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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十项利民行动工作推进情况综述

全市十项利民行动工作推进情况综述

全市十项利民行动工作推进情况综述



  2004年,认真落实《省委2004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和市委、市政府2004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佳市实际,确定了36件实事。经过牵头部门和26个责任单位的积极努力,到年底已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目标落实情况
  (一)促进再就业行动
  1、扩大再就业。全市安置3.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比计划超1 000人。
  2、落实再就业政策。为 502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 004万元。职业介绍31 998人次,职业介绍成功 19 666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16 042人。劳务输出 28 050人,其中省外劳务输出10 213人。
  3、再就业培训。共培训8 496人,完成计划的108%。创业培训2 153人,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3 700人,完成计划的103%。各项培训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培训后实现再就业和创业1 482人。
  (二)助学行动
  4、整合、扩大助学金。落实省拨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203万元,发放到所属 6县(市)、郊区57 836名特困学生手中;建立了佳木斯教育信息网站和全市贫困生电子档案,实行了微机管理;2004年全市收到 119家单位和个人捐款656.69万元,实际到位393.99万元,各县(市)区目前已全部建立了助学基金会,全市24 539名特困学生全部得到救助。
  5、高校助学贷款。2004年全市发放助学贷款401.97万元,共支持809名困难大学生就学。
  6、落实捐资助学税收优惠政策。 市地税局认真执行省局转发国家总局的文件精神,对择校费、义务教育捐助费等项税种已全部免征所得税。
  (三)帮困行动
  7、第二轮“一帮一”扶贫解困工作。全市帮扶的16 026名特困职工中有再就业能力的5 100人,目前全市已确定4 998个项目,达98%。已启动3 398个项目,达67%,超额完成 60%的计划目标。组织机关等152个帮扶单位的21 200名干部(比第一轮增加65%)与166家困难企业的16 026名特困职工(比第一轮增加51%)结成帮扶对子,结对率达98%以上,走访慰问19 000人次、企业179家,送慰问金120万元,修缮房屋37间,送米面油等物资 72万元。全市5 100名有再就业能力的特困职工中有1 887人已实现创业和再就业,脱贫率37%。
  8、解决农村饮水难问题。超额完成打井120眼的任务,已打人畜饮水井122眼,解决了122个村屯8.81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完成投资732万元。
  9、救助受灾群众。争取到国家投入春荒救灾资金40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灾区各级政府筹集救灾款98万元,救灾物资625万元。安排衣被救济款 11万元;进一步修定了《佳木斯市救灾应急预案》、《救灾款物发放程序》等制度,规范了工作职能;在全市城区建立了4所爱心超市,组织全市261个单位和部门包扶296个重灾村,共收到捐款48.39万元,保证了灾民有粮吃、有房住,安全越冬。
  10、帮助桦川、抚远两个弱县解困工作。积极帮助两县谋划发展思路,培育优势主导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搞好帮扶。分别帮扶桦川县桦康米业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汇龙集团合作,引资454.8万元,企业产值1.2亿元,利税510万元;帮扶抚远县上1个重点项目,黑龙江哈森木业有限公司在抚远县投资5 000万元,达产后年产值 1亿元以上,税金500万元。桦川县、抚远县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分别为 2.88万人和0.664万人,转移劳动力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7%和42.5%。桦川县年底可实现产值 4.56亿元,财政收入2 600万元(扣除农业税),同比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2 652元,同比增长 5%。抚远县年底可实现产值 3.72亿元,同比增长10%,财政收入3 6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 677元。
  11、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佳市及各县 (市) 已按省要求全部提前成立了帮扶中心。市区共接待来访人员4 139人次,入户调查1 272户,实施生活救助 786户,发放救助款24.841万元。为4 105名特困职工发放粮油 4.5万斤、水饺1.2万斤、衣物380件、煤20吨;为100名特困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2万元;为150名特困农民工免费办理重病医疗补充保险。
  12、提高低保对象低保水平。全市新增低保对象 15 494人,低保人数达121 444人,低保标准由117元提高到130元,于2004年5月开始实行。建立健全了综合救助体系,对 12种大病低保家庭一次性补助2 000元,用药维持的每月加发 80元。目前已补助 4 895人次,发放救助金49.4万元。对低保就读生实施教育救助,城市低保对象月均补差额已达到60元。
  13、提供法律援助。在4区6县(市)街道乡镇依托司法所全部建立了法律工作站。市妇联、老龄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完成团市委、总工会法律工作站建站任务。会同省法律援助中心、省电视台联合组织 7个律师事务所共30多名律师、法律工作者、记者参加富锦市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同江、汤原、绥滨、抚远、饶河、友谊、集贤、建三江、双鸭山等地群众1 000多人参加咨询,受理各类案件100余起。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个,官兵受教育面超过60%。在全省率先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全年共承办和调解法律援助案件687件,接待咨询1 950人次,为下岗特困职工免费公证95人,承办市中级法院和各区法院指派援助案件400余件,涉案金额3 000多万元。
