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监督管理
【净化药械市场】 2003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监管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组织全市药监系统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打假专项行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等11项专项治理整顿。全年共立案 762件,收缴药械总标值74.6万元,捣毁非法经营药械黑窝点98个,完成药品检验 1 842批次,立案准确率、案件查结率、案件审核率均达到100%。佳木斯市区清查并销毁过期失效药品35个品种,标值44.1万元。对20余家医疗单位的制剂品种进行了清理整顿,对符合要求的92个品种经初审上报省局;对不符合医院制剂生产条件、疗效不确切、 无标准的83个制剂品种撤销批准文号。组建了全市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网络,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9份报告书,此项工作在佳市取得零的突破。经过全年第一批、第二批初审,通过了非处方药(OTC)141个品种。对全市野生药材资源进行了普查,摸清了底数。通过全市药监系统严格监管,有效地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市政府授予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标兵单位;被评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抗击非典】 在防治非典斗争中,全市药监系统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防“非典”,建立了必要的协调、处理机制,组建了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防“非典”应急队伍和 4个专项行动组。对防治非典药械采取拉网式检查、定向排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严查严管,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全方位监管,保证了防治非典药械的安全使用。全市共检查药械经营企业526家、医疗机构68家;检查中药饮片135个品种、中成药132个品种、抗生素类药品81个品种。抽验药品批发企业15家,抽验药品400多批次,罚没药械总标值15.8万元。深入防非典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了VC丸和双黄莲针剂的质量和市场供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市委、 市政府评为防非典先进单位称号,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GSP、GMP认证】 积极为市政府当好参谋,多次深入医药企业强力推进认证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次出省进京为企业引联挂靠牵线搭桥,解决了企业认证资金短缺问题。先后为同江市五江药业引进资金1亿多元,为桦川县百泰药业争取贷款800万元。医药企业GMP、GSP认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7家药品生产企业已有5家一次性通过认证,取得6张GMP认证证书,4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了GSP认证。
【规范化管理】 实行药品监督规范化管理,创新和发展学习型、自律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文明型即“六型”系统建设初见成效,打造了一支忠于职守、业务精良、风纪严谨的公务员队伍。以创建“信息畅通工程”为载体,系统网络化建设取得开拓性进展。市局、各县(市)局和95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药监邮箱,实现了省、市、县及多数涉药单位的网络连接和自动投诉举报、中药饮片外观鉴别教学微机化。机关内部的文件制作、传递、打印等实现网络化,全系统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三三制”监管模式提高了监管效能,改变了市、县独立办案、划地为牢、互不通气的陈旧监管模式,实现了信息灵、反应快、全系统一盘棋的监管模式,特别是把快速检验技术用于农村药品监管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依法行政】 配备了专职案件审核人员,加强了案件审核,形成了案件审核机构、案件审理委员会、局长办公会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开展县(市)间交叉执法检查,推动了基层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年内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班、4期电脑培训班及法律法规考试、依案说法、模拟听证等业务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上实现了全市的规范统一。全系统未出现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引起不良影响的案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在全市药监系统交流了桦南县药监局在偏远地区执法的宝贵经验。
【法规宣传】 紧紧围绕“一法两例”和全市中心工作,加强法规宣传和队伍建设,成立了信息员队伍,创刊了《佳木斯药监信息》。为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58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88篇。并且,充分利用 “3·15”、“6·25”、“9·15”等重要活动日组织涉药单位在中心广场、火车站等中心地带开展大型宣传活动6次,累计参加3万多人次。在“9·15”药品质量日,以 “让人民吃上放心药品”为主题,开展了万人签字活动,并举行了大型文艺演出,进一步扩大了药监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市药品监督局被市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3名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张桐振、张强、苏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