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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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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稳定工程】 2003年,全市政法机关以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公正与安全”为主题,全面实施社会稳定、严打整治、防范体系建设、改革创新和提升素质“五项工程”,积极开展“六项重点工作”专项推进,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加强了隐蔽战线斗争,依法加大对境外及境内外相互勾结的各种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他敌视社会主义政权和制度的组织、人员开展侦察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 向公安部门移交破案线索21条,破案5起;检扣“法轮功”宣传品2 611件,检扣宗教宣传品 202件;上报信息200余份,其中市委、市政府采用55份,省委、省政府采用15份,中宣部采用1份,中办采用2份。二是强化“四个机制”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全力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集中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化解群体性矛盾统一行动”,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676件,调处 620件,调处率为91.7%。强化了工作运行机制建设,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1—10月份全市实现无集体进京去省上访,个人进京上访21件、2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9%和72%;去省上访63件、90人次,同比分别下降 13%和32%。强化信息网络机制建设,达到了成网上册。在加强公安、国家安全、信访部门信息网络主渠道建设的同时,把信息触角向社区居委会、工企单位及乡镇、村屯延伸,构建起了全方位、全天候维稳信息网络体系。全市选配基层信息员4 320人,搜集影响稳定较大信息136件,上报重大信息48件,避免了10余起较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解决危困企业问题上,建立了重大信息通报制度,编发《维稳动态》16期,供市领导参阅。强化快速联动机制建设,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制定了《处置市区群体拦阻铁路运输事件的工作预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暴力恐怖活动的工作预案》和《处置异常上访事件工作预案》。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全市共处置佳纺、佳纸、证券公司、企业军转干部、三轮车和残疾人代步车等群体性事件20余次。三是深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实现了无一人进京兹事、无一起电视插播案件、无一起非法聚集闹事、无一起极端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司法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战果,破案43起,打掉团伙7个,捣毁窝点8个,抓获“法轮功”邪教分子59人,劳动教养44人,判刑10人。收缴设备6台(套),检扣非法宣传品2 174件,传单、光盘等宣传品11 300多份。组织开展打击“实际神”邪教活动,破案33起, 抓获邪教成员68人,劳教16人。打掉聚会点4个,收缴了一批邪教反动宣传品。教育转化取得显著成效, 转化沉积学员16名。333名在所学员已经转化326名,转化率达97.8%。把“学科学、奔小康”活动由农村引入城市,推动教育转化工作的深入开展。2002年有未转化“法轮功”人员292人,目前已转化 219人,转化率达75%,完成了省委提出的年底转化 50%的任务目标,教育转化经验在全国教育转化工作研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全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了全市防治非典期间的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了利用非典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查获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承担了隔离监控、入城口检查等大量防非典工作中的急难险重任务,为全市防治非典工作取得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严打整治工程】 完成“严打”整治斗争各项任务, 通过了省委的检查验收。4月底,经过两年“严打”整治,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 1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 257人;审查批捕3 064件、4 113人,提起诉讼2 367件、3 217人;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 196件,结案1 094件。不失时机地组织开展了新一轮“严打”攻势。通过开展“夏季严打整治行动”和“秋冬季严打整治行动”,共破获刑事案件3 482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80起;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1 993名,其中逃犯179名;打掉犯罪集团97个, 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817.403万元。1至10月全市刑事发案总数与上年同比下降3.98%,其中杀人、抢劫、爆炸案件分别下降2.35%、4.94%和83.3%,社会治安保持了持续平稳。审查批捕920件、1 225人,审查起诉1 045件、1 475人;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 075件、945人。坚持打防并举,集中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加大对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的打击力度。共打掉垄断市场、欺行霸市、敲诈勒索、“两抢一盗”等恶势力集团36个,成员 142名。开展了治爆缉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1 335支,子弹两万余发,炸药11 046公斤,管制刀具306把,雷管5 757枚。
  【防范体系建设工程】 基层防范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居民委建立警务室 189个,配置警力 208人。聘用保安员、专职治安员1 061名,兼职治安员1 695名。安置“40、50”人员和低保对象作为治安员,全市共新增治安员500人。在楼区和平房区设楼(片)长1 612名,管辖居民16万多户,占总户数90%以上。市区发生居民住宅被盗和楼道抢劫案件减少,同比下降24%。农村普遍强化了治安联防组织,形成区域联防、村屯自防、“十户义务联防”的三级防范网络,有效维护了农村治安秩序。在工企内部重新核定了风险等级,落实了三级值班值宿制度,重点企业、要害部位的人防、技防和物防达标率达到了 98%,企业内部发案率同比下降46.15%。加大了对社会面巡控密度和力度,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在加强公安 “110”指挥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接处警速度和能力的同时,强化社会治安巡控体系,扩大零巡控区域,提高了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基层创安面进一步扩大。规划小区445个,达到市级标准的有 375个,占84.2%;在1 651个单位中,达到市级标准的有1 320个,占79.9%;在1 458个村屯中,达到市级标准的有1 170个,占80.2%。加强对企业、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强迁取缔寄生在企业周围的废旧收购点56家,取缔非法冶炼槽钢黑窝点17处,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娱乐场所105家,网吧全部被取缔。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共登记流动人口26 235名,为20 569人办理《暂住证》,登记出租房屋 5 276户。破获流动人口犯罪案件169起,抓获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81名。接收刑释解教人员 240人,接茬帮教率为93%,综合安置率为90%。成立青少年帮教组织104个,学校收流失生达96.5%。
