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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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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体制改革】2002年,市卫生局系统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品购销体制,将所辖 6县和郊区全部纳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实行跟标制度。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的力度,形成了佳市独具特色的集中采购与统一招标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新机制,有效地杜绝假劣药品的流入,确保了药品回扣归公,降低了药品零售价格。年内进行3次招标,中标305个品种,让利给患者 550万元。中标品种通过国家GMP质量认证的达84%,招标药品金额占医院常用药金额 50%以上,集中招标采购品种占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临床常用品种比率66.13%。全市药品让利上账总额1 9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1%。全市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经过积极探索,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成立了“市卫生人才分市场”,建立了人事代理制度,实行“全出竞进,中心管理,按需设员,因事设岗”,完成由“单位人”向“市场人”的转变。市直卫生系统 3 278名职工的人事档案全部交由卫生人才市场代理,不定期举办人才交流洽谈会,全年共召开人才交流会12次,为基层单位提供了118人供求见面会,有59人进行了交流和选聘。对落聘和待聘的317人发放了基本生活保障金。全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打破一职终身制,正高低聘副高岗位54人,副高低聘中级岗位86人,中级岗位低聘初级岗位 113人,低职高聘 6人。解决了职称与业务水平不相符的问题,调动和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的分配制度,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佳市召开,佳市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国卫生人事改革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各卫生医疗单位积极探索和改革办院模式,市皮肤性病防治院被哈尔滨一家公司以每年上缴70万元租赁费承包经营,承包后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国有有性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职工待遇不变。佳市博康医院兼并了糖厂职工医院成立博康二院,使医院规模、设备、环境得到彻底改变,重新启动运营。市房产局转制经营后,原医院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呆滞的医疗资产再次盘活。市内5家医院分别与北京、天津等国内知名医院建立了8个联办分院和治疗中心,定期邀请主体医院的专家教授到佳市出诊、讲学,诊治各类疾患近 1万人次,共开展新技术27项,促进了全市各医院诊断和治疗水平的提高。市直卫生医疗单位共引进资金 1 398万元。其中利用国债投资890万元新建的3 800平方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大楼已正式投入使用。
  【医疗服务管理】2002年,市卫生局系统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以经营为主”的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病人选医生和病人选护理组的就医方式,实行一日清单制。全市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了“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份责任、一份爱心、一个目标”的优质服务。对市区特困职工发放了“医疗优惠卡”,手术、床位和诊疗费减免10—20%。为农村特困户和农民上门服务,共开展大型“卫生下乡”活动12次,诊治患者4 000余人,免费送药38.7万元,扶贫投资 8万元。以佳大附院和中心医院为龙头,全面开展整体护理工作,建立护理工作协作网,实施护理质量监控、效果评价的作法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41个临床科室开展。妇婴医院实施新生儿触摸护理,结核病院通过了 ISO9001:2000国际质量认证,树立了医院名牌形象。市中心医院在被评为“全国百佳医院”的基础上,又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商业诚信单位”,市传染、结核、精神三家医院被省授予“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发挥祖国医学的服务优势,振兴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医院建设,制定了全市中医医院医护质量考核标准。逐步实现中医机构紧密型合作,中医人才共享、资源共用。市中医院在富锦、同江市成立分院,并加盟黑龙江中医医疗集团,实现了中医事业集团化发展。市中医院研制成功的中药免熬颗粒技术,已出省出国,俄罗斯方面已计划引进,成立生产开发联合体。加强预防保健网建设,使重点传染病发病率比上年同期下降32.87%,确保没有大的疫情发生。完成了全市疫情联网工作,各市(县)、区的疫情动态能够快速上报省疾控中心。全市四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及时报告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了省下达指标。与省疾控中心计免所联网,初步实现免疫接种率报告工作微机化管理,提高了免疫接种率报告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新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标准在佳市全面推行。圆满地完成了佳木斯地区HIV抗体的检测和对一级初筛实验室的检查指导工作。
