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国家税务
【税收收入】2002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税收任务,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全年完成税收收入4.86亿元,为年计划的103.4%,超收 1 611万元,比上年增长5%,增收2 300万元;其中,市直级净收入4 577万元,比上年增长9%;区级净收入完成 1 916万元,比上年增长16.9%;6县(市)级净收入完成2 555万元,比上年增长5.3%。市、 区、县三级净收入完成9 048万元,比上年增长9.5%。
【基础建设】2002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进一步加强税收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加强税源的清理工作。在全市开展了税源清理检查工作,共查出定额偏低户 1 392户,月调增税额45万元,年底增收 48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跑、冒、滴、漏”的问题,促进了全市税收秩序和税收征管环境的改善。进一步完善机制,全面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全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征管档案管理,建立了分户档案和分类档案,普遍建立了专业化的户籍机构,形成了专业化的户籍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金税工程二期的建设,全面推选办公自动化,完成了“三网”合并工作。为确保金税工程二期建设平稳运行,各级领导一线指挥,有关人员加班加点,取得了防伪税控“四率”考核连续12个月全省并列第一名的好成绩,多次受到省局的表扬。市局和基层单位共同努力,提前完成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任务,成功实现了征管、公文处理、金税工程信息的共享,加速了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依法治税】2002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局共设立了80个税收执法岗位,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范本》,选择富锦市局、前进分局作为试点单位,在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在系统内全面推开,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了对各税的征管管理。加强增值税管理,认真开展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工作,参加年审的1 105户企业中,取消了192户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清算出应补税款210万元。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实行严格的代管监开、验旧售新和限量供应等措施,促进了发票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所得税管理,完成了对 157户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查补企业所得税52.6万元。按照新征管范围划分的要求,对本年新办企业进行清理。制定了佳木斯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办法,查实征收 160户,核定征收84户,为严格所得税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强“免、抵、退”税的管理工作。全年实际出口退(免)税1 121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全市出口退(免)税首次突破 1 000万元大关,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和外贸经济的发展。加强涉外税收的管理,市国税局与外贸局、工商局等 8个部门联合完成了对外贸企业的年检工作,有效地实施了审核评税。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两级稽查机构进一步加大了税务稽查执法力度,开展了对外埠企业、个体加油站、集贸市场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假账、假发票、假注销、假停业”等涉税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7 101户,有问题1 439户,查补入库2 476万元,罚款191万元,推动了税收任务的完成。强化清欠治欠工作,对全市的欠税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呆账税金进行了重新确认。针对新欠、陈欠和呆账税金采取了发票限购、停购、代管监开,以及查封银行账户、依法拍卖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新欠。全年共回收陈欠 3 500余万元,基本消灭了新欠,对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队伍建设】2002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建设,对基层12个班子、4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考核,对市区4个分局和2个县(市)局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交流调整,群众满意率都达到了 89%以上。狠抓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把学习新《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业务培训的重点,组织了考试和竞赛,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热潮,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在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积极开展以“培养国税文化,浇灌文明之花”为主题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全系统在各级刊物上共发表稿件 277篇,全系统县区级以上建制单位100%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在全省国税系统中走在了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