  (四)解难行动
  14、解决农民获取信息难问题。根据全市农村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解决信息网进村。目前,在全市采取微机联网、开辟电视栏目 《金色田野》、110服务系统,使佳市人网的村达到72.7%。
  15、解决农民生产缺技术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科普之冬”和“千名科技人员百日送科技下乡”活动,启动了“光碟培训”和“信息网培训”工程,实施了“四个一”行动,开展了“大豆科技提升行动”和“标准化科技示范区展示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超额完成。全市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2 340期次,培训农民460 600人次,超计划的53%。开展科技下乡 52次,举办科技大集89场,开展广播电视讲座62讲,送光盘3 000张,下发科技资料和书籍近 18万份(册)。从中央农广校刻制的128项技术光碟中,筛选出 20项适合我市应用的农业实用技术,自筹资金刻制了85套2 000张科技光盘,无偿赠送给 10个县(市)区的74个乡镇。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和新技术32项,超计划 2项。全面普及农业实用技术,年初确定了以双高大豆、优质水稻、无公害蔬菜、庭院经济、畜牧养殖为重点的 20项推广项目。四大作物优质品种应用达1 050万亩,优质率达85%。动员1 000名科技干部组成科技下乡宣讲团下乡100天。
  16、解决城市居民供水难问题。克服资金严重短缺困难,完善了城市供水配套设施,全年共接收泵房 15座,改造机泵22台套,新铺设供水管道30 600延长米,建设区域集中供水泵站7个,新增装机容量350千伏安,完成工程投资1 800多万元。市区实现24小时供水的楼房由2002年末的290栋增至目前的1 344栋,人口由原来的4.2万人增至24.3万人,主要住区 24小时供水比例由原来的25%增至98%。
  17、解决城市居民供暖问题。实施供热体制改革,对大网和小区近 200家供热企业下发了《大网和小区供热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供热单位认真作到 “三公开”(负责人公开、监督电话公开、供热时间公开)、“两到位” (资金到位、储煤到位),对群众投诉率高的供热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市里集中组织督查落实和检查验收。年内完成了11台小区锅炉、15万平方米并网;对市区100多幢居民住宅楼进行了分户供热改造;6栋土楼实现了集中供热。全市城市居民大网供热基本达到16度以上,占全市应供热面积的53%;小区供热基本达到18度以上,占47%。
  18、解决农村就医难问题。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目前有 5个县18个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了公开招聘,招聘率达 24%。全市1 700名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已完成。为1 245名乡村医生提供免费培训,完成计划的124%。继续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广大农村村民送医送药,共组织两次“卫生下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城市二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医院临床医生在晋升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前到县、乡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累计支农不少于一年,2004年首次下派卫生技术人员79人。结合“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项目,全年共完成 144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全市三级医院和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已全部建立了扶贫诊室、扶贫病房(床)。
  19、实施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了《2004年“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2004年8—9月来佳市两批农村工作的志愿者28人(第一批17人、第二批11人),进行了岗位培训,现已全部走上工作岗位,其中13名志愿者走上小学副校长岗位,15名走上村长助理岗位。
  20、城市危棚区改造。已完成教育第10小区、内燃机配件小区等21个地段51万平方米的危棚区拆迁改造,超额完成50万平方米的任务目标。
  21、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已拟定《佳木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已报市政府待审批。
  2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集中开展了以追讨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大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歧视农民工的政策。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检查追缴力度,对全市 130余户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排查,查出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110户,涉及金额878.6万元。到年底,共追缴拖欠农民工工资864万元,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98.39%。
