度、职责划分、工作方式的改革为政法工作注入了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
【政法队伍建设】2002年,全市政法机关全面实施“素质工程”和开展“学创”活动,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明显加强,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政法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优秀群体,政法队伍建设得到了省委的高度评价。政法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廉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及时查处。执法检查监督不断加强,纠正和解决了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佳市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治理工作步入全省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