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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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肺炎防治】 2003年,佳木斯市卫生防疫站根据全国疫情发展的形势,在全省率先打响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战役,对4月8日、9日两次北京至佳木斯市339次列车78名乘客进行调查和隔离消毒工作。成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下设流行病学调查组、消毒督导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公共场所组、外县督导检查组、学校卫生组等 8个工作小组。先后制定和印发了《佳木斯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佳木斯市农村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佳木斯市防治SARS技术规范》、《佳木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31份文件。组建了 3个专家应急小分队、43个应急处理小分队,共计318人。4.26市民奉献日,组织发放宣传单12万张,宣传画2.5万张,宣传手册1 800本,展示宣传条幅、版报48块,接受群众咨询4万余人次。在电台、电视台举行讲座19次,在报纸上发表文章47篇。自 4月18日起,对全站职工分16个班次进行了防治非典型肺炎知识培训1 820余人次;对食品、公共场所、大中专及中小学院校等行业的相关人员培训3万余人次;培训各县、区站的流行病科主任、消毒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等卫生防疫业务骨干 1 467人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动画、漫画的形式,制作了《传染病防治法与SARS防治系列宣传片》15集,在市电视台防非专题节目播出。向全市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派驻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并与责任人签订包保责任状,实现了疫情报告的“零距离”和流调“关口”前移。做好重点案例排查和协查工作,完成了省卫生厅、哈尔滨、青岛等地的协查任务。实行防非工作情况通报和疫情日报告制度。利用本站的国家卫生信息网与市计生委的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平台,组建佳木斯市、县、乡、 村四级防治SARS指挥疫情信息网络。对全市64家建筑工地、400多辆公交车、13家出租汽车公司及火车站、飞机场、客运站等其它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检查、指导。对公共场所、餐饮、学校等单位的防范措施进行全面布控。派驻消毒、体检小分队进驻机场,支援机场防治SARS工作。从5月2日起,全市文化娱乐场所一律停止营业;浴池一律禁止留宿,停止一切娱乐、演出活动。为宾馆、旅店发放体温计150支,对入住的旅客逐人登记、测体温。5月 4日起,实行大型集餐申报制度,宾馆、饭店一律禁止 5桌以上的集餐活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 160家,对168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万余元,取缔黑加工点19个,收缴价值6万余元的15类伪劣食品共计5.2吨。5月11日起,与文化、公安、工商、环保五部门联合对验收合格的156家网吧发放《预防SARS合格证》,准许重新开业。对市、县、乡的122个各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留验观察站、发热门诊、发热专诊、定点医院进行检查,下达行政执法文书 145份,整改意见435条。对城区不合格的4家发热门诊给予关停。加大对消毒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药店、医疗器械、商店、超市42家,采样品30份,查处假冒金鼎化工厂生产的过氧乙酸案件一起,没收150箱,约1.5吨,同时进行了罚款处理。高考期间,查验了63名外地返佳(4名学生为疫区返佳)考生的健康状况,在城区6个考点设立了高考“防非医疗防治站”,配备了流调、消毒人员,对 5 000余名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体温测试,未发现体温异常者,对考场全部进行了消毒处理。
【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 全市共报告法定乙类传染病11种4 501例,死亡7例(艾滋病1例、戊肝1例、流行性出血热2例、肺结核3例),报告发病率为187.54/10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4.06%。报告发病率前三位的传染病依次是:病毒性肝炎(72.96/10万)、肺结核(65.25/10万)、出血热(24.54/10万)。佳大第二附院、中心医院、富锦市、同江市、桦南县血站等 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HIV初筛实验室通过了省HIV抗体初筛实验室的验收,具有检测 HIV感染的初筛能力。指导一名艾滋病患者入住、转诊的二家医疗机构妥善处理了被该患者污染的用具、器械。并对其尸体和居住过的环境进行了终末消毒。坚持肠道门诊和疫情报告制度。5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霍乱疫情周报和零病例报告制度,每周二向省疾病控制中心发送霍乱零病例报告传真。按照《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在开诊期间对城区的11家医疗单位的肠道门诊和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开展了感染性腹泻病月报工作。为迎接全国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抽调各县(市)区的30名传染病执法人员, 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11个县(市)区进行传染病防治执法对口检查。
【疾病监测】 认真落实《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每日向市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疫情动态和信息,为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提供决策依据。全面启动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疾病报告管理系统同时运行。建立了全市村级以上(含村级)24小时疫情值班电话制度,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 2 000多部,并对全市121部乡镇以上疫情电话进行了3次测试,测试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在全市40家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了非典网上直报系统,并通过了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组织的测试。完成了2002年慢病、生命统计报表和传染病分月疫情订正、传染病地区别、年龄别、性别、职业别疫情年报订正报告,各种旬报、月报、季报、年报的报告率均达到了100%。每月按规定对全市的传染病发病情况进行了疫情动态分析。启用 ICD—10和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新的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年报,建立了资料审核制度,保证了死因报表与死亡医学证明书数据符合。
