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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

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



  【企业概况】 2003年,全市农村信用社机构总数181个,人员总数1 675人;各项存款余额达226 543万元,各项贷款累放143 560万元,其中农业贷款累放94 664万元,股金余额4 701万元。
  【内部管理】 2003年,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部署均围绕“创新”二字展开。一是开好五个会。市联社分别召开了社务会、年初工作会议、半年工作会议、旺季工作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会议,就全年工作或阶段任务进行具体部署。二是做到三个“早”。早打算,抢前抓早规划;早筹备,筹划实施工作;早启动,促进良性发展。三是从两个方面加强内控。一方面以制度促管理。市联社年内下发各类文件149个,其中印发制度办法类文件8个,共计17项,上报上级文件20个,原文翻印转发文件 2个,印制简报14期。印制了《员工行为规范手册》和《储蓄业务管理实用指南》两本手册,《储蓄业务管理实用指南》一书,是行社分设以来佳市农村信用社自行编写的首本储蓄业务用书。此外,制定了《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预案》,组成了以信用社理事长挂帅的防范风险领导小组和以各分管领导为首的信息预警、资金调配、资金押运和形象宣传四个分组。另一方面以检查促落实。年内每个专业均至少进行了一次全辖规模的检查。在抗击非典期间,市县两级联社均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并制定防治非典应急预案,确保防治非典和金融服务工作同步进行。
  【支农资金】 针对全市2003年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投入成本多、缺口大、需求急、养殖业资金需求上升等特点,全市农村信用社机构积极行动,多方筹措支农资金。一是主观努力抓存款。年初出台了《储蓄客户经理制》,对存款工作起到一定拉动作用。全辖将存款作为常规工作,在一季度储蓄淡季开展存款会战,同江联社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存款工作喜创佳绩。各项存款余额23 681万元,比年初纯增9 307万元,增幅64.75%,为年计划的265.91%。其存款增幅居同江各金融机构之首,在全市农村信用社系统独占鳌头。全市共吸收支农储蓄11 000万元,为确保这块资金及时、安全下摆到位,全力支持畜牧业发展,市联社以文件(佳农信联发[2003]11号)形式,对支牧储蓄资金额度分配、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发放的原则方式及期限作了详细要求。二是积极申请支农再贷款。在人行市中心支行支持下,全市共使用支农再贷款38 997万元。三是依法开展扩股工作。四是通过金融市场融通资金。在省协会和齐齐哈尔市联社的支持和帮助下,先后到大连等地拆借资金1.85亿元。及时解决了支农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支农服务】 市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中践行“三个代表”,不断实现支农突破。一是树立效益观念,加快发展步伐。继续坚持支农资金的规模投放,2003年新增农业贷款77 637万元,再创历史新高。新增农户贷款69 404万元,占新增农业贷款的 89.4%,其中:新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 560万元,同比增加 803万元,评定信用户28 200户,较上年增加2 831户,评定信用乡(镇)6个,较上年增加2个,评定信用村95个,较上年增加10个;新增农户联保贷款32 912万元,同比增加5 989万元。累计受益农户达138 240户,占农户总数的53.2%。跨年度贷款14 119万元,其中农业贷款4 204万元,非农业贷款9 915万元。富锦联社为加强对农场养殖业管理,制定印发了《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对农场养殖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强化贷款管理,确保贷款质量。加强信贷人员培训与考核,调整优化信贷人员队伍。加强新增贷款管理。对新增贷款贯彻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履行贷款审批程序、不准越权审批,健全贷款抵押手续,严禁向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发放贷款,严禁在贷款投放中坑农、损农、害农的违规行为,严格控制发放非农业贷款。进一步加大信贷检查力度,8、9月份,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相关责任人34人次进行了相应处罚。三是积极主动出击,一心一意为农。年初以来,全市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心往农村想,钱往农村投,涌现许多支农工作典型。桦川联社开展了“三比三看”和“三送”活动,优良的服务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年内共收到锦旗10余面,并先后在市县电视台、电台初作为支农先进播报。富锦市长安镇信用社在努力清收农户逾期贷款的同时,积极投放新的支农贷款 921万元,帮助农民生产自救。在全市农业遭受严重旱灾,受灾面积达750多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69%,造成经济损失近10亿元,农民减收已成定局,形成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严峻的形势下,市农村信用联社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农村信用社不遗余力地做好抗旱支农工作,由市联社理事长带队,深入桦川县等重灾地区,指导和支持抗旱工作。各县联社均积极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全市农村信用社共投放抗旱资金 930万元,其中用于打井1 798眼,泵站维修283台套,引渠73条,购置抗旱设备 395台套,帮助农户补种作物63万亩,毁种28万亩。另外,根据省协会部署,对全市民间高利贷现象进行调查,与各级政府及人民银行共同打击高利贷违法行为。并通过支农信贷资金及时下摆,全年平抑民间借贷约18 000万元,涉及农户98 300多户,减少农民非正常利息支出 2 000余万元。四是合理运用资金,严格贷款投向。配合全市主辅换位战略,把支持畜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全年累计投放种植业贷款71 702万元,养殖业贷款13 599万元,农村加工业及其它贷款8 586万元,支牧贷款 9 957万元,比上年多投近5 000万元,翻了一番,其中:支持养猪67.8万头;支持养牛(肉牛、奶牛)1.9万头;支持养牛3.6万只;禽类 188万只,累计支持了31 116户养殖户。同时,为配合全民创业战略的实施,制定了《农民劳务输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支持农民工外出打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还继续开展好扶贫工作,把农村信用社的爱心送到千家万户。五是加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结合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桦川联社在创建农户贷款村级座落平面图基础上,对农户经济档案实行“广、实、全、活”活化管理,强化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不仅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三是转变经营理念,加大营销力度。为确保支农资金有效投入,市联社《信贷包干责任制》,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体,主动将贷款送到田间地头或农民家中,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抓降”工作】 把“抓降”工作作为工作的难点重点,下大力气集中整治。一是加大调研力度,寻求上级协助。对行社脱钩遗留资金及信用社不良贷款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将这些情况报告了省协会及市人行。对全市县、乡、村及其行政部门和干部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进行了调查,行政贷款向市政府提出了行政手段清收,转债还贷,增收还贷的建议。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提出了处置建议。还对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在农村信用社贷款进行了摸底调查。二是以制度为保障,实施分类处置。制定印发了《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并规定贷款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贷款实行终身责任制。
