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为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跃提供政治保证
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为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跃提供政治保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为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跃提供政治保证
——市委副书记、市纪检委书记贺旭武在中共佳木斯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4年2月20日)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0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提供政治保证。
一、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3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多次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集中开展“两风”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按照从严治标、着力治本,在落实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的工作思路和“求实效,重创新,争排头”的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过各级组织、各牵头责任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保证。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纠风工作取得成效。采取强化教育、廉政承诺、监督检查等措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廉洁自律规定,取得了成效。集中整治吃喝玩乐歪风,市委下发“六条禁令”,市县纪委深入现场纠察,查处用于吃喝玩乐公车 246台,在新闻媒体曝光67台,追究相关领导责任27人,清退赊欠营业性饭店吃喝款 267万元。对套取现金组织公款吃喝、用公款到境外旅游、在洗浴中心赌博等 4起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遏制了吃喝玩乐歪风。对超标准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清理,市级领导带头纠正超标准用车,全市清理纠正党政机关超标准小汽车71台,清退借用企事业单位小汽车41台。压缩会议、控制节庆评比等活动,全市各类会议次数同比下降 30%,各种节庆、检查评比明显减少,并健全完善了审批管理等制度。对丧事动用公车进行集中治理。以市殡仪服务中心成立为契机,对丧事用车做出明确规定,组织人员现场检查,教育疏导车辆68台,查处12台,用公车送葬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坚持把制止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摆“学子宴”敛财问题作为重点,制定“四不准”规定,开展普遍教育,强化监督,制止拟办“学子宴”47起,查处违纪干部 4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中小学全面实行了收费卡、收费公示制,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52起,处分违纪干部18人,免去校长职务 2人,对12所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共清退违规收费61万余元。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报刊摊派、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果。
严肃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新的突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主动出击,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实现了查办总量、大要案和典型案件“三个增加”。截止去年年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 555件,立案 393件,结案384件,其中大要案10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7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642万元。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肃查处防治“非典”和“两风”建设中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不规范执法的违纪案件,全市共查处典型案件 168件,公开处理70件,发挥了惩处和教育防范作用。
深化改革,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去年又削减审批项目220项,两轮共减少 795项,占总数的71.9%。与此同时,建立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直32个单位的191项审批事项首批进入,占保留审批项目的58%,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取得了新进展。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任干部票决制、公示制、差额制、全委会表决制等制度已普遍实行,同时,采取“三民一差”的方法,选定 6个处级领导职位,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开化和民主化程度。加强审计监督,对 9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取得新进展。在桦南县开展的建立统一招标中心试点工作取得了经验,优化了资源配置,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2宗,总面积13.1万平方米,成交金额 7 446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667%、172%、235%;国有资产拍卖总交易额达22 536万元,同比增加14 036万元;政府采购金额 6 794万元,节支率为11.55%;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巩固深化。政务公开以建立办事大厅、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47个市直单位设立了政务信息网站,市政府开通了办公局域网和视频系统,提高了公开效果;厂务公开向保证职工权益、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和非国有企业延伸,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城市;村务公开,全市888个村达到规范化程度,占总数的93%,群众满意率达到86.7%。
落实措施,党风廉政教育得到加强。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联席协调制、纪委内部例会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全省十名廉政标兵之一刘立波同志学习活动;层层评选廉政典型,树立市级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标兵10名,并举办演讲会、座谈会、报告会 240多场次开展正面典型教育;以马向东、慕绥新、李真等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黑土赤子》、《高墙内钟声》等书籍,开展廉政知识测试活动,使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 95%以上。坚持开展“三必谈”,市县两级纪委对今年新任职的 370名处、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有举报和违纪问题但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 8名处级干部、7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通过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
清阻除障,治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力度加大。市委把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着力点,与“两风”建设紧密结合,重点解决秉公执纪、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规范行政方面的突出问题。11个县(市)区和84个市直部门全面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 6项制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清理废止市本级政策规范性文件47件,政策环境得到改善。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市县两级纪委和有关部门设立专项举报电话80多部,建立环境监测点 157个,开展有奖举报、专项稽察、明察暗访,全市发现并纠正影响经济环境问题377件,立案查处97件,处分违纪干部188人,公开处理典型案件34起,37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召开大会,对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封停企业扩建工程等 9起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总结宣传了14个单位优质服务、公正执法经验,并以这些正反面典型为教材,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大讨论,各单位、各部门增强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在市广播电台开通“行风直播热线”,组织49个市直部门领导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听群众电话反映问题1 492个,答复解决1 118个,由市纠风办督办解决63个。改进方法,认真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组织各界代表对教育、卫生、旅游等热点部门进行面对面评议,对其他部门重点督察,年底对部门行风进行全面测评,评出最佳单位13个,9个部门被评为全省行业第一名。市纪委还积极拓宽服务途径, 围绕工业兴市、工业富市,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实行重点保护,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认真开展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保证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决议的贯彻落实。