【计划免疫】 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工作,重新规范了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制度。与省疾病控制中心联网,初步实现了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工作的微机化管理,提高了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以乡为单位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到 98%以上。麻疹实验室通过了省疾控中心的质控,成为合格实验室。对市哨点医院监测 132次,查出麻疹11例,AFP14例(其中外地市 5例)。巩固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成果,落实了省强化免疫实施方案,2002/2003年第二轮强化免疫中全市共登记适龄儿童69 478人,应种儿童数为71 405人,实种儿童数为71 056人,接种率为99.51%。为确保实现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 90%的目标,对全市计划免疫接种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周岁儿童 “四苗”接种率达98%以上。通过了省计划免疫综合检查,儿童接种率和流动儿童接种率都达到了100%。计划免疫监测、管理工作达到省规定的要求和标准。7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生儿免费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制订了佳木斯市区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转卡、汇卡制度,保证了新生儿免费乙肝疫苗接种工作的正常进行。开展了乙肝GAVI项目县工作,桦南、桦川、汤原、同江、 抚远等县(市)卫生防疫站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6月末前完成了对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并分别开展了两次项目督导工作。下发了自毁型注射器和回收盒,5个项目县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率达100%,回收盒的使用率达到87%。采取主动监测、应急接种等措施,及时处理了桦川县、富锦市、郊区等出现的风疹暴发疫情,对风疹疫点周围易感人群进行了应急接种。
【地方病防治】 对盐业公司批发分装企业每月定量监测,合格率为100%。居民用户食用碘盐每季度定量监测,合格率为99.79%。开展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准确掌握了本地病情状况。对监测点的166名8—10岁小学生进行了甲状腺触诊检查,肿大5人。肿大率为3.01%,尿碘监测50人,中位数为 246ug/L。已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布氏菌病病情状况调查方案。对受布氏菌病威胁的人群进行流行病学及病情状况调查。共做布鲁氏菌素试验263人、血清凝聚试验3人,均未发现布氏菌病病人。
【慢病综合防治】 在继续做好慢病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在桦川县卫生防疫站、汤原县第二人民医院建立慢病综合防治示范点,为其投入价值 5.2万元的微机等设备。并派专家分别到两地出诊。其工作经验得到上级的肯定,在全国技术学术研讨会上做了重点发言。先后为吉林市、白山市等单位义务培训慢病防治人员12人。
【学生常见病防治】 按照全国学生常见病防治方案,对入学新生12 000人进行了乙肝监测,学生表面抗原携带率为2%左右;对市区8所监测点校的人学新生近2 000人进行了身体发育状况健康检查,掌握了学生常见病患病情况;对初中二年级、小学二年级的近 5 500名学生进行了甲肝抗体监测,其甲肝抗体阳性率为32.45%;对向阳区、永红区所属的初中及小学近6 000名学生进行了蛔虫感染率普查,阳性率为2.53%。
【消毒工作】 对全市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进行2次监测,二级以下医院进行1次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总合格率为99.30%,比上年提高 7个百分点。其中医务人员手、无菌器械、物体表面、使用中消毒液、胃镜前端、透析前后液等监测合格率都达100%。手术室空气监测合格率为92.31%。监测市级幼儿园一所,合格率为100%。建立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管理档案,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定期汇总分析、上报。
【质量控制】 按照省疾控中心关于做好实验室计量认证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的要求,整理、完善、规范了质量检验手册及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完成了实验室内部质控图的绘制,整理完善了一年的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副本和检验报告。完成了近10万字的热释光计量测定数据库。完成了数十个项目实验室比对工作,分别绘制标准工作曲线。分别通过了省计量认证和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
【食品卫生】 对市金三角食品批发市场、西菜市农贸市场、沿江早市等农贸市场以及各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等 491户单位和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吊销卫生许可证、取缔非法经营27户,责令改正 479户次,行政处罚13户次,罚款2.46万元。没收销毁20多个品种的伪劣食品约10吨,价值15万元。对重点单位和部分产品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13件亚硝酸盐超标产品(含红肠类、熟肉制品等),在电视上予以公示。全年共接待各种投拆举报25起,为群众挽回损失上万元。
【公共卫生】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对市政自来水水源地、出厂水源水、末梢水、二次供水、自备水及监督点进行监测,出厂水、末梢水消毒合格率100%。对各种水源及卫生设施监督检查200余次,抽取水质检验水样370余分,获得科学有效的检验数据64 192个,为卫生监督管理提供了有效的科学依据。处理群众反映的生活饮用水水质问题20余次。加大对美容院、保健用品商店、商场、饭店、旅店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共获 1 602个有效数据,监测覆盖率达100%。对全市100余家化妆品(商场、商店、美容院)经营单位,监督检查200余次,3 000余个品牌,没收和控制百余种化妆品。
【学校卫生】 对全市72所大中小学校校内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食堂255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对9家食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法取缔食堂1家。召开全市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会议,对 120余名大中小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培训。完成了对A、B级申报单位的现场评估和申报,使全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管理迈进。
【放射卫生】 加强了医用射线的预防卫生监督管理。对市中心医院新安装的螺旋CT、妇婴医院的 X线机、金天集团济慈医院的螺旋CT及医用X线机进行了预防性卫生监督。对全市5个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和29个医疗机构的35台 X线机、工业探伤机进行了监督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了事故隐患,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对全市 1 134名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了监督监测。对 324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2003年,佳木斯市卫生防疫站先后被授予“全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先进集体”等 6项省、市级荣誉称号;周维民、战义鹏、邹怡然等38人次受到省、市级的表彰奖励。《纸片法快速七叶灵水解实验的研究》获佳木斯科学技术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