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铝厂
黑龙江省佳木斯铝厂
【经济效益】2002年,黑龙江省佳木斯铝厂完成工业总产值8 600万元,其中东方铝业4 300万元。完成产量10 000吨,其中东方铝业5 000吨。产品合格率达100%。铝厂和东方铝业A199.70%以上品级率均为 96%。原铝交流电耗:铝厂17 170千瓦时/吨铝,东方铝业为16 430千瓦时/吨铝。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其中东方铝业6 000万元。实现税金200万元,其中东方铝业100万元。
【企业改革】2002年,黑龙江省佳木斯铝厂加强改制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对铝厂和东方铝业有限公司的部分有效资产进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大企业改革力度,结合改制抓好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实行竞聘上岗和末位淘汰制。严格定编定员,规范内部用工管理,控制和压缩二、三线。抓好分配制度改革,分配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做好“两个挂钩”,即工资与产量、任务挂钩,奖金与效益、利润挂钩。加大医改工作力度,配合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统筹,积极稳妥地推进厂医疗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企业医疗保险统筹帐户。
【企业管理】2002年,黑龙江省佳木斯铝厂从抓基础管理工作入手,深入学习海尔经验,突出“严、细、实”,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加强原辅材料采购成本和质量控制,按需采购质优价廉的物资。压缩备品备件库存量,减少资金占用。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加强物料消耗的计量和成本考核,降低消耗指标,重点抓好降低电耗工作。严格考核,坚持对全厂各车间、科室的劳动纪律及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考核和督查力度,做到奖罚严明。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加强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坚持计划外项目审批、奖金运用和工程效果的监审工作。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核算工作,加大出入库环节的管理力度。产供销和各项核算做到日累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