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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



  【档案执法】 2004年,市档案局为纪念《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五周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为主题的全市性宣传活动,共设宣传咨询站16个,散发宣传品4000多份,悬挂条幅12幅,挂宣传图18套,出宣传版32块,接待咨询人员近百人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粮食局等 20多个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进一步加强对档案执法工作的领导,制定了《佳木斯市档案局二○○四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关于下达二○○四年佳木斯县(市)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档案工作依法检查的通知》,重点抽检了48个单位,并组织开展了对县(市)档案馆档案安全防护工作的执法检查,对部分县(市)档案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继续推行档案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举办了143名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的岗位培训班,使全市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由65%提高到70%。
  【基层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主管领导的批示,由市档案局局长带队,深入到市属6县4区传达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呈交了关于成立市辖区档案局的报告,并陪同市编委深入到各区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同时,宣传推广了前进区在不增编的前提下率先成立区档案管理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档案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做法。目前,经过工作,市编委已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各区成立档案局(正科级单位),对外挂区档案局的牌子,隶属区政府办。各县(市)也都调整充实了档案局(馆)领导班子,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汤原县档案馆新购置微机3台,馆舍使用面积由600平方米增加到 800平方米,准备“十一五”期间建新档案馆,馆址已初步选定;同江市政府投资2 万元维修了档案局(馆)办公室和库房,划拨微机1台;抚远县准备2006年建1 200平方米档案馆已立项;桦川县政府为档案局拨微机 1台,对办公室和档案库房进行了维修,拟“十一五”期间建新档案馆;富锦市档案馆库房全部安装了防盗门。
  【机关档案工作】 按照《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加强信用档案工作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几点意见》及省局目标要求,重点抓了市工商局、市建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前进区地税局5个单位的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纳税户档案410卷,银行信贷档案69卷,企业信用档案2 000卷,企业价格信用档案50卷,产品质量认证档案400卷,为信用档案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完成了社区档案试点工作。与市民政局联合转发了《黑龙江省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 《黑龙江省城市社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征求意见稿),对市内 5区177个社区中的23个社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在东风区建国街道办事处的兴电社区进行了试点,共立卷270件 23盒,顺利完成了社区档案试点工作任务,为明年社区档案在全市铺开和验收奠定了基础。建立了佳市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佳木斯市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的工作方案》,首批确定 34个单位的598份现行文件被收进利用中心,各县(市)档案局(馆)也全部建立了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并已对外开放利用,初步实现了档案与现行文件的一体化管理。与市民政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共同深入市郊区(永红)、市东风区检查指导农村劳动力建档工作,确定了市郊区(永红)所辖11个乡镇中有劳动力62 304人,其中剩余劳动力27 446人,输出劳动力11 732人;东风区所辖的2个乡镇中有劳动力11 912人,剩余劳动力8 590人,输出劳动力1 980人,这些劳动力情况均已建档并输入微机管理。在汤原县鹤立镇、太平乡进行了村档乡管试点工作,分别收集管理村级档案140卷和128卷。各县(市)行政村档案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常抓不懈,其中汤原、桦南、富锦达标率由上年的3%提高到4%,抚远、同江、桦川由上年的2%上升到3%。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年达标突破2%。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和业务培训,加大了机关档案工作达标管理的指导力度,全年有14个机关单位晋档达标,其中省级标兵3户,省级优秀7户,省级达标 4户。与市人事局沟通,将档案工作列入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内容之一,以确保改革过程中档案的科学归属和规范流向。加强机关单位电子文件的指导工作,3月初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发了黑龙江省档案局 《关于加强电子公文归档与管理的几点意见》,并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作为岗位培训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和演示,按要求各单位已陆续向市档案馆移交。
