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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经营指标】2002年,市人民保险公司按照省公司“四个提升”的发展战略,坚持发展、改革、管理、服务的工作思路,以效益为中心,较好地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全年公司累计完成保费收入5 369.8万元, 完成省公司下达保费计划的100.03%,同比增长9.55%;已决赔款2 437.4万元,赔付率为45.41%;实现利润299.6万元。
  【保险业务】2002年,市人民保险公司实施“稳老、创新、带中”的业务发展战略。“稳老”:巩固老险种、稳定老客户;“创新”:开发新险种,开拓新领域;“带中”:发展中间业务。实行总经理室成员包点制度,将全市企财险 5万元以上的客户列为黄金客户,采取总经理室成员定期走访的工作制度,加大公关力度,稳定了市场份额。以火炬行动为基础,大力发展分散型险种。实施全员参战“五个一工程”,每名干部职工开办一份车险业务、一份责任险业务、一份家财险业务、一份定额式货运险业务、一份个体私营经济业务。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除完成正常的任务外,这5个险种新开业务保费不少于1万元。每月对各支公司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将全公司职工保费收入情况排成大榜,并下发基层公司,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加强对社会信息的收集,分别与市委、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收集全市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信息,扩大保源。市公司组建客户服务中心以来,实行两组 4人轮流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报案快速出现场核损核查,把住赔款第一道防线,第一现场查勘率达 90%以上。对一些单方责任的简易赔案,在控制零配件价格的情况下,实行一次性定损,缩短了理赔周期,降低了赔款和费用支出,取得了保户满意的效果。目前,市人民保险公司已占有佳木斯财险保险市场81.4%的份额。
  【经营管理】2002年,市人民保险公司不断强化经营管理,科学制定计划。按照各支公司的经济环境分类测算,对保费增长率、利润率、费用率等指标坚持相对平均,适度调整的原则,提高了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市公司由财务中心按月下达保费计划,按月推进,按保费完成进度划拨费用。总经理室制定了按月进行业务分析、财务分析、费用专项分析的制度。定期开展业务联查,为掌握公司保费收入、未决赔款的真实情况,市公司总经理带队,组织业务部门、监察部门、财务部门深入基层公司进行核对,查出各类问题29条,将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提高了全市基层公司业务管理水平。严格财务管理,建立了“统一领导、定额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与市工商银行签订了电子银行协议,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认真落实“五个一工程”,向管理要效益,执行费用预算政策,减少办公性费用支出,大额支出报批,对各支公司的费用专户进行定额拨付费用,有效控制了费用支出。在接待总公司审计组“三清”检查工作、驻佳审计办对2001年财务和2002年业务用纸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和市工商局、税务局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依托三个中心,实施有效管理,实行责任目标管理,重新核定理赔权限;结合三个中心的建设,整顿了理赔员队伍;在市区实行集中定损,市区各支公司赔案不论大小,一律由市公司业务管理部参与定损,取消定点修理办法,实行了修理招标。
  【企业改革】2002年,市人民保险公司加快三项制度改革步伐,实行万元保费工资含量制,一般干部统一工资含量,收一笔保费提一次费用,上限不封顶,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有的职工提前4个月完成了全年计划。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机构合并后,有4名内业干部充实到展业一线,12名代办员转为营销员,辞退4名司机、2名清扫员,业务用车由13台减为 6台,大幅度节约了费用开支。实行客户经理制,对保费收入 100万元以上的业务人员给予副科级待遇,对外称业务经理;保费收入60万元以上的给予股级待遇,以往的股级干部全部解聘,有 3名同志被聘为业务经理,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完成保费计划任务的积极性。进行机构改革,成立了三个中心,合并市区机构,对业务质量、理赔质量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单车赔款金额大大降低。公司业务每月同比增长基本保持在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