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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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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佳木斯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一个地方组织,是在国家、省红十字会指导下和佳木斯市委、政府领导联系下,对外参与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的合作与交流,对内是政府人道主义工作的助手,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市红十字会始建于1957年,2001年11月单独建制。市红十字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全市基层红会组织536个,红十字志愿者3千余人,红十字会员近 7万人。2003年,市红十字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组织”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目标责任一等单位”,“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被省红十字会誉为“黑龙江省红十字战线一面旗帜”。被国家红十字会作为“单独建制”和“社区红十字工作成效显著”的典型在全国推广。
  【赈济救助】 2003年,市红十字会加大赈济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开展“温暖送万家、博爱在龙江”活动。分别赴郊区、同江市、桦南县、桦川倒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特困户,为他们送去药品、粮油、棉衣等折合人民币26万多元。二是开展救灾工作。先后 3次深入到汤原、富锦等县(市)考察受灾情况,在第一时间向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从国家和省为我市争取救灾款物价值人民币30多万元。三是开展扶危济困和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开展“博爱送万家”、“万人献爱心”、“扶危济困”等“三项”工程,积极跑省进京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争取来救助款物价值人民币 300多万元。其中,主管红十字会市领导为佳市应届高考50多名特困生从北京中植集团争取到连续4年上学的救助金120万元,2003年转赠近30万元,圆了这些孩子的大学梦。在“八·一”建军节期间,为驻佳人民子弟兵捐赠净水设备一套价值3万多元。
  【万人献爱心活动】 根据国家和省红十字会关于《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红十字会以纪念 “5·8”世界红十字日——红十字在行动为主题, 开展了“关爱生命,万人献爱心”活动,组织市内五区红十字会和有关单位在市中心广场,在全市开展了捐善款、献爱心活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中省直单位、驻佳部队、私营企业及社会各界共有118人单位参与了捐助活动,共募集款物折合人民币512 404元。
  【抗击“非典”】 在防治“非典”宣传和为全市抗击“非典”斗争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编印 2 400份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单位,出动宣传车30台次,散发宣传单10万份,先后接受国际、国内及社会各界捐赠防治“非典”款物44.5万元。
  【急救培训】 在社区等单位开展卫生急救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1 300多人。为全市中小学保健教师办班1期,培训150人。11月22日,与市教育局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联合在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举办了全市50所中、小学校共 330名红十字青少年骨干参加的卫生救护培训师资班。在佳木斯大学对新生进行卫生急救培训5 000多人。
  【组织建设】 2003年 4月16日,佳木斯市红十字会会长代表会在间断十三年后,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佳木斯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在第三届理事会上选举产生了18名常务理事和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组建了20多个单位的红十字会,全市志愿者队伍已达3 000多人,其中,机关志愿者就达90多人。选举产生了志委员, 为红十字事业增添了生机与活力。市红十字会各级组织。以新闻媒介为载体,强化宣传。国家、省、市、县15家媒体刊登佳市红十字会工作的报道94篇,其中《中国红十字会报》6篇,《黑龙江日报》1篇,《富锦市电视台》、《三江晚报》46篇,《佳木斯电视台》19条、《富锦市电视台》 6条。积极参与全市“好班子”“好公仆”评选活动,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李富生被评为“优秀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