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市社会保障与维护稳定工作推进情况综述

全市社会保障与维护稳定工作推进情况综述

全市社会保障与维护稳定工作推进情况综述



  2003年,全市社会保障与维护稳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推进,扎实工作,力求实效,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会保障工作
  (一)再就业工作
  1、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于3月份搭建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平台,在全市建立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132个、工作站246个,建所(站)率100%,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并于6月底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41 200个。筹集落实了再就业资金8 650万元,支付了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促进再就业资金 4 221万元。制发了佳国税发[2003]93号、佳政发[2003]18号、佳财联发[2003]6号、佳银贷统字[2003]148号等文件,为全市下岗再就业职工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 1 723户(名)下岗职工免收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各项费用158.79万元;为下岗职工减免税130.2万元;为260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手续。购买社区治安员和保洁员等公益性就业岗位1 300个,全市各类渠道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3 027人次,比年初目标多安置 327人次;再就业率达到68%,超过年初目标28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下,比年初目标低1.1个百分点。
  2、强化创业培训,提高了劳动者的再就业能力。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积极组织再就业培训,现已培训11 238人,占年计划的107%,培训后的再就业率达 80%以上,比年初目标高20个百分点;实施民众创业行动,成立了创业培训中心,为有创业愿望并具有一定创业条件和创业项目的下岗失业人员,举办了三期5YB创业培训班,现已培训了200余人;完成劳动预备制培训3 789人,占年计划的108%。
  3、各部门齐抓共管,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服务。为使劳动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在5个城区劳动力市场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增强了基层劳动力市场的服务功能,并普遍开展了求职登记、查询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等“一站式”服务,方便了下岗失业人员。开设了创业指导专家诊室,聘请27名资深专家组成市“创业行动”专家组,专门研究和解决市民群众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创业者保驾护航。佳市顺利通过了全国百家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的一期工程验收,制定了二期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调查,掌握了全市 926户国有企业的职工基本情况,建立了信息数据库,为各级领导在振兴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改革与社保试点工作中决策提供了依据。市总工会无偿为下岗职工提供家庭保姆、病人护理、清洁工、代售员、钟点工等职业中介服务;成立了金奖章服务队,组织下岗职工从事编织拖鞋、做荞麦皮枕头、包饺子、蒸馒头等职业,使2 200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为特困职工办理了1 500余个《特困证》,使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市妇联创办了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招聘 318名阳光大姐、保姆 263人、计时工55人,为社会提供家政服务;在“巾帼创业行动”中,组织下岗女工培训2 000人次,使其中1 361名下岗女工重新就业;在城乡树立了 140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团市委依托市青年就业服务中心,举办招聘大会10期,每期参加人数都在 300人以上,累计为 4 900名求职人员提供直接服务;组织了39家用工单位招聘下岗失业、待业青年,全市安置下岗青年970名;联合外省部分用工单位举办了一期网上招聘大会,发布用工信息560多条,拓宽了安置渠道。
  (二)各项社保工作
  多方筹措资金,千方百计扩面征缴,下大力气稽核清欠,想方设法向省争取资金,共筹集各项社会保险资金69 280万元 (其中,收缴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40 356万元,向省争取资金总计28 924万元;企业养老金缺口和增待遇19 374万元,各项再就业扶持资金 8 65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决生活困难资金900万元),比上年全年筹资总额增加15 249万元;共发放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54 880万元(含再就业资金支出 4 221万元),建账率和发放率均为100%,另外,市民政部门向省争取资金500万元,用于全市低保发放。
  1、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户核准缴费基数,积极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在企业普遍欠缴的不利因素下 (例如仅佳纸集团一户年欠缴1 500万元),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4 491万元,收缴企业陈欠养老保险费4 220万元,收缴额比上年全年增加 1 025万元,征缴率达90%,做到了应收尽收。在上级资金的支持下,按时足额为68 49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4 604万元,发放率为100%;及时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增发待遇,做到一分不少,一人不落。
  2、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发展。共收缴7 309万元, 其中清欠1 643万元,总收缴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 273万元,完成全年收缴任务的146%;发放机关事业养老金6 182万元,发放率10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逐年增加, 参保率达到98%。基金实力从弱到强,覆盖面不断扩大,已发展成为业务管理规范化、财务管理电算化、档案管理标准化、微机管理网络化、基础建设科学化、窗口服务优质化的先进社保经办机构,佳市的机关保险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3、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针对进入失业保险人员较多, 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把工作立足点放在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上,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共为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补发企业欠发的基本生活费 2 986万元。为使失业人员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强化了扩面工作,全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达 217 761人,比年初目标增加44 761人。加强了基金征缴,收缴失业保险费1 694万元,收缴历史陈欠失业保险费280万元,做到了应缴尽缴。制定了《佳木斯市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使用办法》,在失业保险资金管理使用上实现了市级调剂,并按时足额为19 95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2 248万元,发放率为100%。
