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精神文明创建】 2003年,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三大创建”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开展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出台了《佳木斯市加强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文化娱乐、法律服务、体育卫生、科学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四进社区”活动内容。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了党建进社区活动,成立了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全市选派 139名后备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帮助和支持社区建设。劳动保障、警务、双拥、红十字关爱、关心下一代等部门也纷纷进入社区开展工作,促进了社区的建设发展,同时表彰了东风区兴电社区等12个标准化示范社区。二是在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全面推行公示制、信誉制和承诺制。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树立了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评比活动中,处于全省前列,受到省里表彰。全市各行业、各单位深入学习和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学习型文明单位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三是在农村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开展“两带、两进、两建、一创”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文明村创建氛围,文明村建设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公民道德建设】 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把“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一是制定了《佳木斯市市民道德规范》,制作了40余幅固定宣传广告,结合“20字”基本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广为宣传。把《佳木斯市市民道德规范》谱成歌曲,在市民中广为传唱。二是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第五个“市民文明奉献日”干部群众当日共清除垃圾1 700余吨,组织义诊500多人次,做好事 2万余件。“市民文明奉献日”的做法被中央文明办出版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方法100 例》收录。组织“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了“公民道德宣传日”演出。三是开展“争创文明十佳”评选活动,选出“十佳文明新事”、“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文明家庭”、“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十佳师德标兵”、“十佳小公民标兵”,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争当文明标兵的良好风气,促进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
【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 以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为重点,制订了全市“改、树、塑”活动方案,与市城管局、团市委联合组织了“改、树、塑”万人签名活动启动仪式。发放省文明办印制的宣传画 5万份,佳市《破地方陋习、建亮靓家园》信息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简报发表。组织召开了“改、树、塑”富锦市现场经验交流会,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在抗击“非典”斗争中,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文明社区建设,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方案》,号召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在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宣传预防工作的同时,主动参与社区的“非典”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民心工程】 以“民心工程”为载体,努力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积极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办的 “1+2”西部助学工程,严格按照中央的助学政策,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全市进行层层推荐和分级考核,共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21名、高中 “宏志班”学生9名。进一步扩大捐资助学范围和加大资助力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筹集佳木斯市助学基金的通知》,全市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捐献 1天工资,共筹集资金15万元。
【调查研究】 抓住精神文明调研年的契机,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关于佳木斯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状况的调查》,被省委宣传部评为优秀论文三等奖。《整合社区资源,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等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通过调查研究,锻炼了文明办干部队伍,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