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监督管理
【医药市场治理整顿】2002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把整顿规范医药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的重点紧紧抓在手上。全年立案289件,其中假药案101件、劣药案 128件、无证经营案32件、异地经营假劣案12件、医疗器械案16件,结案率94.8%。检查药品经营单位 358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350家、药品生产企业13家、医疗机构158家,没收假劣药品标值62万元,罚款12万元。先后4次销毁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350批次,标值123万元。在执法检察中,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一般规范与突出查办大要案相结合,对城镇医疗单位检查面达到100%,乡村医疗单位检查达到97%。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农村医药市场专项检查、 火车站站前医药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检查、一次性无菌医药器械专项检查、医疗电器设备专项检查。此外,在两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日前夕,为保持医药市场稳定和人民用药就医安全,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执法人员克服重重困难,认真查办大要案,查处了郊区赵和平无证制售“奶味钙片”案;佳木斯中药厂销售更改批号骨折挫伤散胶囊、尿赛通等劣药案;戴世杰无证经营更改生产批号血府逐瘀口服液劣药案;贾中正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等多起大要案。桦南县药品监督局破获2起大案,没收药品700多个品种、价值 17.15万元。在执法中,坚决顶住说情风,冲破关系网,坚持做到“五个不放过”,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违规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嚣张气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地方医药经济保驾护航】2002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的同时,积极发挥帮、促职能,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推进全市医药生产企业实现GMP、GSP进档达标,制定了《佳木斯市药品生产企业GMP实施方案》和《佳木斯市药品经营企业GSP实施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到企业进行指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GMP、GSP相关知识培训,及时向市领导汇报GMP、GSP推进情况,编发 GMP专项推进工作简报,介绍生产企业认证的推进情况,定期在两台、两报刊发认证的进展情况。帮助 300多家被检单位建立档案、设卡立帐,编制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目录》录成光盘下发医疗经营单位。帮助佳木斯市劳教所所属龙耀保健品公司与哈尔滨玉兰药业有限公司实现重组,保住了原公司唯一产品“青龙贴”,使这个停产多年的企业起死回生。积极为全市争取引入“北药”开发资金,为桦川县引入 130万元种植中药材资金,可种植中药材5 000亩,年创产值1 250万元:同江市药监局与北京迈勃公司、香港灵素药业签订种植黄芪 1 500亩,引资近百万元。关心经营困难的县(市)医药公司的经营状况,在政策上予以倾斜,为桦川县、汤原县医药公司在农村特批了20个药品零售网点。
【药品监管队伍建设】2002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大事来抓,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和规划,组织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把学习十六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学深学透掌握精神实质。加强公务员培训,一年来派出 200多人次干部职工分别赴国家、省、市参加各类培训班,参加学习的人数占系统在岗人员的 9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录了40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公务员,壮大了全市药品监管队伍。同时,通过新年上岗集体宣誓、“五·一”、“十·一”节后上岗集体点名,在全系统树立“十种风气”、坚持“三个创新”和开展“十统一”等活动进行爱岗敬业教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在全系统倡导和弘扬勤勉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团结协作、自强自立、顾全大局等“六种精神”,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检查工作,不住高档宾馆,不搞班子集体陪餐,不准到县(市)界迎送。在市区检查,不准在被检单位就餐和接受馈赠,以及下达“禁酒令”机关工作人员中午不准喝酒等。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承诺制,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杜绝了领导干部乔迁、生日、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在全局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双评”工作,提出了“对照先进找差距,背水一战争上游”的奋斗口号,与省局签定了“双评”工作目标责任状,把“双评”工作与提高监管水平,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和建设高素质队伍相结合,经过全局上下积极努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19个部门评比中获得第九名的好成绩,各县(市)药监局也取得了好位次,桦南县局获得第三名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初予定的工作目标。
【药品监督管理】2002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了解药品监管工作,在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扩大对外宣传。全市药品监督系统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部门和行业新风”优良服务月活动、 “6·25”全省统一销毁假劣药品活动日、“9·15” 全省药品质量活动日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重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药品监管职能和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所取得的成绩。市局及6县(市)局分别在各地中心广场设立中心宣传站7个,散发宣传单5万多张、报纸专刊400多份,设置宣传板图片 500多张,出动宣传车16台,设立了各种咨询台和举报电话,展示了假劣药品,举办了大型文艺专场演出。《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施行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在电视台、电台就《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及有关重点条款向市民作了解答,增强了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把“双评”活动和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做法对上进行了报道,分别在《中国医药报》、省局《药品监管简报》、《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黑龙江经济报》、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市纪委《纪检监察》等报刊、简报、信息上发稿近百篇。还自办《药品监管简报》20期。局领导先后10次在佳木斯电台“包罗万象”节目回答市民提出的各类问题。在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了“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经验,在市直机关工委“转变作风年”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强素质、转作风,打造过硬的药品监督队伍”的经验。并先后两次召开药品监督员座谈会,主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并组织他们到重点药店进行参观、视察。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对我市药品监督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扩大了药品监督管理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