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精神病防治院
佳木斯市精神病防治院
佳木斯市精神病防治院
【各项指标】2002年,市精神病防治院医疗护理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共收治住院病人758人;门诊诊治病人 4 576人;床位使用率39.94%;平均床位周转次数5.05次;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数 22.14日;实际开放占用总床日数54 750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21 869日;出院病人占用总床日数16 779日。全院床位收入345.3万元;挂号费收入3 230元;诊察费收入7.74万元;各项检查收入10.26万元;各项治疗收入34.44万元;各项检验收入9.12万元;药品纯收入16.6万元:司法鉴定收入10.23万元;护理收入12.55万元;其他收入7 390.30元。降价调整收费项目情况:心理治疗费和心理咨询费由50—60元/小时降为10元/次,降幅 70%左右;精神科护理费由10元/日降为 5元/日,降幅50%;精神科监护费由20元/日降为10元/日,降幅50%。静脉输液费由4元/组次降为4元/次。财务收支情况:医院总收入52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94.6万元;事业收入225.9万元;其他收入13 609元。医院总支出5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3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4.2万元;业务支出90万元;固定资产支出40.8万元。
【医护工作】2002年,市精神病防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护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三级查房和早会制度,加强“三基三严”训练,院长定期召开各科主任参加的协调会,医务科护理部组成督查组对个别收费项目不明确、易引发医疗纠纷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深入学习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保持全年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发生率为零。坚持科教兴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聘请北京回龙观医院邸晓兰教授、哈尔滨著名精神病学专家张充沛教授和哈医大精神科主任陈华昌教授来院讲学。先后派出10余名医护人员到上海、哈尔滨等地进修,有6名护士长、4名医生已学成归来。10名医护人员参加了省精神卫生专业学术会议,有 9篇护理专业论文被大会录用。全年共收论文20余篇,86人参加了市卫生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受教育面达 80%左右以上。全院参加了“维思通”疗效判定的科研工作,一大批新药很快在临床上得到应用。不断加强和完善便民服务措施。门诊病房医技科室做到全年 365天开诊,全天24小时服务;坚持病人选医生制度、复写三联处方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坚持向出院家属发放征求意见表,在医院中心地点设纠风举报箱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行业不正之风的发生。医院把“我为患者献爱心”活动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换季时节,各科室医护人员都会从家里拿来换季的衣物和鞋等物品送到贫困患者手中;“五一”、“十一”放长假期间,组织患者及家属乘车游览市区,游览西林公园和水源山公园,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十月十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契机,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并多次组织医疗小分队赴大来、敖其、松江等地进行咨询义诊,共免费诊治病人500余人次,发送药品达5 000余元,发送宣传单数千份。利用市经济广播电视台宣传精神病防治知识,收到很好的社会效益。医院负担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年内截止11月中旬,共接待佳市及市属县(市)和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勃利、宝清、箩北及农垦总局等公检法司部门委托的鉴定 145例,其中有高鉴复鉴 6例,符合率均达到规定要求,医院鉴定例数近年一直居全省第二位。医院承担佳大医学院精神科和佳木斯成人教育学院的教学任务,赢得了学生和校方的称赞。医院各辅助科室以优质服务为临床一线提供及时准确的诊断依据,并保证患者吃上放心药,全院出院病志回收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