200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工作落实不到位。奢侈浪费、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仍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推进工作的方法措施等还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反腐倡廉五年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综合治理,务求实效,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提供政治保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到反腐倡廉任务的提出、目标的确定、措施的选择都紧紧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这个根本目标,并以此来判断是非、检验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阻碍改革和建设的突出问题,惩恶扬善,清阻除障,优化发展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保证、促进作用;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时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事(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不渝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推进工作,以“三争三满意”为目标,力争使党政机关干部清正廉洁、求实务实、真抓实干的风气兴起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和解决,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党委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格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活动,加强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表彰宣传廉洁从政的先进人物,进行典型教育。各级纪委和组织、宣传、党校、新闻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制定统一的教育规划和方案,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合作,形成整体合力。要严密组织实施,把虚功做实,不断深化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四大纪律”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1) 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这“八项要求”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集中概括,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要把学习“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基本内容,严格执行,并要在相关范围内表明态度,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监督,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等办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促进廉洁自律。
要突出重点,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抓好中纪委提出的三项清理。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要采取自查和组织检查、重点抽查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方法,切实纠正违反规定的问题。二是继续深入纠正奢侈浪费问题。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等方面的规定。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奢侈浪费的办法,既要加强管理,堵住财源,也要在依法、按制度办事上研究更管用的制度办法。三是对容易反复的问题坚持经常抓。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摆“学子宴”敛财问题,对婚丧事使用公车等问题要坚持经常检查,并努力建立长效监控机制,有效遏制歪风。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惩腐败分子
要继续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和重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围绕改革改制,围绕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围绕鼓励干事创业,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加大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的追逃力度。
要强化办案措施,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要主动出击,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突出查处大要案件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案件质量。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和系统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通过剖析案件,总结教训,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落实省纪委制定的《拓宽畅通信访举报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和《加强实名举报工作意见》,扩展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的渠道,积极探索有偿举报、专项举报、诚信举报的有效形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建立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
(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的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狠刹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良风气。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四个突出问题。(1) 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 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3) 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4) 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1) 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2) 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完善药品定价机制,严肃查办价格违法案件,抑制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3) 继续治理向农民的乱收费和乱摊派。规范农业税费征管。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规定的税率上限,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要继续抓好报刊摊派、“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工作。
抓好上述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由主管部门具体抓。对于今年新部署“四项坚决纠正”工作,都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开展专项举报、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
(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1)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项目严格审核和论证,并对审批条件、程序、时限等进行严格规范。扩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纳入范围,使能够进入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去。各县(市)年底前都要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 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建设,逐步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 “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3)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4)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继续推行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全面推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扩大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努力把审计成果转化到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工作之中。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 “四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办法和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透明,防止因暗箱操作发生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推广桦南经验,各县(市)要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中心,规范招投标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部门干预。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加大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建设,提高进场交易、网上交易总量。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重点解决令不行、禁不止、部门自行采购问题,加强规范化管理。