  【卫生执法监督】2002年,市卫生局系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对食品卫生市场和医疗市场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组建了卫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投资50万元购置各种仪器和设备;成立了 3个督办检查组,负责各县(市)督办检查;并聘请84名社会监督员,建立了负伤追究制度和举报制度。全年共检查没收假冒伪劣食品56个品种计40多吨,先后 5次对假冒伪劣食品进行公开销毁,价值50万元。行政执法罚款12万多元。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市 100余家个体诊所的执业条件、执业人员资格和执业范围进行了检查,对擅自降低执业标准、生活混居、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不执行无菌操作的32家诊所做出了限期整改、重新验收、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不符合执业条件和标准的厂企医院降为卫生所4家。取缔无证和非法行医152人次。对未经市卫生局审批的各类诊所、“坐堂医”、义诊、会诊等一律取缔,共取缔各种无证行医诊所100余家,收缴各种药品87箱,价值2万余元,取缔各种“坐堂医”14人,取缔各种不规范义诊、会诊等15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社区服务诊所15家;取缔未经市卫生局审批擅自开展性病诊治的10家医院的性病科,严厉打击了各种非法行医。
  【农村卫生工作】2002年,市卫生局系统推进乡镇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对不称职的予以解聘。严格把住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院。实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所实行“三制、五统一”:对乡村隆重实行聘任制、工资制、风险制;统一行政管理、药品购入、账目管理、人员安排、业务部署。每月一次培训,统一牌匾、价格、制度和职责。巩固三级医疗保健网,通过构建新的防保体系,将村级防保工作上收到卫生院管理,卫生院设专人管理计划免疫工作,有效解决了没有医生的村屯农民预防保健问题。
  【城乡爱卫工作】2002年,市卫生局系统重点加大了清理环境卫生工作。结合春季爱国卫生月,市爱卫办共动员群众110.45万人次,出动各种车辆13 282台次,清理卫生死角 257处,清理垃圾污物、基建残土、污冰残废3.2万吨,疏通沟渠18.5万延长米,改建厕所1 681座,使全市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同时对富锦市、同江市、桦川县、汤原县的 8个乡镇、16个村屯的环境卫生、农村改水改厕、除害防病、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监督及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抽查。结合“市民文明奉献日”,组织 3次大型周末卫生日活动,全市共出动60万人次,清理主要街路、巷道、绿地、居民区、雨水井口的垃圾、污物、残土、白色污染、乱贴乱画和清洗护栏、隔离带、打扫庭院卫生及室内外卫生。健康教育日益深入,在开展第十五个“世界无烟日”活动中,有 1.2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拒吸第一支烟”,做永不吸烟新一代的签名仪式。在全省爱国卫生检查中,对佳市的健康教育、居民住宅社区卫生、城区除四害、街院卫生、公共厕所、垃圾粪便处理及卫生管理、公园旅游区、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美发站、洗浴中心(浴池)、文化娱乐场所、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饭店卫生、副食品商店、食品加工(冷饮)单位、集市贸易市场等项的 125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全部达到省检标准,并有17个项目加分,群众满意率达 99%以上,获得了省检第一名。完成了年初签定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35个、省级卫生先进镇1个、卫生先进村5个、农村自来水建设先进县1个(汤原县)的目标。佳市在连续4年荣获“全国卫生城市”基础上,又荣获全省卫生先进城市称号。
  【精神文明建设】2002年,市卫生局系统加强行业“窗口”形象建设,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行风建设为主线,实行一把手工程。市卫生局与各县(市)、区和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全市30余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树行业新风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发表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通过新闻媒介公开了服务承诺,公布了举报电话和设立了举报箱,在全市聘请行风监察专员、监督员86名,坚持定期给服务对象写公开信、发征求意见单、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优化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将原有行政审批57项,经过精简减少37项。将省规定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的发放时限18天提前 5天,用了一天时间主动上门为来佳市投资的企业办完证照,并免收全部费用,全力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卫生局领导经常到医院现场办公,为精神病院投资6万元,购置了5台电视和 8台热水器,建设了浴池。在全市执法部门行风测评中市卫生局名列第八位。市卫生局获得“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直 7家医院实现业务总收入15 3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5%。门诊量641 926人,住院人次数25 307人次,治疗有效率95.95%,床位使用率53.65%。固定资产16 0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 191万元,增长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