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并举 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惩防并举 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惩防并举 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贺旭武在中共佳木斯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5年3月2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04年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一、2004年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2004年,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入。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先后对全市深入开展“两风”建设,“四承诺”、“四树立”、“两禁止”活动做出部署;三次召开大会,以坚决的态度推进环境建设攻坚战;自上而下,广泛发动,在全市集中开展警示教育;2004年年底前后,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别带队,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管。在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深入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新的成效,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以深入开展“两风”建设为契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贯彻省委部署,全市2 4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做出了廉政承诺,146个领导班子在承诺对象、承诺方式、承诺监督及处罚上做出了具体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廉洁过“两节”的部署,通过发廉政信息等形式,广泛开展教育。组成 9个督察组,深入到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商业网点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开展专项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据统计,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各单位共取消各种联谊会、庆典73次,制止部门之间相互宴请 25次,取消各种福利券、购物券1.7万多元。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纠正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领导职务8人;清出党政干部个人拖欠公款855万元,已返还422万元;清理党政机关赊欠饭店餐费276.7万元,制止用公款吃喝,追究领导责任27人;查处丧事违规用车36 台,减少送葬车辆 13万台(次);清理超标准配备小汽车83台;公开处理摆“学子宴”顶风违纪党员干部 6人;治理党员干部租种农民土地问题,退还农民土地4 000多亩。
——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清理非农建设征用农民土地项目44项,发现超范围使用土地补偿费 320.9万元,追缴返还征用农民土地安置补偿费15 万元;清理市本级城镇拆迁地号164个,撤消 8个开发商资质,追缴补偿安置金额100余万元;纠正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问题,查处违规案件,处分 61人;受理并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1 144 起,为1.5万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和克扣工资总额878.6万元。推行教育“一费制”,规范收费行为,查处乱收费案件 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清退违规收费70多万元。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药价平均降幅25.9%,让利于民 1 691万元。对免征农业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农民人均减负178.1元。治理公路“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也取得了新成效。
——严肃执行纪律,案件查处工作有新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摆在重要位置,突出查处借企业改革改制之机中饱私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阻碍政令畅通的案件;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乱收费、违规执法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 048件,立案398件,结案380件,结案率为94.5%。查处大要案118件,同比上升 25.5%。处分党员干部35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 104万元。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源头治腐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三轮清理,减少68项,累计削减863项,占原有项目的78%。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纳入审批项目由193项增加到254项。富锦、桦川、东风等县(市)区也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共纳入市直单位167个,占应纳入总数的90%。对129笔80万元不合理开支、奖金做了拒付处理。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任干部公示制、票决制、差额制、全委会表决制普遍实行,推出了“三民一差”和对企事业经营者契约化管理的新举措。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四项制度。全市新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部实行了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51宗,27.9公顷,成交金额 1.2亿元;国有资产进入市场交易额达6.8亿元,国有资产增值5 620万元;政府采购实际支出4 943万元,综合节支率为5.3%。“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成果进一步扩展。市政务公开网站全面开通。全市 954个村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30个乡镇达到省规定的模范乡标准,65个乡镇达到规范化标准;厂务公开向维护职工权益、保证企业改组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延伸,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落实措施,党风廉政教育得到加强。集中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书,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撰写体会文章 386篇。围绕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市党员集中学习,在市委党校举办专题辅导班3期,对683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组织开展两个《条例》知识测试,全市10万名党员参加,受到了教育。去年11月下旬至今年 1月底,按照省委部署,以吸取“田、韩案件”教训为重点,在全市集中开展了警示教育。市委常委及市级几个班子带头学习,带头剖析检查,带头接受教育;警示教育期间,共组织集中学习480 次,中心组学习147次,专题辅导班218次,3万余人参加了学习;集中发放“田、韩案件”材料5 700份,放映警示教育片 390场,组织反腐倡廉戏《路》演出7场,2.4万多名党员干部观看,受到了教育;在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田、韩”等案件的严重危害,吸取教训,并联系实际进行剖析检查,县处级以上干部查摆问题 2 478条,逐项进行整改;在运用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同时,组织全市党员学习先进典型,集中开展评选树立廉洁从政典型的“十百千”活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党委已评选出廉洁从政标兵 58名,先进个人361名,弘扬了正气。通过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干部和公务人员在心灵深处受到了震撼,收到了入脑人心的效果。
——加大工作力度,环境建设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市委把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两个攻坚战之一,专题部署,步步紧逼,严肃查处,集中整治,扎实推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执法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集中开展“四反”、“四清”、“四治”等行动,查摆出影响环境问题1 123个,逐一进行整改。全市清理收费项目1 086项,其中61项被取消;全面推行收费员持证上岗制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收费登记卡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清出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拖欠、占用企业资金4 258万元,已退还1 966万元,其余的做出了还款计划;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22个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被取消了执法权,637名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被清出执法队伍,3处乱收费站点被撤除;制定出台 《对办班、培训、检查、评比行为规范管理的意见》,严格实行办班审批、收费审核、标准公示,遏制了这些问题的发生。干扰破坏环境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凡是影响经济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从快从严查处一起。在加强投诉举报、专项稽察的同时,组织力量多次深入基层和执法管理现场明察暗访,发现影响经济环境问题144件,逐一严肃纠正处理,立案查处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8人,对14人做了下岗、调离等组织处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单位、各部门环境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涌现出“以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佳城第一窗口”的火车站、“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工商局等一批维护环境、服务环境、创建环境的先进典型。开展“四减”行动,全市撤并内设机构39个;通过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等,减少办事程序、办事环节 361项,减少年检、延长年检时限20项,“六项制度”成为机关工作运行的普遍规则;行业和岗位的服务规范、标准进一步健全。创建优良环境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环境就是生产力,纳税人是有功之臣已经成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普遍共识,尊商、敬商、爱商的氛围初步形成;市直49个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的主要领导先后 3次在电视上就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和创建优良环境做出承诺,现场受理咨询投诉 729件,落实措施,逐一解决,兑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承诺。各部门、各单位急企业群众之所急,帮企业群众之所需,共为企业、群众办好事、实事10 510件。据年底前对 101个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的问卷测评,群众对环境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2.2%,比上年提高13%。
