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经营指标】 200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历经了股份制改造和机构人员的重组,在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突破性地完成了各项计划,公司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 084万元,同比增长24.37%,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其中:机动车辆险收入5 057万元,同比增长74.37%,家财险收入 328.2万元,同比增长10%,车贷保证保险收入678.7万元,同比增长1 023.68%,已决赔款3 580万元,赔付率为 44%,未决赔款1 245万元,实现利润101万元,实现了公司经营上的突破,上缴税金440余万元。  
  【保险营销】 针对大户抓增值,如富锦公司抓住财政拨款单位机动车财政统保的契机,由经理亲自带队走访保户和政府有关领导,一次获得保费收入60余万元。推广意外、责任险等新险业务,收意外险保费228万元。
  【经营管理】 开展以承保质量、理赔质量、防灾工作和业务管理为重点内容的联查,查出较突出问题18个,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清理未决案件进行联查.核实全辖未决案件587件,降低赔案金额70余万元,拒赔不合理案件43件。先后下发了《关于严格承保条件,提高车险承保质量的通知》、《关于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通知》等文件,赋予业务管理部赔案审阅权。制定了《核保工作管理办法》、《核保管理权限表》,实现了网上核保。进一步规范了理赔业务流程,全年受理案件2 616起,立案2 279起,拒赔20起。在查勘定损方面,客户服务中心第一现场查勘率已达 95%以上,剔除注销不在责任范围内风险事故赔付89起,做到既不惜赔也不乱赔。
  【信息化管理】 完成了与总、省公司的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对接和集中;新机动车等业务程序的升级;启用 95518语音自动交流系统,实现语音系统报、立案;信息技术部门自行开发了“数据采集”、“数据备份”等应用程序,提高了公司的信息化程度。
                                     (王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