深入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三公开”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市本级公开,深化县级和乡(镇)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与企业改革相结合,深化厂务公开;与村民自治相结合,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需要,调整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效果。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经颁布实行。各级党委、纪委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加强党内监督、严肃纪律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要管党意识,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的制度办法,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行为置于制度约束之下,使权力运作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完善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扩大民主决策范围,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及国有资产的重组并购等,均须经合法程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按制度规范运作;加强对权力实施过程的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行政职能、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信息的披露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公告、公开办事、群众质询、民主评议、公开听证、协商对话等民主制度,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领导干部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深入开展廉政承诺、廉政述职、廉政测评、廉政考核工作,认真执行“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办法;开展党风巡视,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积极研究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深化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肩负起搞好企业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严格规范企业重大决策行为,企业重组改制、资本运营、产权交易等,必须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运作,严禁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企业领导人员要坚持廉洁经营,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三个不得”,即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改革改制情况,加强监督,特别是围绕破产改制、资产处置和营销活动跟踪检查,严肃查处企业蛀虫,为企业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适应新形势,积极参与和保护企业改革。要认真研究在股份制逐步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教育,促使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推进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保证企业领导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生产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提高经济效益。
三、坚决打好环境建设攻坚战
打好环境建设攻坚战是市委的重要战略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敢于解决实际问题的碰硬精神,更大的整治力度,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文明开放的人文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使人人爱护环境、人人都为改善环境出力的正气真正树立起来,重点部门和行业的作风明显好转,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把我市建成最适合创业、最利于经济发展的城市。
1、开展创建行动,大力营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要把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深化认识作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基础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行动。一要全面开展尊重、支持、保护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尊重、支持、保护改革者、生产经营者、投资者、创业者,以经济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服务窗口单位为重点,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唱响尊重、支持、保护纳税人的主旋律,从而在全市形成有利于发展、保证促进发展的舆论环境。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集中一段时间,围绕尊重纳税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普遍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改革者是功臣,生产经营者是财富的创造者,投资者是加快发展的动力,创业者是英雄,他们是“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主要力量,解决好为谁服务的问题;围绕支持纳税人,切实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真正把纳税人置于主人的位置,变管理为服务,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帮其所需,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的经营发展创造一切便利条件,特别要正确把握政策,灵活执行条规,“不讲不好办,只讲怎么办”、不要先说不行,要先想怎样才行;从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出发,落实保护措施,对刁难、勒卡、诬陷纳税人的,要旗帜鲜明地在道德上谴责、经济上制裁、法纪上惩处,使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无立足之地、人人喊打。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宣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二要开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争先创优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执法和服务窗口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深化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标准,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要集中开展达标升级竞赛活动,提高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水平;层层开展评选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并建立奖优罚劣的利益机制、奖惩机制,形成有功者受奖,损害环境者受罚的正确导向。三要开展文明在岗位、文明在佳木斯的树形象活动。以出租车、餐饮、宾馆、商服等与外界联系多的重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对这些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文明执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并认真学习掌握我市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主动热情地宣传佳木斯,提升佳木斯形象。对那些不讲诚信、虚假欺诈、散布谣言、玷污佳木斯形象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典型宣传,推出一批正面典型,扶正祛邪,增加佳木斯的知名度。要在全市范围组织评选尊重支持纳税人、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形成“爱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浓厚风气。
