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业基地振兴
老工业基地振兴
老工业基地振兴
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2年10月中、下旬,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全面启动。2002年10月初,中央11号文件下发,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正式出台,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的要求,着手启动佳木斯市的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市委组织了中心组学习,市委书记郭晓华做了重要讲话,随后市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形成了《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推进方案》,成立了 9个专项推进组、1个综合办公室和1个驻外联络组,10月28日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邦升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全面启动。第二阶段,2003年11月11日,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综合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全面展开。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启动以来,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学习领会中央11号文件精神, 层层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了全方位的推进机制
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办公室先后召开了3次推进会议,下发了 2个政府督办通知和4个政府督办令。各推进组、各县(市)区分别制定了推进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推进组。9个专项推进组又下设了55个推进或调研小组,形成了完善的推进体系,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成员单位会议和推进小组领导会议。层层发动,逐级推进,深入落实,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佳木斯电视台和佳木斯日报开辟专栏,对市领导进行专访,对迪尔佳联、电机等重点企业进行系列报道,市振兴综合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共同邀请北京大学魏杰教授来佳为全市领导干部做了专题讲座,组织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建立了银企协调合作机制,召开了全市银企共同振兴佳木斯老工业基地座谈会。创办了《振兴与发展》专刊,共发了3期,为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2、认真组织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中央精神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佳市实际情况,认真谋划和研究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总体思路,先后编制完成了《佳木斯市老工基地调整改造实施方案(草稿)》和《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纲要(草稿)》,同时先后编制了《佳木斯市发展现代农业规划》、《佳木斯市对外开放规划》、《佳木斯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佳木斯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佳木斯市水利发展规划》、《佳木斯市口岸建设规划》等 6个专项规划,并已上报省计委。为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明确了思路,确定了目标,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保证措施。
3、以项目为重点,加大推进工作力度
把项目作为争取政策的载体,作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方位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市振兴综合办会同经贸委先后完成了《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2003—2005年项目汇总表》、《2003年启动重点项目汇总表》,组织申报了老工业基地制造业信息化国债项目,并及时上报省计委,有79个项目列入省国债重点支持项目计划,并有 3个项目列入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首批国债支持项目,同时积极推进落实三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落实银行贷款承诺。为争取和落实政策创造条件。二是下发了《关于召开我市银企项目对接会的通知》,全市上报并筛选了 100多个项目,正在汇总编制《老工业基地振兴银企对接项目册》同银行进行对接,为召开全市第一次银企项目发布对接会做准备。三是召开了全市老工业基地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下发了《老工业基地振兴项目前期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关于国债资金支持工业发展重点的通知》。四是起草了《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振兴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在研究组织落实。
4、积极开展抢抓老工业基地政策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抢抓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机遇调研活动的通知》,对如何抢抓老工业基地的政策,从社保试点、争取计划性破产、处理不良贷款、争取历史欠税的豁免和分离企业办社会等 5个方面,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调研的课题和具体要求,召开了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深入到各推进组,进一步研究和落实,对处理不良贷款问题,市委、市政府还召开了全市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目前各相关推进组及牵头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及论证,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其后召开一次全市抢抓老工业基地政策研讨会。同时全市各级领导积极跑省进京向国家和省汇报,争取支持,驻京联络组和驻省计委联络员积极开展联络和信息反馈工作,为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国家和省领导检查的汇报和组织工作,为宣传佳木斯反映佳木斯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