  23、解决烟尘、噪声污染。重点对城市核心区内的浴池、饭店、供热锅炉进行集中整治。市区内 1吨以下结构不合理的单排式手烧炉和立式手烧炉大部分被取缔,一部分实施了治理改造,上了消烟除尘设备,进行达标排放。1 711家饭店通过强制推广清洁能源、 拆除炉灶等措施,绝大部分已使用了天然气、液化气、电、油、型煤等清洁燃料。157家浴池中已有 68家完成了治理改造任务,关停12家,20家签订了治理改造合同。供热锅炉完成25家的35台炉窑改造,6家并网,拆除12台锅炉、9根烟囱,关停4家,正在施工3家,占全年整顿总数的 95%。在全市集中开展了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建立噪声达标区27个,噪声扰民投诉下降50%以上。
  24、解决垃圾清运问题。对原有环卫体制进行了改革,组成 “三清”(清扫、清运、清掏)公司,实行了企业化运作,进行 “三定”、“三包”(定岗、定员、定量,班组包任务、包质量、包经费),既节约了经费, 又提高了作业质量。对城市中心区域实行垃圾装袋,日产日清,全市垃圾清运创历史最好时期。
  (五)学校危房改造行动
  25、中小学危房改造。全年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 16所,改建面积 31 811平方米,超计划4 694平方米,总投资2 299万元,超计划273万元。目前16所学校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
  (六)助残行动
  26、抓好残疾人康复与扶贫工作。
  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615例,实际完成年任务目标 106%,人工晶体植入率100%;为50名低视力患者配带助视器,完成年任务目标111%;为麻风畸残患者提供防护、辅助用具10件,完成年任务目标100%;收训聋儿32名,培训家长36名,完成年任务目标的119%和133%。为贫困聋儿免费配助听器33台,救助贫困聋儿70名,分别完成任务的194%和411%;肢体残疾人训练40名,完成年计划118%,智残儿童训练30名,完成年计划107%,脑瘫儿童训练10名,完成年计划143%;完成用品用具供应1 120件,完成任务的112%;已在 4个城区(郊区与永红合并)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人户调查检出精神病患者3 950人,检出率达4个区人口的5.5‰;按省达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康复服务达标活动,有2县4区实现康复服务达标县、区。
  农村扶贫工作。确定富锦市为扶贫工作示范县,确定富锦市、同江市、汤原县所属的11个乡(镇)为扶贫工作示范乡镇,确定 110个村(屯)为扶贫工作示范村。全市10 157名贫困残疾人得到帮扶。通过帮扶使1 218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收入提高至1 000元。向上级争取的 100户危房彻底改造,实际完成102户,现已全部搬入新居。另有1 080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得到维修,住房条件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新建4个扶贫基地,争取到国家康复扶贫贷款500万元,扶贫贷款重点投放给4个扶贫基地、4个社会福利企业。
  (七)治乱行动
  27、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
  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公示面达100%,全市 5个国贫县乡村64所中学、476所小学全部实行了“一费制”,共减轻学生负担144.8万元。全市公办高中均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三限政策,统招生每年按 10%比例增长,择校生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 50%的标准已落实到位。全面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收费“阳光工程”全面实施,全年减少学生负担360万元。
  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医疗机构药品议价采购率、药品集中采购折扣上帐率、医保目录中临床常用大宗品种招标率、违价违规案件查处率均达 100%。全市医疗机构全年让利于民894万元。认真查处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开展4次明察暗访,2人受到处理。
  治理公路“三乱”。清理了非法设立的公路收费站、检查站 3个,撤销率达100%。按省规定,全面清理了佳市机动车收费项目,只保留机动车辆收费45项,并进行了公示。公路“三乱”案件查处率达100%。
  治理企业“三乱”。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清理了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落实100%,对全市收费单位723本收费许可证239项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审验率达到100%,收费登记卡实行面达到100%,执法收费准确率达到100%。进行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调查,没有发现违规收费现象。清理了罚没票据,将作废票据4 630册全部造册销毁。
  (八)方便群众行动
  28、办好报警110热线。报警110已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台合一”(110、122、119合并为一个110)。在资金紧张情况下,投入近200万元进行了110指挥中心技术改造,使“接警”服务功能明显提高。
  29、办好建设系统12319热线。佳市于2004年2月1日在全省率先开通。截止11月7日共受理群众电话8 516件,其中投诉7 092件、咨询1 342件、群众建议82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7%,群众满意率96%。
  30、办好急救120热线。急救中心已与110、119、122形成了联动系统,缩短了救援时间。在经费紧张、服务半径增大等不利因素较多情况下,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急救任务。在原有120急救中心基础上,兴建了 2 000平方米的新急救中心,现主体工程已完工,2005年可投入使用。
  (九)农民减负行动
  31、减免农业税。落实国家减免农业税2 522亿元,落实农村转移支付资金 9 800万元(全口径),给农民兑付粮食直补资金1.8322亿元(全口径),全面落实了为农民减负目标。
  32、精简乡镇机关人员。上半年全市乡镇机关由原来的2 622名减少为 2 229名,精简15%,减少行政编制 393个。对乡镇工勤事业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全市由原来的313名减少为263名。下半年省里下达再精简10%的目标,目前已基本完成。