  4、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和管理逐步规范。以扩面为重点,以完善 “两个定点”协议管理为基础,以强化医疗监督检查为手段,以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目的,稳步推进全市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参保人数已达 235 213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4 213万多人,比年初目标增加6 413人。全年收缴医疗保险金12 642万元,征缴率达95.8%。比上年增缴9 212万元,支付医疗费用 7 625万元。市医保政策体系配套,运行规范有序,基金略有节余,基本满足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5、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按照国家和省提出的 “应保尽保”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制定了统一的家庭收入测算标准,采取入户专访审核的方式,对 167 894人次进行了调查,掌握了第一手基础资料。二是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佳木斯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试行办法》,经过张榜公布,三级审核等办法,确立了全市城市低保对象 104 972人。三是改革资金发放形式,按时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把以往固定保障人员保障金由各区街道办事处发放变为由金融部门发放,方便了广大低保人员,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4 277万元,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为佳纺、糖厂职工支付生活费借款727.54万元,同时将糖厂提前进入退休序列的 326人的每月生活费纳入到低保资金发放渠道。
  6、组织开展了扶贫解困活动。市总工会继续推进全市 “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组织协调116个帮扶单位6 691名机关干部,对特困职工深入开展扶贫解困送温暖及再就业和创业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35%特困职工脱贫的任务,超额完成了全市三年帮扶6 229名特困职工的脱贫任务,被帮扶人数扩大到10 840名, 超额完成74%,并达到100%脱贫。10月份佳市“一帮一”工作经省“一帮一”办公室检查验收,得到省检查验收组高度评价,被省评为先进集体。2003年,佳市遭受全局性严重自然灾害,全市受灾乡镇74个,受灾村屯 963个,受灾农户22.6万户,受灾人口93.4万人,占农业人口的80.4%。倒塌房屋1 238间,因灾返贫致贫人口6.03万人。造成直接损失1 650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 158万亩,绝产面积 111万亩。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74.75万吨,农民减收9.45亿元。已争取国家救灾资金538万元,全部发放到灾民手里。灾区各级政府筹集1 416万元救灾款,救灾物资6 255万元, 已安排口粮救济款800万元,全市共有26.9万人次参加生产自救,能够做到灾民有粮吃、有房住,安全越冬。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狠抓了社会治安防范 “四个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了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在社区居民委建立警务室189个,配置警力208人。聘用保安员、专职治安员1 061名,兼职治安员1 695名,加大安置“40、50”人员和低保对象的工作力度,全市共新增治安员 1 000人,由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社区自筹资金, 使社区治安员的经费问题得以解决。80%的社区居民委已经配齐保安员,80%的社区设有办公室和警务室。在楼区和平房区设楼(片)长1 612名,管辖居民16万多户,占总户数90%以上。二是加强了社会面治安控制体系建设。在强化公安“110”指挥中心、提高接处警速度和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域,突出了重点巡查地段和防控部位,提高了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巡警快速反应机制,突出对繁华地段、易发案部位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其它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震慑、预防和打击现行犯罪。三是加强了内部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了以保干、经警为主体的工企内部防范队伍,强化了内部单位专职内保队伍和企事业单位公安处、派出所、治安执勤室力量。在加强自防自护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互联互防和单位周边巡逻。非公有制企业按要求聘雇了保安员,落实了法人负责制。在工企内部重新核定了风险等级,落实了三级值班值宿制度,重点企业、要害部位的人防、 技防和物防达标率达到了98%,企业内部发案量减少,同比下降46.15%。四是加强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农村乡镇实行了主管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配备一名副科级专职干部具体抓综治工作。城乡结合部的乡镇、街道、派出所根据自然情况划出了警民联防区,形成了治安联防组织体系,构建起了区域联防、村屯自防、“十户义务联防”的三级防范网络,有效维护了农村治安秩序。
  2、强化了对流动人口、 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管理。加大清理整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工作力度,逐户逐人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办证,派出所建立了日常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档案,实行“按户装人”、建档管理,共登记流动人口26 235名,为20 569人办理 《暂住证》,办证率达到97%。列管重点人口1 358名,登记出租房屋5 276户。破获流动人口犯罪案件169起,抓获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163名,打掉犯罪团伙12个。全市接收刑释解教人员 320人,书面接茬率100%,实际接茬帮教率93%,综合安置率90%。成立了青少年帮教组织104个,学校回收流失生达到96.5%。
  3、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和牵动作用。8月份,市在向阳区召开了全市社区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向阳区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经费保障、群防群治防范工作的经验。加强了社区群防群治建设和社区基础建设,开展了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了社区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完善了经费保障措施。10月份在桦南县召开了全市农村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桦南县预防为主、警力下摆、强化农村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强化保障机制建设的经验。加强了农村群防群治工作力度,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范密度,调整农村警务部署,实行警力下摆,提高农村防范体系基础建设,打牢治安防范基础,抓好农村安全创建工作,扩大了社会治安稳定面。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明显提高。12月份,经过向市内及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各界群众发放 1 000多份的问卷调查,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
