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地方税务
【税费收入】 2003年,市地税局系统抓住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税源,强化税源预测和监控,开展“增收会战一百天,确保征收计划”的百日会战,加大征收和清欠工作力度,超额完成全年税收计划。各项税费收入57 274万元。其中,全口径税收收入34 825万元,个体税收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分别为7 486万元和 5 82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76%和2.75%。查补入库税款 1 459万元。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18 850万元,征收率达96%,失业保险费征缴2 086万元,征收率达 98.6%,为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两费”及时发放提供了资金保证,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为经济建设服务最佳单位”荣誉。
【依法治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全面深化依法治税工作,一是以“三项清理”工作为牵引,税收管理示范工作建设逐步深化;二是以开展等“执法型稽查”、“阳光稽查”、“学习型稽查”等“三项活动”为手段,推进稽查执法;三是组织税收执法检查,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地规范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四是推进税收管理示范工作建设,对市区“五路五街和各局自行确定的重点路段、重点乡镇的各种纳税人进行清理,按照规范化管理的七项指标,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申报缴税、档案文书等进行达标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饮食业以票管税收工作,完善定额发票摇奖办法,严肃查处利用发票偷逃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饮食业税收管理。六是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加强代扣代缴、代征代缴工作,加大税收管理覆盖面,提高零散税收的管理质量。七是加强税收政策管理,加大分税种的政策管理和征收力度,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汇算管理,对市区土地使用税定额等级进行调查测算,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收入和纳税监控管理机制,保证了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和各税种收入稳步增长。八是加强稽查执法力度,开展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严肃查处和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查处涉税违法和举报案件490件,结案处理 490件,查补税款1 621万元,课征滞纳金和罚款187万元。九是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推行税收管理“阳光工程”,规范了执法文书的管理使用,理顺了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完成时限及标准。
【信息化建设】 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次对征管软件数据库进行升级和优化,积极参与全省地税系统办公自动化软件开发,加强了各种数据信息的录入和管理。各类纳税户纳入计算机管理已达22 224户,占纳税总户数的95%以上。各县(市)局个体业户应用POS机划卡交税已基本普及,市区分局应用计算机开据完税证、税款直接进入计算机核算正逐步推广,实现了税收征管的信息共享。市局机关全面启动了机关办公自动化,与省局和县(市、区)局的信息和公文实现了网上传输。
【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01—2003年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创建“发展型班子”活动,对9个县(市、区) 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调整和充实,提拔任命县以下分局、市区分局的中层领导干部13人,对 6名正副科级干部进行岗位交流,班子活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坚持把文明创建贯穿税收执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开展“最佳办税服务厅”、“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实现了文明创建大面积升级的目标,全市地税系统有4个单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8个单位为省级文明单位,19个单位被评为市级以上 “青年文明号”,11个单位荣获省级以上文明税务局(所),1名干部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税务工作者,12名同志分别获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授予的“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全市地税系统县(市、区)局以上单位全部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文明创建走在全省地税系统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