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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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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预防体系建设】 2003年,市地震局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体系工作。一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站管理,健全会商制度。根据东北地区进入第五个地震活跃期,地震活动明显回升的实际情况和省局要求,建立了东部构造协作区,定期与鹤岗、双鸭山、依兰等市和省专业台,加强协作与交流信息共享。加强了震情跟踪和会商制度,实行季度、半年和年度会商制度,按照地震预防发布的程序,及时将会商意见和近期震情向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为领导决策起到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围绕以提高观测质量为中心,制定和完善了台站的各项规定制度,改善了台站周边环境,保证了台站良好的工作秩序。依据国家观测规范制定了台站工作目标、管理细则及相应的考核制度,使台站观测工作更趋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在全省监测资料评比中,佳市地震监测资料质量被省局评为优秀。三是加强台网建设,完成了前兆观测手段数字化改造后的验收工作,正式向国家和省报送数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在抚远县建立无人值守数字化测震观测台项目,完成了台站选址、踏勘和信号测试工作,为我市台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震害防御体系建设】 加大了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以及省政府有关法规、规章的工作力度,确保一般和重大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推进将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地震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职责与权限、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全局10位同志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二是将抗震设防管理审批工作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抗震设防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使抗震设防审批工作向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转变。局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使抗震设防要求作为计划、建设、规划、土地部门审批立项的依据,对于提高城市抗震能力,为经济建设服务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一年来核准建设工程32项,执法检查纠正违法工程项目3项,促进了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抓住“3.1”《防震减灾法》实施纪念日、科普宣传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中宣传活动。坚持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选择六小、十一中为宣传普及试点校,每年都集中请专家讲课。
  【地震应急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工作,上半年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震情情况,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下半年对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检查落实,新增10个群测群防网点,使震情、灾情、宏观观测三位一体网络更加完善。9月19日全局系统开展了地震应急模拟演练, 地震部门做到“四个最先”,即最先到达地震现场,最先投入抗震救灾,最先传达报告信息,最先为政策决策提供建议,收到较好的效果,得到省局赞誉。根据省地震局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调查收集工作,建立了全市防震减灾基础数据库,为提高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