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
【保费收入】2002年,市人寿保险公司实现了跨跃式发展,创造了公司分业以来的历史新高。全辖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7 305.1万元,完成省公司计划的176.2%,同比增长 23.6%。其中,团体寿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0 825.5万元,同比增长933.6%;个人代理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4 774.2万元,同比增长55.9%;短期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 705.4万元,同比增长0.8%;新单保费累计完成18 164.6万元,同比增长360.5%。其中,趸交保费 2 935万元,占全部新单保费总量的16.2%,期交保费15 229.1万元,占全部新单保费总量的83.8%;团体寿险新单完成10 817万元,同比增长988.8%;个险新单完成7 347.6万元, 同比增长148.9%。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各项计划指标,跨入了全省系统先进行列。
【结构调整】2002年,市人寿保险公司十分注重运行结构和险种结构的调整,紧紧抓住鸿泰新产品上市的有利时机,利用春节前打了一场销售会战,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一季度计划,在全省立了头功;上半年仅用不足 6个月时间,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保费收入计划。下半年挑战福建,会战 “801”竞赛,又提前一个多月超计划完成了下半年全省个险新单竞赛计划,在“哈、齐、牡、佳、大”五大中心城市排行中,位列完成竞赛目标第一名。严格控制趸交业务比重,年初完成鸿泰业务12 000多万元,全部是期交业务, 趸交业务仅占全部新单总量的16%,为今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桦南、汤原两家公司调整险种结构的力度最大,效果最好,为全辖实现结构性调整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市公司直属营销部提前40多天完成新单标准保费1 100多万元,占全辖新单保费一半以上。该营销部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注重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全辖唯一节余费用200多万元。
【深化改革】2002年,市人寿保险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为业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按照总、省公司的统一部署,改革人事用工制度,进行了企业职工内部退养、工龄买断等一系列改革,各基层单位也都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内部改革工作,全辖仅用不足20天时间全部完成了内部退养和工龄买断工作。依据市场形势变化,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适时调整改革业务管理体制。将建三江管局业务从富锦支公司剥离,组建建三江支公司,对农场群所在地业务实行专业化管理,上半年业务会战率先完成计划,全年新收保费 1 270万元,为公司两农业务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组建了市公司中介代理业务管理部,将单一管理职能改为既管理又展业,重点负责市区中介代理开发和对全辖中介代理业务指导工作,全辖中介代理业务实现保费收入近 8 000万元,而且全部是期交业务,在全国寿险系统名列前茅,省公司为此在佳市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实行人才高地战略,改革人事干部制度,对抚远、同江、桦南,市公司营销部等单位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把聘用人员选进了基层公司领导班子, 市公司营销部提拔3名副科级营销副经理,在广大代理人员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经营管理】2002年,市人寿保险公司不断加强与完善经营管理,强化了业务处理中心、财务处理中心、计算机处理中心管理职能,使三大中心管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新单保费会战期间,三大中心全体员工起早贪晚连续加班加点,抢时间人机出单,为一线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方支援。严格了核算管理,各基层单位增强核算观念,注重效益型险种发展,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降低了赔付率。汤原公司、桦南公司、市公司营销部等单位做到强化核算,稳健经营,保证了可持续发展。严格了业务管理,严把“三关”,从严掌握核保、核赔、给付工作,调整了定点体检医院,降低了体检费支出,既方便了保户体检,又节约了大量费用,实现了业务发展与效益同步提高。实现代理人“基本法”的全部对接,使个人代理人管理逐步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促进了业务发展。完成了99版老业务清理入机工作和总公司股份制改造资产清理核资工作,受到了省公司好评。强化了稽核审计工作,定期对基层单位财务、业务稽核监督,变事后检查为事前预控。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成立了预防重大事故领导小组,加强了安全预防管理手段,部份基层单位聘用了保安人员,确保全年无一安全事故的发生,受到省、市领导的好评,市公司荣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