  (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1、完成了“严打”整治斗争各项任务,通过了省委的检查验收。到4月底,经过两年“严打”整治, 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 1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 257人;共审查批捕3 064件4 113人,提起诉讼2 367件 3 217人;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 196件,结案1 094件。使全市刑事综合发案稳中降,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实现了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
  2、组织开展了新一轮 “严打”攻势。在严打整治斗争结束后,抓住省公安厅工作组在佳市查处专案的有利时机,利用 7、8、9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整治娱乐场所和服务场所秩序、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夏季严打整治行动。针对秋冬季案件高发的实际,从10月15日起,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了秋冬季严打整治会战。重点打击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案件,抢劫、拎包、重大盗窃等侵财案件,楼道抢劫、居民区盗窃等现行案件。经过夏季、秋冬季两次会战,全市娱乐场所和服务场所秩序良好,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共破获刑事案件3 482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80起;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1 993名,其中逃犯 179名;打掉犯罪集团97个;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817.403万元。共审查批捕920件1 225人,审查起诉1 045件1 475人;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 075件945人。通过两年严打整治和新一轮严打专项斗争,达到了全市刑事发案同比有所减少,破案绝对数同比有所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的目标。
  (三)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活动
  1、司法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战果。破获法轮功案件43起,打掉团伙 7个,捣毁窝点8个,抓获法轮功邪教分子59人,劳动教养44人,判刑10人。收缴设备6台(套),检扣非法宣传品2 174件,传单、光盘等宣传品11 300多份。组织开展了打击“实际神”、“儒门道”等邪教组织专项侦控和重点打击工作,有力地震慑了邪教组织的嚣张气焰。共破案33起,抓获邪教成员68人,劳教16人。打掉聚会点4个,收缴了一批邪教反动宣传品。
  2、教育转化取得显著成效。转化沉积学员16名。333名在所学员已经转化326名, 转化率达97.8%。上年末,共有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292人,目前已转化219人,转化率达75%,完成了省委提出的年底转化 50%的任务目标,转化率一直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佳市教育转化、司法打击、宣传揭批等重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中央和省委的充分肯定,教育转化的经验在全国教育转化工作研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次在《情况通报》上推广了佳市的宣传揭批工作经验和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学习我市经验的情况。实现了无一人进京滋事、无一起电视插播案件、无一起非法聚集闹事、无一起极端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
  (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了隐蔽战线斗争。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加大对境外及境内外相互勾结的各种敌对势力及其他敌视社会主义政权和制度的组织、人员开展侦察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提高了线索发现能力、案件破获能力和对象控制能力,侦破了多起对俄间谍情报机关策反的案件 (居全省第一),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加强了隐蔽战线斗争。 向公安部门移交破案线索21条、破案 5起,检扣法轮功宣传品2 611件,检扣宗教宣传品202件,有效遏制了境外反动宣传品的传播。年内共上报信息 200余份,其中市委、市政府采用55份,省委省政府采用15份,中宣部采用1份,中办采用2份。公安机关加强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组织、人员开展侦察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盘查和重点部位的巡控;适时整治边境地区治安、界江生产作业秩序;严厉打击边境地区走私、偷渡、贩枪、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防止了境外敌对势力在我市“闯关”入境,切实维护了边境地区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2、强化了 “四个机制”建设。重点强化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快速联动和组织领导等“四个机制”建设,全力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一是强化了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建设,集中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化解群体性矛盾统一行动”。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676件,调处 620件,调处率为91.7%。二是强化了信息网络机制建设。在加强公安、国家安全、信访部门信息网络主渠道建设的同时,把信息触角向社区居委会、工企单位及乡镇、村屯延伸,构建起了全方位、全天候的维稳信息网络体系。全市选配基层信息员 4 320人,收集影响稳定较大信息 136件,上报重大信息48件,避免了10余起较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建立了重大信息通报制度,编发《维稳动态》16期,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可靠依据。三是强化了快速联动机制建设。相继制定了《处置市区群体拦阻铁路运输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暴力恐怖活动工作预案》和《处置异常上访事件工作预案》等,妥善处置了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四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把维稳工作摆上了日程,对处理群体性事件十分重视,市委对佳纺、糖厂统一派驻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主管财贸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进驻企业,采取招商引资、政府融资、加快企业破产终结速度,以及适时依法打击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违法犯罪分子等措施,有效地解决了不稳定问题。组织全市副处以上机关干部对企业困难职工开展了“一帮一扶贫解困”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心里。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等有关政策,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养老金、生活费、医疗费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共处置佳纺、佳纸、证券公司、企业军转干部、三轮车和残疾人代步车等群体性事件20多起50余次。
