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
【筹建工作】 2003年9月,中共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佳木斯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2003年10月30日, 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启动运行。行政服务中心是全市最大窗口服务单位,有30多个部门70余名工作人员在中心办事大厅从事行政审批工作,对193个行政审批项目[占保留审批事项 326项(含省直单位15项)的59.2%]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地进行了对接。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材料、程序时限等作了认真的研究和确定,并着力在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即办件比重上下功夫,使中心在运行中充分体现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服务中心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出台《行政许可集中(联合)办理违法不当行为纠正及行政责任追究规定》、《项目并联审批办法》、《重要事项联审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办事制度,为中心的服务向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加大中心的宣传力度,多次利用电视、报纸宣传建立服务中心的意义、目的,刊登了邓华市长的重要文章,举办了答记者问,并把进厅的 193个项目的办理单位、审批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在报纸公示。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电视报导10余次,报纸刊载近20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运行工作】 自行政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共受理审批事项15 129件,其中:即办件319件,承诺件14 725件,已办结5 149件,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咨询服务8 933人次;接待投诉咨询61件(次),受理投诉21件(其中:厅内12件,厅外9件),办结率100%。运行中,行政服务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第一,强化优质服务,促进政府机关形象的转变。行政服务中心始终把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作为第一要件,确立了“便捷于民、诚信于法、公开承诺、廉洁高效”的十六字服务宗旨, 实行了 “首问负责制”等六项制度,基本建立了“咨询导办——窗口受理——联合办理”的服务体制,投诉中心也在大厅设立了接待处和专线电话。第二,加强管理,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业务能力、服务态度等由中心进行统一考核, 窗口年度考核分数占本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分数的20%,在管理上,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四考二查”的方法,每天四次考勤两次查岗,凡有着装不整、打磕睡、吸烟、玩电脑游戏等问题,均按违反工作纪律论处,严重的予以通报。第三,授权窗口,促进项目审批方式的转变。下发了向窗口工作人员授权的文件,使窗口工作人员有职有权。受理、用印、证照发放、收费均由窗口办理;第四,加强组织建设,实行分厅监管。按编委文件,组建了综合、咨询导办和投诉监督三个职能科室;根据审批大厅的实际状况,将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车辆和驾照审批项目、建设局产权处的产权权属登记审批项目分别在原单位设立两个分厅,由中心实施监管,实行稽查员制度,定期考核。第五,加强网站建设,促进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除了利用媒体公布所有审批事项和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公开、宣传中心的有关制度、服务指南等,还在政府网站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专页,扩大宣传中心范围,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一方面将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职能及32个单位 193个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审批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在网上公开;另一方面,把办结结果向社会公开,把有关经济发展环境和审批事项的投诉问题和处理结果公开。真正做到阳光行政,接受广大市民和各界的监督。
(蔡 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