  【减亏工作】 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深入落实“三年扭亏”战略。一是试行财务报批制。使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化,有效控制了各县联社费用支出。二加强财务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通知》,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应收款和业务周转金的管理、手续费的管理以及营业费用的管理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三是进行真实性检查。对全市2002年及2003年1至6月份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大检查。市联社在县联社自查基础上对辖内 30%的核算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实现了检查整改一体化。四是积极开展中间业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开展中间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力拓展中间业务。
  【深化改革】 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一是改革工资分配机制。制定了《佳木斯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结构工资方案》,将汤原联社作为联社试点单位,其它每个县联社至少选两个信用社作为信用社试点单位。市联社成立了结构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联社也相应成立了结构工资改革的领导机构。经过修订完善方案,将从2004年 1月起全辖施行。二是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在机构总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相继撤并了佳木斯市郊区双盈、平安第一储蓄所等营业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对同江市秀山、金川两个信用社进行更名迁址和筹建工作;为拓展农村业务,设立了同江市青龙山信用社和勤得力信用分社、抚远县的前锋信用社、富锦市的大兴信用社及桦南县的曙光信用社。三是对优化组合工作进行了先期部署。《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优化组合方案》已于年底前发至各联社,2004年1月起推广实施。
  【网络管理】 根据全市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实现结算电脑化,90% 的营业机构都是电脑网点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电脑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制度。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制定、补充和修改了《电脑储蓄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印发各联社。二是加强检查。对辖内 7个县联社的88个电脑储蓄网点进行了抽查,占全电脑储蓄网点的 59%,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三是加强设备维护。针对全辖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超期服役的占一半以上的具体情况,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日常业务用机的正常运行,而且节约资金200余万元。
  【“三防一保”】 实施“严督促,勤检查,抓防范,看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思路,逐级签订了安全保卫责任状。同时,进一步推进职工联保工作,修改印发了《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职工联保责任制》,全辖职工联保工作已落实完毕。根据公安部、人总行《开展全省金融单位安全隐患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创建金融安全年活动的方案》及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集中开展了创建金融安全年活动,建立了组织机构,实行了分级管理,制定了检查方案。开展了各县联社自查、配合市人民银行和市公安局联合检查、配合人行哈市中心支行和省公安厅重点检查、农村信用社创建金融安全年活动验收检查等四项大检查。并采取了现场指正和限期整改两种方式,对全辖 80%的不符合规定的枪柜进行了更换,为基层营业单位安装了防弹玻璃,增加了应急防卫工具,改善了不符合标准的营业用房,整治了存有隐患的周边环境,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各联社根据各自的情况举办了各类安全保卫培训班,加强了守护押运枪支安全管理及对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在全市公安系统和金融系统创建安全年活动的阶段性总结中,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共有 4人被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10个单位被授予安全保卫祖国卫先进单位,90% 以上的营业网点经验收合格。在省、市创建安全年活动的检查验收活动中,佳市农村信用联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市金融系统评比中,市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已经走在了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前列。9月份, 市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全市7个县及联社158个营业网点进行了全面安全保卫检查,其中营业部 7个,信用社80个,分社15个,储畜所56个,检查面达95%,并将检查情况在全辖通报。
  【审计监察】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金融业务有序规范运行。一是加大审计查处力度,全面落实省协会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查、改、纠、处”相结合的要求,制定印发了《佳木斯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稽核处罚管理规定》,对2002年度各项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了全面审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对同江、桦南、汤原和富锦等4个联社的5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离任审计。抽调审计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市32个信用社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反映的成绩和暴露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另外,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检查的通知》对辖内91个法人机构的非信贷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全面做好监察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专门抓,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抓,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层层负责的案件防范管理体系。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预防职务犯罪。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强化内部管理,堵塞漏洞,并加强了节假日期间案件防范工作。同时加强执法监察,处理违规案件。处理了桦川县悦来镇农村信用社原主任吴长军挪用信用社资金案件,富锦市永富农村信用社贾忠武持枪斗殴事件和抚远联社前锋信用社枪支弹药违规管理问题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