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玉琴在佳木斯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报告
2005年1月21日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现在向大会报告本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
2004年的主要工作
2004年对人大工作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一年。适逢宪法颁布、人大制度建立五十周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为人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氛围和空间。我们乘强劲东风,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融入人大工作,紧扣全市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工作报告22项,作出决议决定 1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在推进全市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常委会以纪念宪法颁布、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为动力,以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有关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人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为契机,深化认识,扎实工作,为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全面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使市县(区)两级人大工作呈现可喜新局面。去年市委、省委先后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分别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帮助解决了人大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人大工作。所有这些都极大地振奋了人大干部的精神,增强了政府、两院和全社会的人大意识,为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障。其后,按照市委的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两次带队对各县(市)区贯彻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调查,有力地促进了两级党委会议精神的进一步落实,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乘势而上、合力推进人大工作的良好态势。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使指导思想和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后,常委会围绕如何通过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意图,保障党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等问题组织进行研究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把各项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加快发展上来,放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上来,并据此积极大胆探索。在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方面,科学安排议程,多数议题实行分组审议,保证组成人员有充裕的审议时间;在执法检查中,采取组织座谈、实地考察、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力求掌握真实情况,使检查更加贴近实际,切实促进工作。在加强代表工作方面,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判活动、开通代表重要建议直通车、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等,拓展了代表工作的领域和实效。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召开了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批参加全国人大培训班,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五学、五练、五提高”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全年共接待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来访 54批324人,促进了互相学习和交流,拓宽了工作思路。
通过大张旗鼓地开展民主法制宣传及宪法颁布、人大制度建立五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使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舆论环境进一步优化。一年来,在常委会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常委会有关部门通过与报社联办专版、与电视台联办专题节目等,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在群众中产生良好的影响。11月召开了全市加强民主与法制宣传座谈会,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民主与法制》专版由双月刊改为月刊,将电视《法制时空》专题节目更名为《法治纵横》,以全新面貌展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成果。宪法颁布和人大制度建立五十周年之际,常委会按照市委的部署,组织在全市隆重开展了系列纪念活动,从不同侧面推出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栏目和节目,为保障宪法实施,完善人大制度和深入开展人大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围绕第一要务行使职权,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立足全市发展大局,遵循科学发展观,努力选准依法履行职责与服务中心任务的最佳结合点。
围绕推动区域整体发展,加强对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坚持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批准年度计划、预算前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把好初审关,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为强化预算约束,保障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专题听取有关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国库集中支付情况的汇报。组织调查组深入 8家企业及相关部门、县区对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我市单位会计基础薄弱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佳木斯市单位内部核算办法管理的暂行规定》。
围绕全市阶段性重点工作,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随省人大财经委赴吉林、辽宁两省实地考察振兴老工业基地情况,学习先进经验,并先后深入电机、煤机等重点企业调研,两次听取了市政府老工业基地振兴办公室的工作汇报,督促《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纲要》的编制;还组织参加省人大老工业基地振兴专题研讨会,为推动我市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谏言献策。以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促进集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了对《产品质量法》、《统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五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相关部门、企业和市场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在限期内整改。以省人大代表视察我市投资环境为契机,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代表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经济环境的改善。
围绕市委的重要部署,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与了产业化畜牧业发展、在同江建设黑龙江跨国铁路大桥立项、创业行动和民营经济、市场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城市品位升级、招商引资等专项工作的领导和推进,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并富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发挥代表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与各有关部门配合,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共19项,引进资金 4.6亿元。常委会机关的部分干部在参与国企改革和帮扶困难企业中,注重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利华食品厂改制老大难问题,财经委干部以个人工资担保为某企业协调办理了贷款,解决了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常委会领导在与来访的俄犹太自治州立法会议代表团会谈中,明确强调双方要在两地经济技术合作、贸易等方面引线搭桥,促进合作,从而扩大我市对外开放成果。
(三)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服好务
常委会深刻认识代表工作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健全为代表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运行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代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组织代表进行宪法学习培训,采取讲座、专题辅导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了代表素质。对代表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调查考核,做到了有进有出。坚持各项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定期走访代表,组织慰问军籍人大代表,倾听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情况通报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知政知情和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
代表工作领域得到拓宽。组织 300余名(次)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和省、市有关部门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旁听会,向有关部门推荐代表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城区调整后,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变动、选举等问题,保障了平稳过渡。在常委会主要领导直接指导下,对人大工作进社区进行了研究探索,目前已有4个区、县(市)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分别设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延伸了工作领域,搭建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平台,为更好地开展代表活动创造了条件。一年来,驻 4个区的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积极扶贫、拥军、助学,特别是为加强社区建设做贡献,以上共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14.3万元。
代表建议的落实工作得到改观。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常委会狠抓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与市政府共同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 组织有关代表深入建设局、物业办、城管执法局等6个部门进行视察,并实行代表建议征询,积极采纳代表对办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对代表提出的集中整顿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问题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基本杜绝了“三乱”。为推动代表建议及办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对18名提代表建议的先进个人、10个先进办理单位和17名办理建议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通过加大督办力度,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四)依法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着眼于改善法治环境,常委会在促进公正司法中力求方式有创新、力度有强化、效果有提高。
以促进打击职务犯罪、公正审判为重点,延伸司法监督领域。对检察院反贪干警进行了法律和业务知识考试,调查了全市执行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情况,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情况、开展反贪贿赂工作进行了检查,审查了 197起案件的卷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提出 4方面的整改要求,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有关情况报告。检察机关认真研究落实,收到了明显的效果。配合省人大内司委开展了实施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的专题调研,针对影响司法监督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公证和律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就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两结合管理”的意见。通过 5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判活动,延伸监督触角,对审判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旁听高某涉嫌贪污一案后,代表们认为指控高某犯贪污罪证据不足,向法院反馈了 5点意见。市中级法院审委会经过认真讨论,将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 5年改判为无罪。经采纳代表意见,另一起案件也由原判有期徒刑1O年改判为2年。
