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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加强信访领导】 2003年,全市各级领导和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佳木斯市信访督办工作规则》、《关于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整顿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佳木斯市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关于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通知》等,对规范和强化信访工作做了硬性规定。二是召开了两次市委常委会议、三次政府常务会议和两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三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及乡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听群众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问题。市委原副书记、副市长许兆君,副市长张邦升等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佳纺、糖厂等重点不稳定企业现场办公,结合推进破产研究解决信访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城建方面信访问题阶段性较多的实际,市长邓华亲自做批示,副市长孙喆要求信访部门把重大疑难案件随时报送。据统计,全年市级领导共参加信访接待日56次,接待处理各类信访问题97件。通过开展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使一大批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信访部门建设,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信访办增设了科室,增加了人员编制,改善了办公条件,核定上调了业务经费,在财力、物力、人力上加大投入,保证了会战的需要。
  【信访排查调处】 全市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8 244件(批)次。其中集体访1 656批25 790人次;个人访4 861件次;来电11 727件次。市本级共受理群众信、访、电11 767件(批)次。其中来信1 051件次;来访1 223件(批)次,其中集体访 844批13 982人次,个人访1 061件次;来电9 696件次。从全市情况看,总量比去年同期上升5%;市本级总量比去年同期上升15%。全市各级信访部门针对群众信访活动的新特点,本着 “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立足于疏导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避免矛盾激化,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一是做好超前工作,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对群众进京到省上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处理。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领导机关和有关地方、部门提供了一批预警信息。二是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群众越级上访的劝阻与矛盾处理工作,有效遏制了群众择机上访势头。三是对信访积案和一些重大疑难问题,采取市长办公会、领导接待日集中接待研究、现场办公处理等方式予以解决。四是加大对重点信访问题的督办和协调,推进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全年省下交重点案件督办函15件,通过全程跟踪督办,办结14件,结案率达93%。
  【控制越级上访】 按照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佳市工作实际,开展了两次越级访会战、重复越级上访专项治理和涉法访案专项治理工作,对上级交办的越级进京去省上访案件,进京去省尚未完全处理到位,不稳定的历史积案和本级劝返的进京上访案件,以及虽未进京去省,但极不稳定,有越级进京支省上访可能的信访案件进行分类排查,组成 4个推进组实行领导包案,进行专项推进。会战中,全市共排查处理重点信访案件256件,已结案245件,结案率为95%。其中,省下交进京去省上访案件74件,已办结68件,结案率为91%;稳定61件,稳定率为82%。市本级排查确定重点案件64件,目前已结案58件,结案率为90%;稳定54件,稳定率为84%。通过此项工作, 使佳市越级上访和老户重访得到有效控制,大量的上访问题在市本级得到处理。2003年,全市发生个人进京上访21件23人次,同比下降69%和72%;到省个人上访63件90人次,同比下降13%和32%;未发生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全市群众进京到省越级上访呈下降趋势。
  【群众信访要点】 2003年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1、欠发工资、 下岗人员生活费、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求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足额缴纳统筹等涉及企业方面的问题,占信访总量的56.9%。2、反映物业管理、动迁回迁、环境卫生、水电热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占信访总量的25%左右。3、反映农村土地分配、乡村财经管理、农村干部违纪问题,以及破坏林草资源、农村“两清”问题等, 占信访总量的8%左右。4、反映政法部门执法不公、违法办案、抓捕不力、久拖不决及对判决、裁定不服及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不公等方面的问题,此类问题占群众上访总量5%左右。群众上访主要特点:一是反映企业改革、转制、城市建设改造、农村农业方面的信访问题较为突出。二是以几户大型国有破产企业为重点的群体性上访活动表现突出。三是群众上访择机性强。一些上访老户和未达上访要求的群体,有意选择在国家和省市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上访,以求解决问题。四是群众上访具有较强的趋上心理。某些上访群众偏执情绪严重,上访时执意到上级或要求见主要领导,以此寻求问题解决。五是上访主体趋向多元化。上访群体中最多的是农民、工人,还出现了企业法人代表、业主、教师、机关干部、在职和离休干部。客观分析群众上访原因,即有历史因素和客观条件促成的群众上访,也有因自身工作和主观努力不够而引发的上访问题。一是有些地方、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对群众信访问题重视不够,把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责任推给基层和信访部门,甚至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相互推诿,对上级要求和意见拖着不办,顶着不办,使群众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个别地方和部门不能很好地坚持群众路线,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很好的落实和兑现承诺。三是上级政策规定与地方和单位基层承受能力存在差距。四是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发群众上访。除上述原因外,确有部分群众因对政策不理解,或坚持过高无理要求而重复上访,多年缠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