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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活动】 2003年,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先后组织召开春防、冬防两次全市大型工作会议,8次部门协调会议,在两次市政府常务会和3次市长办公会议上,研究解决了一些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市安全暨春防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市直、省直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2003年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政府安全工作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分级落实,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在全市上下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网络。
  【基础建设】 在行政执法上,采取了首次不罚、轻微不罚、无险不罚,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了基础建设工作。对全局执法工作人员采取了岗位责任培训、行政执法程序培训和提高整体素质培训。 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行政执法和办公管理制度。 制定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30余个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并建立了图文并茂的工作记实档案。制定了 《佳木斯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考核办法》, 重新修订了《佳木斯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现了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了鼓励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发动全社会力量抓好安全工作,努力创造大安全环境,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了24小时有专人接听的举报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告。全年,共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安全隐患)30余起。
  【专项整治】 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重点开展了 6项专项整治活动。1、危险化学品整治。制定了 《佳木斯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发证工作的紧急通知》、《佳木斯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调查摸底、安全评估和登记工作。先后检查整治危化企业236家,停业整改5家,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生产的五小企业6家,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16家,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3家。2、非煤矿山整治。制发了 《佳木斯市深化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通知》和《佳木斯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168家,整改隐患290余项,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11家。培训非煤矿山矿长65名,占全市应培矿长的82%,培训率在全省名列首位。3、制定了《佳木斯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工作方案》,先后 3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各有关部门工作协调会议,明确重点、落实责任。会同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的火灾隐患 460余项,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隐患260余项,清(拆)除安全出口、通道上设置铁栅栏105处,查出未建立应急疏散预案和疏散指示图的165家,并分别落实了整改措施。4、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配合市公安局对全市23家民爆使用单位、10家储存单位、11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采石场进行了重点整治,先后查改隐患138项,停业整顿 5家。5、会同公安交警、港监、民航等部门开展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议,并联合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民航站进行了检查。6、与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合制发了 《关于开展对建筑工地和校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整治了建筑工地,特别是在建校舍施工中的“三违”行为;对新、改、扩建建筑工程安全“三同时”、施工企业安全资质和开工前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严格把关;加强了施工中的安全防护、基坑防护,强化了现场起重机械和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管。
  【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期间,在佳木斯日报刊登了《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答题、“安全生产月”活动答记者问、《佳木斯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了安全生产万人签名、发放安全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出安全宣传板报等;进行了以“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三江行”活动,对危化、建筑和民爆等重点企业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新闻曝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局培训中心共举办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更夫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42期,培训2 297人。
                                     (林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