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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2003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狠抓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克服了“非典”疫情、粮食减产、农业税短收等减收增支影响,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幅度,实现了保工资、保重点、保稳定的目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防治“非典”先进集体标兵、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纠风办授予全省“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先进单位,被市委授予(局党组)好班子称号。
  【财政收支】 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04 022万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上划收入45 157万元,增长7.3%;地方财政收入58 865万元,增长7.7%。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56 189万元,增长7.7%;基金收入2 676万元,增长7.7%。在一般预算收入中,增值税9 585万元,增长6.8%;营业税9 313万元,增长9.2%;农业税13 192万元,增长14.9%。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22 227万元,增长9.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19 179万元,增长9.7%;基金支出3048万元,下降11.1%,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减少。在一般预算支出中,科技三费 1 421万元,增长16.2%;教育支出44 672万元, 增长3.6%;医疗卫生14 050万元,增长 31.8%, 增幅高的原因是防治“非典”增加了支出;抚恤社救12 271万元,增长 48.6%,主要是省拨专项比上年增加。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2 620万元,增长8%。其中:上划收入30 889万元,增长8.9%;地方财政收入31 731万元,增长7.6%。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29 743万元,增长7.9%; 基金收入1 988万元,增长4.3%。在一般预算收入中,增值税6 950万元,增长8.3%;营业税5 105万元,增长12%;农业税 982万元,增长19.4%。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04 091万元,增长15.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01 933万元,增长 15.9%;基金支出2 158万元,增长2.2%。在一般预算支出中,科技三费1 160万元,增长12.6%;教育支出14 556万元,增长8.5%;医疗卫生 7 026万元,增长26.7%;抚恤社救 7 809万元,增长76.3%。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结余199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101万元。
  【争取资金】 建立完善财源建设项目库,作好项目评估论证工作,积极跑省进京,争取资金。全年共向省申请财源建设立项81项,其中:新建项目37个,扩建项目34个,技改项目10个,比上年增加16个,落实资金4 788万元,比上年增加1 648万元。争取农业支出、社会保障、扶贫资金等各类资金38 363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4 984万元,农村税费转移支付11 158万元。
  【社会保障】 通过大力压缩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弹性支出,并向省财政借款 6亿元,确保了工资的正常发放。元旦、春节期间,妥善安排和及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共向各县下拨社保资金 1 217万元,实现了“两节”慰问金和低保一次性救助金发放的并轨,春节前预拨 2 200万元资金用于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保证了全部离退休职工春节前足额领取养老金,为8户困难企业的7 296名下岗职工补发了拖欠的基本生活费,实现了“四个确保”,维护了社会稳定。防治“非典”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组织制定了防治“非典”工作预案,建立了工作制度,对防治“非典”专项资金,本着“积极主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安排调拨资金 5 011万元,市本级2 965万元,各县(区)2 046万元,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  
  【财政监督】 加快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在市直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实行“包干预算”管理办法,年初根据各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将各单位预算包死,把过去由财政部门多头管理的83个单位,重新按照职能分工和资金属性,划分相关科室实行归口管理,预算外资金也严格按预算内的支出项目和支出标准核定,在财政内部形成了一个单位不论预算内外资金都归一个科室管理,一个漏斗下拨经营的管理办法,实现了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统筹安排,改变了过去一个单位多个财政内部科室管理,而一个单位又多头向财政申请资金,多头要钱的现象,为部门预算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开展了会计规范等级达标活动,制定了规范等级达标标准,下发了等级达标考核通知,加强了会计建账监管工作,对 2 310户企事业行政单位实行了建账监管,规范了会计的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的核算水平。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分别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的法规政策,给予了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理。
  【财政改革】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调整农业税计税主粮价格;二是调整水稻折算计税主粮的价格比例;三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除对烟叶收购企业收购的烟叶继续按现行政策征收农业特产税外,对人工种植的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非人工种植的农业特产品既不征收农业税,也不征收农业特产税;指导各县(市)、郊区据实核定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全面贯彻农业税减免政策,认真落实农业税灾欠减免指标,增强减免的透明度,把减免指标切实落实到位。开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扩面工作,下发了《佳木斯市关于做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范围;指导各区如期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市直开展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改建了国库集中收付大厅,购置了软件,公开招聘了人员。