以加强个案监督和信访工作为重点,提高司法监督质量。在个案监督中,坚持集体研究、依法监督、重在实效原则,有的放矢地提出监督意见,使 7起久拖不决或明显失当的案件得到处理或纠正,促进了公正司法。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受理2116件(次)信访和群众申诉、控告的62起案件,并通过信访“窗口”搜集监督线索,了解社情民意。在具体工作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办协调。特别是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两院分管领导及信访部门负责人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典型疑难信访案件,形成了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接待 9起13人次来访,督促解决典型疑难案件。如郊区农民孙某1987年购买水稻种子出苗低造成损失,郊区法院1992年立案,12年未作判决,当事人屡次越级上访,经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使此案及时审结。一年来,经各方面努力,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解决,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突出以人为本,以强化执政为民理念为出发点,常委会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执行情况及“热点”、难点问题行使职权,推动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决策,执行好市委关于改善区域人居、自然环境的相关部署。听取了《水土保持法》、省《森林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检查了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配合省人大赴同江市检查了“三江环保世纪行”工作情况。着眼于城市长远发展,审议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汇报,分别作出了相关决议和决定。为提高人居品位,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旅游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视察水源山公园、卧佛山滑雪场等旅游景点。根据我市对俄边境线较长、易发生涉外事件的实际,检查实施省《边境管理条例》情况并听取专项汇报,同时对该条例和《陆地边界法》的立法分别提出修正意见和立法建议。
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提高群众人文生活质量。在推动科技文化事业方面,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分别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网吧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针对广播电视执法主体资格不明晰、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就目前网吧存在的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等问题,提出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的要求。为提高群众的科普意识、保护历史遗产,对《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档案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汇报,深入三县、两局及10余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着眼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利民措施的落实。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有关部门检查工作,促进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就供热、殡葬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再就业、疾病防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物业管理等事项,听取市政府的专项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改进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市委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常委会所作的一些决议、决定、审议意见需要进一步贴近实际,便于落实和检查督办;监督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有的监督事项抓落实不够,执法检查的实效还不突出;与代表的联系还不够紧密,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的水平有待提高,代表活动内容和方式还需改进;民主法制宣传的质量还不高;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在新一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紧扣市委对中心任务的部署,选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人点,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开拓创新,以积极有效的工作为开创“富民兴佳”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常委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审议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执行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对两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常委会会议要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规划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振兴老工业基地、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就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等项工作进行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强化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要坚持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抓好执法检查,着眼于创造有利于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重点检查《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省《边境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法》、《公路法》、《环保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药品管理法》、《献血法》、省《民族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是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部分市政府部门、省管行政执法部门和两院部门的部分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并将评议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评议工作要力求实效,促进有关部门切实改进工作。
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为出发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暂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咨询工作的规定》,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对市法检两院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法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对不公正司法甚至枉法办案的法职人员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依法予以追究。
(三)督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权力机关为人民,最根本的是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审议监督农民增收、维护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土地纠纷、城市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农田保护、未成年人保障、扶贫开发、城市低保、老年人权益保护、整顿文化市场、食品安全、师德师风等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事项。对不依法行政、侵犯公民或法人合法权益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在限期内认真整改。把做好信访工作与为民分忧解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受理群众信访,继续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试行与聘请的有关法律工作者共同接待来访群众,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年内选择2—3起典型疑难信访案件重点督办,必要时主任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在新闻媒体曝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组织开展“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年”活动。年初召开代表发挥作用经验交流会,以典型引路,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二季度集中培训市人大代表,组织分批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培训班;要积极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在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以带头招商引资、带头发展民营经济、带头创业致富、带头扶贫帮困、带头资助兴办公益事业为内容的“五带头”活动和以人大代表到选区进行述职一次、为选民办一件实事、向政府两院提一条有价值的建议、参加一次“三查(察)”活动、帮助一户贫困户为内容的“五个一”活动;逐步探索对代表履职实施监督的机制,实行代表活动考勤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对不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一年联系不上的人大代表,要劝其辞去代表职务;注重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帮助协调解决代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的提高,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制度,三季度对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态度不端正、办理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并在下次人代会会议上公布;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和社区人大工作的指导,下半年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民主法制宣传水平
从营造有利于发展的舆论环境出发,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重点与日报社、电视台联办好《民主与法制》专版和《法治纵横》专题节目,力求增强系统性、可读可视性和实效性,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质量,增强宣传效果,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舆论支持。精心组织好第十二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
(六)强化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整体效能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常委会要在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提高整体效能上下功夫。一是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要拓宽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渠道,科学安排会议时间,每项重要议题都要进行分组审议;每半年通报一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到会情况;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年内要对2—3个重要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主任会议听取情况汇报;任命干部前,要注重听取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并由有关部门详细通报考核情况,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背对背发表审议意见。二是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三季度深入各县(市)区调查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情况,促进有关事项的进一步落实,并向市委作出报告;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国家和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信访机构建设。三是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着眼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系统学习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实行各专门委员会对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制度,半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考试并公布成绩,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积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县(市)区人大干部参加有关培训班,赴兄弟省市人大考察学习,拓宽视野,增长才干;高标准地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横向信息交流,不断增强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充满希望与挑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赋予我们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美好的前景。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全面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和保障全市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宏伟目标续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