2、开展“四减”、“四好”行动,深入推行 “六项制度”。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办事部门、减少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为内容的“四减”行动,促进各部门转变职能,工作上提质提速提效。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立足于改革,落实责任,组织力量,全面清理,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把该减的都减下去。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以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为内容的“四好”行动,促进部门和工作人员作风的转变。要深入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把握“六项制度”的精神实质,使各项工作都规范到“六项制度”的内在要求上来,落实责任,细化内容,明确标准,保证运作程序规范,便于具体操作实施,便于基层和群众监督。要加强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目标管理考核、公务员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在“四减”、“四好”行动和落实“六项制度”中搞形式主义、工作不落实、有章不循、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章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开展“四清”和评议行风、热线直播行动, 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集中开展以清遗案、清拖欠、清关卡、清路障为内容的“四清”行动。清遗案,重点清理经济领域的积案,特别是损害企业利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清拖欠,重点清理党政机关和各部门赊欠企业的工程款、货款、吃喝款,及借用企业车辆、资金、物资逾期不还等问题;清关卡,重点清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或无保留意义的各类审批、管理部门和程序,清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行为;清路障,除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收费站点、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外,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上路设卡,发现设立的要坚决清除。继续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行动。采取明察暗访、社会调查、听证评议等方式,对重点部门、热点部门进行面对面评议;对其他部门进行全面测评,评选出最佳最差单位,最差单位列入下一年度重点评议。把“百家企业评部门、万名群众评窗口”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载体,作为评价行风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检查,进行不定期抽查,强化对工作和活动的记实,促进各部门把行风建设的着眼点放在为经济发展服务上,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继续开展“行风热线”直播行动。采取走进直播间、走出直播间、重返直播问等形式,各部门领导现场受理群众质询和投诉,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融为一体。健全反馈督办制度,实行市、县(市)两级联动,提高办理质量,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处理,切实把“行风热线”办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了解群众喜怒哀乐的“晴雨表”,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直通车”,促进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哨”。
4、开展“四反”、“四治”行动, 严肃查纠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反梗阻、反拖拉、反刁难、反勒卡为内容的“四反”行动,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为内容的“四治”行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清除梗阻,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重点部门和行业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把加快发展的立足点放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爱企110”投诉热线、 环境状况监测点的作用,开展专项稽查、明察暗访和现场纠察,对于徇私枉法、违法行政、乱收乱罚、刁难勒卡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公、低效扯皮等问题,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迁就,典型案件一律快查快结,一律严肃处理,一律公开曝光,一律追究领导责任,让破坏环境的人丢名丢利丢位,真正形成谁踏“雷区”就炸谁、谁碰“高压线”就击倒谁的高压态势,靠严明的纪律净化环境。
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多、责任重、要求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 政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研究,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案件亲自指挥查处。特别是那些群众反映很多却几年不查案件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担负起分管工作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责任制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责任分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分解,落实领导责任、牵头责任部门责任,做到不漏项,项项有人管。要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过去已经部署现在继续进行的各项工作,仍由原来确定的主管领导和牵头、责任部门负责。今年新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三个清理”、纠风上的“四个坚决纠正”等专项工作,要实行政府负责,由主管领导牵头抓;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认真抓好落实。信访部门要注意上述问题的信访举报,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各级纪委要加强对专项工作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管。二是加强检查考核。完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平时考核记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以成效评价工作,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地方和部门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破坏环境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2、强化组织协调和行政监察职能。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要充分认识组织协调对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变被动为主动,研究组织协调方法,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健全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提高组织协调水平。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通盘考虑,提出可行的思路、方法和措施,为党委、政府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提供建议和依据。要明确协调重点,加强对专项工作的协调,对环境建设的协调,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加强与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工作推进中的协调,把监督检查与面对面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严肃纪律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把握工作整体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指导推进工作。
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条件下,要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这三项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做好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深入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廉政监察,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廉洁从政;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促进勤政高效;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尤其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力度。各级监察机关要主动向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3、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队为核心, 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教育引导、树立典型、开展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抗干扰、抗腐蚀、抗诱惑能力,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密切联系群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敢抓敢管敢碰硬的有战斗力的队伍。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为目标,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四型”干部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培训,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领域,增强研究设计能力、专项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特别要严肃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强化组织约束,把个人行为置于法律法规和制度监督约束之下,减少执法执纪的随意性,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