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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监督

港航监督



  【基本情况】 佳木斯海事局是于2003年1月1日由交通部黑龙江港航监督局佳木斯分局正式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佳木斯海事局的省属机构,管辖区域为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地级市及所属17个县(市)水域,农垦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三个分局及所属41个农场水域,松花江内河、黑龙江界河、乌苏里江界河,干线里程为 1 336公里。下设佳木斯前进、莲江口、桦川、绥滨、富锦、同江、抚远、饶河、萝北9个海事处,6个国家一类口岸,佳木斯区域内设6个海事处,4个国家一类口岸。现有在职职工67人。主要职能是依法对辖区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据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的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
  【总体工作】 2003年,佳木斯海事局与黑龙江海事局签订的10项工作目标,全部实现。一是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有海事责任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二是未发生重大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败诉案件,未发生因海事管理责任导致国家赔偿案件;三是完成了船舶年度安全检查指标任务;四是未发生违法发证或船员考试重大泄密事件;五是未发生重特大险情漏报、瞒报或超时限报告事件;六是发布航行通(警)告差错率为零;七是按规定时限完成了年度预算内外的上缴指标;八是依法征收船舶港务费 200.2万元,未发生严重漏收和擅自挪用,超额完成计划指标;九是未发生因海事责任被省级以上煤体曝光事件;十是加强防范,内部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和综合治理责任事件,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采砂船管理】 佳木斯海事局辖区有采砂场点44个,采砂船 100艘。经专项治理,有37个采砂场点办理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占总数的84%。有合法营运采砂船81艘,占总数的81%。
  【五等船船员管理】 在对船员状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富锦、绥滨、同江、名山、佳木斯各地无证船员分片进行培训,45人通过考试,获得船员适任证书,提高了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为预防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证。
  【清理“三无”船舶】 利用枯水期大部分船舶待航的有利时机,重点调查、清理、整顿“三无”船舶。共清查出“三无”船舶80艘,分别进行了处理,在各海事处的督促下,目前已有63艘船舶办理了相关登记,未办理登记的17艘“三无”船舶中 1艘被没收后拆解,12艘检验不合格的乡镇船舶已经停止营运,4艘自行拆解。通过专项治理,维护了船舶管理秩序。
  【行政执法】 成立了局政行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在综合办公室配备了行政执法监督干部。针对局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处罚不够规范的实际,对辖区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对执法主体超越权限、行政处罚文书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做出处罚决定。全年采取行政强制措施41起,进行行政处罚45起,罚款金额近 8万元,已执行罚款62 200元;查扣从事营运报废船舶 3艘。通过处罚船员守法意识明显提高,违法行为大大减少,水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王增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