  【改革创新工程】 全市政法各部门大力推进审判组织改革,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审判委员会职责,明确权限划分,强化了合议庭职责。推进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确定了每名院、庭长具体办案目标;深化了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完善了立案庭对各审判环节的审限监控和督办机制,使审判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推行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确定法官员额,试行了书记员、法警职务单独序列的管理;深化了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庭审功能,适用新的证据规则,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中院二审开庭率达到 45%,全市法院再审案件开庭率达到 38%。检察机关在制度和机制创新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反贪部门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主办官责任制改革。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赋予主办官一定的办案自主权,对办案实行全程质量责任、效率责任和安全责任包干,淡化行政色彩,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渎职侦查部门实施了“三定三包”责任制,采取参办、督办、提办和交叉办案等方式,提高了案件的侦破能力。积极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系制度,构筑侦查监督大格局。在全省率先与海关、工商等近20家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暂行规定》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联系制度》,有效强化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被高检院作为先进经验转发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有效提高了自侦案件的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民行检察改变以抗诉为主的单一监督方式,为检察建议与抗诉并用的二元监督方式,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公安机关继续完善了刑侦、派出所、交巡警体制和社区警务制度改革,实现了警力下摆,向基层一线倾斜,把机关警力充实到基层派出所50人。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户籍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各项治安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推进司法行政部门、劳教、律师、公证管理体制改革。全市政法机关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为经济建设服务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出台了创建优良法制环境措施和办法,促进服务工作开展。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和行业霸头,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强化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力度,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119起,抓获作案成员95名,挽回经济损失 960.1万元。依法公正调节各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公平、公正地审理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共立贪污贿赂案件85件96人,侦查终结69件81人;移送起诉65件76人,同比增长 93.8%;挽回经济损失558.73万元。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 868件,同比上升10.4%;审结2 460件,结案率为85.8%;解决经济纠纷标的额21 135.2万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生效裁判的执行。执结各类案件1 829件,执结案件标的额20 793.1万元。不断丰富“双百”服务内容,开展“千警包百企”活动,普遍实行了包企业平安稳定、包企业无违法犯罪、包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包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四包”内容,做到了有实施方案、有包扶档案、有走访记录、有反馈意见和知包扶企业、知联系方式、知基本情况、知存在问题、知解决办法。全市政法机关已与450多家企业建立了包扶联系。
  【提升素质工程】 “提升素质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为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制定并实施了《2003—2005年市政法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政法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法制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内容的培训,共培训干警 300人。政法部门分别与省委党校、黑龙江大学联合举办学历培训班。截止目前,政法干警大专学历已达到85%, 本科学历已达到40%。 二是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和实行“学创”活动包创责任制、考核命名制、检查评议制和复查通报制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双十佳”评选、“爱民月”和“法律宣传日”活动,为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1 300余件(次)。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政法干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司法腐败问题。对2000年以来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涉及经济的民商事已判决的案件进行执法检查。检查37个单位,查阅卷宗及相关资料1 216本,发现一般性问题175件,实质性问题 8件。对一般性问题本着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进行了及时处理,对实质性问题分别情况进行专项处理。四是深入推进“两风”建设,集中解决群众涉法访案。制发了《关于集中解决群众涉法信访案件的实施意见》,清理出涉法上访积案 117件,其中重点案件16件,已全部办结。加大解决警容警纪工作的力度。在“两风”建设中,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直政法机关主管领导到市委信访接待室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仅一个半月时间,就接待涉法案件83件 297人(次),当即处理办结72件,办结率为89%,现已全部办结。市直政法各部门领导自行接待处理上访案件 351件556人(次),并针对不同情况,做出了妥善处理。五是加大了治理司法腐败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干警违法乱纪问题。通过对政法单位明察暗访和督察,纠察警容风纪方面问题 150余人次,处理违纪问题18件,涉及干警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