  【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产权交易进入阳光平台。全市资产交易额近 6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拍卖交易 102次,较去年全年增加40次;交易额高达23 536万元,较去年全年增加14 036万元,增加近2倍,国有资产增值5 980万元。佳市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实现了产权交易市场联网。借助省厅50万元网络设施的支持,中心自筹20万元,配置了网络电脑和交易大屏幕,实现了与省产权交易中心联网,使我市成为省第一家与北方共同市场的产权交易信息联网单位。市产权交易中心成为全国性北方共同市场会员单位,实现了市场联网和信息共享。三是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完成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核准项目92项的录入汇总和分析工作,其中:核准的项目11项,备案的评估项目81项。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四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监督和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要求,起草了《关于组建佳木斯市资产经营公司的实施方案》,对组建的“佳木斯粮食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佳木斯恒远集团”授权经营机构的基础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填补了我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工作的空白。
  【财源建设】 把财源建设重点放到抓好市本级财源建设上,支持企业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市委常委会初步预计佳纺全部破产支出9.381万元,糖厂全部破产支出3 831万元,通过对各支出项目的清理登记和审核,认定佳纺破产全部支出8 627万元,节约支出 754万元,糖厂破产全部支出3 300万元,节约支出 531万元;在佳纺收购资金仅到位。1 925万元、糖厂收购资金仅到位1 750万元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为佳纺筹措6 702万元资金、为糖厂筹措1 550万元资金,使佳纺、糖厂两户企业的破产工作顺利进行,重点支持对经济发展有拉动作用的大项目。经过反复论证筛选,确定11个市本级财源建设项目,其中:佳凤啤酒扩产50 000吨项目、鑫达汽配有限公司球墨铸铁项目、千里集团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年产 4亿支水针项目、龙江减速机厂单螺杆抽油机项目已被省确定为重点扶持的财源建设项目。这五个项目全部达产达效后可实现产值9.6亿元,税金 1.2亿元,利润1.7亿元。为解决项目资金严重短缺问题,千方百计筹集1 413万元,给龙江减速机厂的单螺杆泵项目扶持资金15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开拓油田市场,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电机股份公司扶持资金200万元,生产能力由原来120万千瓦扩大到 200多万千瓦,成功地实现了一厂变两厂;给哈高科佳木斯中药有限公司扶持资金150万元,帮助企业完成了GMP认证,使企业取得了医药生产资格;给佳木斯第二制药厂扶持资金100万元,完成了异地建厂和对职工的安置;给佳星玻璃股份公司扶持资金500万元,完成了炉窑的冷修改造,提高了产品质量;给龙江大豆股份公司扶持资金 200万元,重新启动生产,保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为下步企业的改制和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条件。为21户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贷款担保 4 96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为佳市企业整体扭亏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政府采购】 一是加大《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制定了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方案,组织《政府采购法》宣传日活动,印发宣传单10 000份,宣传采购法。促进了依法采购,全年申报采购项目 190项,比上年增长了69.64%。二是努力探索新项目,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开展了佳木斯市军队干部休养所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工作,采购了心电监护系统、B 超和多普勒等设备;开展了工程类项目采购,对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工程部分项目进行了招标采购,涉及高低压开关设备、电缆、水泵、电气设备等440台套,各类电缆57 000米,该工程项目预算总额为1 522万元,实际采购支出 1 365万元,节支率达10.32%。三是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集中统一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程序》等制度,采购项目资金一律由“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统一结算,杜绝了挤占、挪用采购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了由40多个专业,近 200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评标专家库,在每个项目开标当天,请市纪检委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制定供应商准入制度,量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标准,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供应商信息库。目前信息库中已录入计算机、医疗器械、汽车、电器、建筑等17类企业,共计 180多户。四是确保应急物资采购任务的顺利完成。抗“非典”期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应急医疗物资采购任务。完成采购额42万元,节约资金12万元, 综合节支率为22%。路灯工程采购工作,积极邀请相关供应商参与竞标,确定中标价格为465万元,节约资金 126万元,节支率为21%;抗旱专用火箭发射车采购支出48万元,节约资金 2万元,节支率4%。全市共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 806万元,实现政府采购支出7 766万元,节约资金1 010万元,综合节支率为11.81%。其中:市本级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 110万元,实现政府采购支出4 492万元,节约资金618万元,综合节支率为11.57%。政府采购规模同比增长了26.87%。
  【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政策体系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核心是通过重新确立农业税制度,调整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减轻农民负担。首先,科学测定计税面积。确保计税面积准确。针对个别乡村干部对农村税费政策理解上的偏差,个别地方出现调整农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苗头,及时召开农村税费改革专项推进会议,要求原原本本地贯彻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计税面积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准,决不允许重新丈量土地,并把它做为一条政治纪律。通过工作使重新丈量土地,调整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苗头得到了遏制。其次,解决测定常产难点,确保税负平衡。针对我市边境县多、跨度大、气候类型不同,计算常产工作复杂的实际情况,组织督导组深入调查研究,报告提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农民减负比例和党政主要领导是税费改革第一责任人的问题,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各县(市)、区采取了两种形式测定常产。一种是农民自报常产,乡村统一平衡后确定。另一种是县乡测定后,征求农民意见。根据各地积温高低、无霜期长短、水涝灾害不同的实际,市税改办把全市分为浅山区、漫岗区和平原区三个类型。每个区划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解决了同一区域、相邻地块之间常产差距问题。各县(市)、区上报的常产综合数是338公斤/亩,经综合测量调整为327公斤/亩,与省批常产相差9公斤/亩。由于常产测定的合理,农民负担减少10,584万元,总体减负33%,人均减负108元,亩均减负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