  33、解决报刊摊派问题。市里专门下发了《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实施方案》,以市委通知单的方式严格规范订阅重点党报党刊范围,一律按村1 500元、贫困村1 200元的标准并统一交到县(市)区委宣传部。目前没有发现农村超标准订阅报刊情况。
  (十)倾听群众心声行动
  34、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截止2004年底,受理群众来信 753件次,重信 102件次,重信率13.5%;受理群众来访(个人)750件次,重访84件次,重访率11.2%;受理群众来访(集体)694批次,重访78批次,重访率11.2%。来信来访来电立案543件,结案518件,结案率95.3(其中未到期 25件),上述案件均在一个月内或时限内办结。排查处理重点信访案件362件,已结案324件,结案率90%。共清理劝返进京上访158人次。
  35、办好市长接待电话。截止2004年底,受理信访电话10 247件,一次性处理 9 940件,办结率97%。
  36、办好行风热线。“行风热线”推出走进直播间、走出直播间、重返直播间“三个板块”,构建了“行风热线”新格局。全年共播出节目 172期(其中直播37期,反馈 135期),咨询投诉729个,已答复解决663个,办结率90.9%;组织全市 49个部门走出直播间,在市政府中心广场举行大型户外现场直播活动,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和求助,现场接待群众 898人次,受理各类问题741件,现场答复603件,跟踪解决 138件。各部门普遍走进直播间后,有重点地选择了14个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每周日早重返直播间,再次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兑现承诺。最近又在电视台新开辟了15分钟的《行风在线》专栏,设立了《回音壁》、《曝光台》、《行风面对面》、《行风新举措》四个子栏目,更便于群众监督。
  二、主要推进措施
  1、强化领导,纳入重点,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了专项推进工作机构,确定了推进运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两办等26个单位为推进组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由市委督查室负责日常督促检查和情况综合,实行专项推进,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推进组每季度采取听、看等形式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利民行动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郭晓华多次到 “12319建设服务热线”、危棚区改造、居民24小时供水、再就业培训基地等进行检查和调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海涛到佳市工作伊始,就深入基层检查调研城市供暖、环境污染、垃圾清运等工作。分管战线的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按照各自分工突出抓好利民行动推进落实。“利民行动”推进组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孙博前,副组长、市政协副主席赵桂英针对一些难点问题先后对再就业、第二轮“一帮一”、农村人畜饮水、农民获取信息难等事项进行检查督办和协调。推进办先后两次组织参与利民行动推进的市级离退休老同志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120急救中心、 维护农民工权益、报警110等利民事项进行视察,使利民行动各项实事得到了强力推进。
  2、夯实目标,落实责任,启动监督机制
  按照省委下达的各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结合佳市实际,坚持“指标要高、内容要实、项目要细”的原则,逐项进行分解,深入到各牵头部门进行逐项核对。各个牵头部门对所承担的任务的目标进行量化落实到实施单位、签状到人,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并建立了逐级追究的检查机制。启动了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日报、晚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利民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在日报和电视上开办了利民行动专栏,让利民行动置于舆论的监督之下。同时,对一些群众关注的利民事项,采取定期让群众评议和发放问卷等形式,取得群众监督。如12319服务热线每月进行 “五率”测评,向社会公开测评结果;110热线和120热线不定期向社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等,收到良好效果。
  3、动态管理,措施到位,完善长效机制
  针对“利民行动”点多、线长、工作量大的特点,注重建立管理制度和考核措施。对全市有利民行动任务目标的26个牵头部门实行动态管理,月报工作进展、季度小结、半年公布,对行动快、效果好的事项通过“10项利民行动”专刊进行通报宣扬,并积极向上推荐,目前已编发利民行动简报12期,在省利民行动简报上刊发5篇,在市重点工作推进简报上刊发7篇。同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利民事项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了现场督查。推进组坚持现场协调指导,每月列出计划进行现场办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全年共组织各类现场实际检查、视察、调研、协调指导、督查达 70余次。例如12319服务热线出现了一些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影响工作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推进组进行了跟踪督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呈送给主管副市长,得到主管副市长的高度重视,当即作了详细批示,并亲自研究部署,使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