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检察
【反贪污贿赂212作】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148件,立案124件,同比增长2.5%;其中,大案及特大案件96件,占 77.5%,同比增长23.1%,占立案总数的77.5%,立贪贿案件75件,同比增长1.4%。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犯罪29人,同比上升 26.1%。移送起诉112件、121人,结謇率91.1%。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99.07万元。
【渎侦工作】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渎侦受案77件,立案6q件,其中,重特大案件22件,同比上升 4.5倍。查办新领域、新罪名案件40件,占立案总数的51.51%;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权四类重点案件48件;侦查终结67件,占立案100%;其中移送起诉45件,同比增长37.5%。
【侦察监督工作】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 132件、1 543人,批捕逮捕1 066件、1 448人,同比分别上升0.5%和1.8%,其中三类案件有485件、724人;不批捕63件、89人,同比基本持平;共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案件158件、171人,公安机关接通知后全部立案。犯罪嫌疑人作捕诉判处理的有77件。
【公诉工作】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 610件、2 259人,同比分别上升0.7%和0.5%,提起公诉1 204件、1 591 人,同比分别上升3.4%和下降7.4%。审结率90.3%,不起诉率2.6%。依法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9件、43人,同比上升34.5%,法院已改判2件、2人。
【民事行政案件】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33件,审查处理213件,其中立案225件,息诉6件,基层院提请市院抗诉110件,市院提请省院抗诉7件,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101件。
【监所工作】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监管干警 4件、4人,追漏罪1人,法院做有罪判决3件;纠正减刑不当35件,呈报假释不当10件;立案监督2件;发现各类违法问题61件,纠正率100%;纠正超期羁押349人,纠正率98.8%。
【控申工作】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今年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21件,其中来信459件,来访462件。对其中374件群众来访和署真实姓名的来信全部依法及时答复到位,首访结案率达到了100%。立案复查申诉案件35件,息诉率达到了 99%以上,举报中心初查88件,全年无信访事故、无到省越级访、无重复申诉案件。
【技术工作】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84件,办结84件。其中,法院鉴定检验72件,司法会计检验鉴定16件,文件检验3件,视听案件4件,测谎案件3件。
【队伍建设】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地进行了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共提拔中层班子正、副职25人,4 名基层院干部通过竞岗到市院担任中层领导职务,42人参加双向选择。所属11个基层院均实行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和岗位轮换,9 个院配备了35岁以下的班子成员,市院选派 6名业务骨干下派基层院挂职任副检察长,选派13名干部到基层院挂职锻炼。通过改革,基层院班子的结构得到优化,平均年龄由过去的48岁下降到42岁,本科学历的上升了35%。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强化了干警的基本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年内举办了3期微机培训班、2期续职资格培训班、1期WTO法律知识培训班,共培训350余人。检察干警大专以上学历占干警总数的97.2%,其中研究生学历的24人,占干警总数的4.2%;本科学历的245人,占干警总数的 48.9%。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基层检察院建设, 市院及11个基层院已全部步入“五好”院行列。抚远县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汤原县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东风区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富锦、前进院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闫青春、赵殿波两人被省院记个人一等功,市院纪检组长赵淑珍被省政法委选为省政法战线先进事迹报告团8名成员之一,6人被省院授予优秀工作者称号或记功,全市共有26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高检院,省院的表彰奖励。在总共12个单项工作中,8项工作名列第一,3项工作名列第二,佳市院获奖数量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