  【档案馆工作】 加强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了档案展室,举办了档案展览,汤原、抚远、富锦、桦南档案馆被市委宣传部批准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认真开展档案接收和档案利用工作,全年共接收市直77个单位1998年度档案1 407卷;接待查档单位336个,档案利用者432人次;调阅档案2 550卷,资料 122册。继续完善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建立了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录入市委、市政府1987——1988年永久、长期档案文件 6 032条,录入案卷级目录91 925条(馆藏档案99 024卷);重要全宗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正在起步;校对了全部民国档案著录单7 495张。积极开展档案征集工作。征集市政协会议等照片763张,各类杂志46册;征集非典指挥部在非典时期形成的珍贵档案46卷;征集三江旅游节节会材料、对外宣传材料 126份。继续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完成了1986—2000年省档案志续志资料的收集、编纂工作,编纂文稿达13万字。上报市地方性法规文件、工作报告、总结、细则、领导讲话、工作方案和通报等文件资料115份,约30万字。
  【企事业科技档案工作】 结合贯彻落实省档案局、省国资委联合制发的《关于破产国有企业档案处置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国有企业档案调研工作,对99个产权改革、股份改造、破产以及东北老工业改造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按规定市直属 3户破产国有企业的档案已全部移交给市档案馆。通过调研掌握了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期间档案工作情况,形成了《佳木斯市国有企业改革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佳木斯破产和拟破产国有企业档案归属情况统计表》和《佳木斯市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企业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加强了六大基地档案工作。重点抓了能源、医药工业基地档案建设。利用佳木斯发电厂是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国家一级企业,档案工作基础好等条件,开展了系统内档案网上检索查询工作,现已完成案卷级目录100%、文件级目录 40%的录入工作,增强了档案服务功能,实现了档案资源共享。指导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档案分类标准、归档范围,并纳入企业管理标准。加强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在全市68户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重点抓了佳市天润建筑开发公司等 8户企业的建档工作,并首次对民营企业的档案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全市民营企业已建档35家,占百万元以上大户民营企业的51%。加强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先后对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莲江口国储库,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市环路改造、敖其湾旅游公路,国债项目永红区检察院侦缉用房、红十字血站等建设项目档案进行了指导验收,并向项目验收委员会提交了 5个项目档案验收记录和报告。广泛开展业务指导和档案咨询服务。对全市 106户国有企业、89家科技事业单位和部分民营企业实行了晋档达标管理,全年共有12户企事业单位晋档达标,其中私营企业1户,省级标兵7户,省级优秀 5户。协助省档案局小城镇建设档案调研组,对佳市所属的一市两县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进行了调研和业务指导。完成了富锦市富锦镇、桦南县土龙山镇试点,向省局上报了两个经验材料。富锦市档案局召开了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了富锦镇的建档工作经验。继续完善农业、农村科技档案工作。与市农委等单位联合转发了省档案局 《关于印发<县乡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试行办法>的通知》, 并纳入年度档案执法目标进行了考核。总结上报了富锦市、汤原县、桦南县农业、农村科技档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完成了佳木斯市县、乡、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强第三产业档案工作。对佳市旅游景点、信息服务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了调研,在现有24个旅游景点中的佳木斯国际旅行社、佳市水源山公园开展了建档试点工作,共收集、整理各类档案 1 671卷。完成了《佳木斯市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初稿,已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审批。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档案工作,与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联合下发了《佳木斯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佳木斯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向省局推荐了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的经验材料《永恒的轨迹》,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在省内各地市率先做了探索性工作。开展了招商引资档案工作。佳市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2个,已完成对市招商局、市工商局等单位招商引资档案的调研,建档指导工作正在进行中。
  【地方志工作】 一是以市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编纂出版佳木斯年鉴的通知》,收集近150万字的资料,编纂出版了89 万字的《佳木斯年鉴》(2004年版)。二是对全市145个市志重点承编部门和6县(市)、5区修志工作进行了专项推进和督办调研,编制了《佳木斯市续志工作调研方案》、《修志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承办单位催办单》等 6种表录。针对续志下限延至2005年和续、修志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修改了《佳木斯市志》续修篇目,进一步调整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步骤,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进一步推进全市地方志工作意见的通知》。三是《佳木斯简史》(送审稿)约35万字已付印,并报省志办审定。四是组织开展了方志电子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