  (五)控制重大群体上访事件
  1、搞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 全市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8 244件(批)次。其中集体访1 656批、25 790人次;个人访4 861件次;来电11 727件次。市本级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1 767件(批)次。其中集体访844批、13 982人次,个人访1 061件次;来电 9 696件次。针对群众信访活动的新特点,本着“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立足于疏导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避免矛盾激化,努力减少信访工作量。做好超前工作,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市信访办重点对群众进京到省上访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综合分析,向有关地方、部门提供预警性信息。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群众越级上访的劝阻与矛盾处理工作,有效遏制群众择机上访势头。对信访积案和一些重大疑难问题,采取市长办公会、领导接待日集中研究解决。加大对重点信访问题的督办和协调力度,推进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年内省交办重点案件督办函15件,办结14件,结案率93%。
  2、开展集中处理群众进京到省上访会战。加强越级重复上访专项治理工作, 有效控制越级上访和老户重复上访。对上级交办的越级进京去省上访案件;进京去省尚未完全处理到位,不稳定的历史积案和本级劝返的进京上访案件;虽未进京去省,但极不稳定,有越级进京去省上访可能的信访案件进行分类排查,实行领导包案,实施专项推进。全市共排查处理重点信访案件256件,目前已结案 245件,结案率95%。其中,省下交进京去省上访案件74件,已办结68件,结案率91%;稳定61件,稳定率82%。市本级排查确定重点案件64件,已办结58件,结案率90%;稳定54件,稳定率84%。使全市越级上访和老户重访得到有效控制,大量的上访问题处理和稳定在市本级。全市发生个人进京上访21件2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9%和72%;到省个人上访共63件90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3%和32%。未发生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全市群众进京到省越级上访呈下降趋势。
  3、集中解决政法机关涉法访案。5月份,结合“两风”建设,针对全市存在的涉法访案占全部信访案件 50%的实际,明确提出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着力解决好群众涉法访案工作。全市共梳理涉及政法机关存留的信访积案 117件。市委政法委制发了清理方案,组织进行会战。各部门行动迅速,仅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就全部办结了涉法积案,办结率达到100%。会战中,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直政法机关主管领导到市委信访接待室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又接待群众上访涉法案件83件297人(次),当即处理办结72件,办结率89%,其他案件目前也已全部办结。同时,市直政法各部门也加大了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力度,自行接待处理上访案件351件556人(次),均做出了妥善处理。
  (六)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抓好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级管理,深入检查,强化整改,广泛宣传,深入教育等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了平稳形势。全市共发生火灾、生产、交通事故1 706起,死亡158人,伤 680人,经济损失403.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持平、上升1.3%、下降15%和3.1%。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生产事故。
  1、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力度。制定了 《佳木斯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先后检查整治危化企业236家,停业整改5家,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生产的五小企业 6家,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16家,评估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3家,进一步规范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2、规范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制定了 《佳木斯市深化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通知》和《佳木斯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对 168个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强化了安全准入条件和各项审批手续,严格按标准规范办矿环境和生产秩序。在年度整治工作中,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检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168家,整改隐患290项,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11家。
  3、开展了以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锁闭、封堵、 占用疏散通道的火灾隐患460余项,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隐患260余项,清除安全出口、通道上设置铁栅栏105处,查出未建立应急疏散预案和疏散指示图的165家。并分别落实了整改措施。
  4、开展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双月”整顿会战、“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会战和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会战活动。以治理高等级公路和重点交通区域、路段为突破口,以清理无牌无证车辆,整顿出租车、中巴车违章行车秩序,整治车辆“三超”、带病行驶、驾驶员酒后驾车等为重点,全面加强了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全市共出动警力 8 650多人次,巡逻车2 980多台次,纠正违章56 410余次,查扣滞留违章车辆3 674台,吊扣机动车驾驶证389本,行政拘留17人。对全市辖区水上交通、旅游景点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海事部门共出动船舶52艘次,人员 100余人次,查处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案件65起;清理“三无”船舶57艘,纠正违章12起。
  5、加大了整治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力度。制定了 《关于开展对建筑工地和校舍安全大检查通知》和《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重点检查整治了建筑工地,特别是在建校舍施工中的“三违”行为和各类校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6、召开了全市冬防工作会议, 对全市冬防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全市各级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共组成冬防检查组32个,先后检查单位320多个,查改隐患650余项,查封存在重大消防问题的单位和场所7个,下达各类隐患整改通知单8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