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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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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狱、劳教工作】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以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狱所管理工作。全年监狱、劳教所无脱逃、无监所内发案,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责任事故。加强了教育改造工作,监狱的思想、文化、技术“三课”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00%和95%,犯人改好率达88%。劳教所政治课完成580课时、入学率100%,及格率96.5%;文化课完成200课时、入学率90%;技术教育完成 150课时、入学率33%,所内改好率100%;“法轮功”劳教人员转化率 92%。完善了生活卫生工作,监狱、劳教所的伙食和实物标准均达到省、部要求,保证监管人员吃饱、吃熟、吃的卫生,全年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无传染病流行。发展了生产经营工作,监狱年创产值2 871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劳教所共完成产值167万元、实现利润15万元。
  【法律、公证服务】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律师服务领域扩大,全市律师担当法律顾问1 047家,超标191%;办案5 492件,超标 91%;业务收费人均1.5万元,超标50%,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800余件。公证工作业务增多,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 872件,完成全年指标104%;业务收费 61.66万元,完成省定指标101%。基层法律服务有所发展,全年担当法律顾问 1 112家,超标5%,协办公证13 509件,超标6%,诉讼和非诉讼代理20 987件,超标1%,业务收费188.7万元,完成省定目标。
  【普法和依法治市活动】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共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班201期;各级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 3次,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97%;组织开展“两法一例”法律知识竞赛 2场;开展文艺调演活动11场(佳木斯监狱录制的法制文艺节目光盘已获奖);开展“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活动,获省一等奖5篇、二等奖9篇、三等奖10篇;深入进行依法治理工作,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了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制定了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并以两办文件下发到全市各地和各单位;狠抓了“创建基层法治化管理达标单位”活动;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开展了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强刑释解教接茬帮教工作,共书面接收刑释解教人员 425人,书面接茬率100%,实际接茬率96%;综合安置398人,达到93%以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已建调委会818个,其中规范化调委会708个,完成率100%。
  【队伍建设】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制定《队伍建设“素质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新建立34个党支部,加强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核工作,发展了一批新党员。全面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了警衔首授和晋级以及公务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活动,制定出台了《干警道德表现评议方法》,大力开展了“学树创”活动,积极开展了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内共查处违纪案件 2起。深入开展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省定本科学历教育全年指标11人,完成14人;技能培训工作省定指标310人,完成470人。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共发稿25篇。完成了省定18篇调研文章任务,省采用6篇,市采用6篇,编发简报信息83期,超额完成48期,省厅采用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