在工作中,市纪委常委会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三争三满意”的工作目标,自觉地把反腐倡廉纳入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发挥保证、促进作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四承诺”,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以政治建队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以争做“四型”干部,创建学习型机关为主题,集中开展“树廉洁刚正、务实为民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工作研究,形成了一批理论和调研成果,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得到提高,队伍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200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仍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执法不公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治理;对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的预见性和系统性还不强。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要以《实施纲要》为统领,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全面领会基本精神,正确把握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明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切实加强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在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预防力度,坚决打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硬仗,在抓好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1、站在维护党的纪律的高度, 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等规定,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对参与赌博的,要先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继续治理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摆“学子宴”收钱敛财和婚丧事使用公车问题。要加强对各项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他律促自律,特别是严肃执行纪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积极健全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立足于改革,立足于制度创新,预防违规问题发生。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挥霍浪费企业资财的行为。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考核。抓好国有企业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提高企业的廉政水平和管理水平。
2、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 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执行纪律,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坚决纠正征用农民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的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实行招管分离,积极推行医用耗材招标制度,探索网上招标和电子商务招标办法。 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全面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度和患者选医生、选用药、选辅助诊疗手段的“三选”制度,严肃查纠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行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办班、培训、检查、评比行为规范管理的意见》,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整治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干部租种和占用农民土地及对农民灌溉用水、用电、建房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3、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保证数量不减,质量提高。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面临形势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那些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门和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主动出击,严肃查处。要针对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研究创新办案方法,提高办案能力。要加强办案管理、指导,加强对重点案件的个案督办,提高案件管理水平。抓好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帮助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善案件查处工作的程序性制度,对办案全过程严格把关;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慎重使用案件检查措施,按照规定严格审批;积极推行查否备案、重大案件查后跟踪回访、查结案件评价等制度,建立健全办案奖惩、错案追究等制度,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责任。正确执行政策,坚持惩前毖后、宽严相济,重在教育挽救,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的便民措施,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鼓励实名举报;落实领导责任,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大对越级上访监控力度,大幅度减少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在县及其以下基层单位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强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建设,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提高办结率和办访效率,及时回复办访结果。
4、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目标,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集中开展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主题教育。各地、各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教育规划,采取领导干部定期讲党课等形式,开展有效的经常性教育活动。要突出教育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认真解决教育者首先重点受教育问题。在内容上要突出世界观、权力观教育,使广大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创新教育方法和形式,把虚功做实。组织开展典型教育,特别是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深入的警示教育;采取廉政谈话、案例剖析、组织开展读廉政书、举办廉政典型报告会、以案说纪演讲、条规知识竞赛等有效形式开展教育;积极利用党校这一阵地,配备专职师资,编写廉政教材,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坚持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在全市广泛开展评选树立廉洁从政典型的“十百千”活动,层层评选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人人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形成以正压邪的浓厚氛围和舆论导向。要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严格考核,严肃纪律,增强教育的约束力,保证学习教育落到实处。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礼尚文化,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5、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 要立足于改革,立足于制度创新,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制、领导干部辞职制等规定。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健全审计结果的运用机制。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扩大民主,建立健全制度,保证严格按规定办事。各级纪委要把对干部的监督向后备干部延伸,防止“带病提拔”。二是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扩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纳入范围,能够纳入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市)未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年底前要建立起来。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中心,整合资源,实行招标、管理、监督三权分立,互相制约,规范运作。建立并实行分权制衡的联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主要职能、权力的不同环节上进行分工,相互制约,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权力滥用。四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深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抓好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并实行财务管理联签制度,按照会计、财务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的程序,层层把关,实现财务公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制,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对政府投资项目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对公务用车、差旅费、接待等公务消费推行财务包干制度。五是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保证公开、公平、透明,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加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建设,提高进场交易、网上交易总量;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和采购行为,着力解决部门自行采购问题,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所聘专家的管理和监督。六是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制定规范管理的办法,探索建立主要中介业务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和规范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
要切实加大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督察、考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到有章必循、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发展。
6、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 要按照权力制约的特点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健全严格依法、依照规定程序行使权力的制度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施监督。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省委制发的《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行党务公开。逐步建立健全由“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群众举报”、“述廉考廉”等各种方式构成的及时发现问题机制;对干部提拔任职时进行廉政谈话、发现不廉洁行为时进行诫勉谈话、群众有反映时进行警示谈话等及时解决问题机制和对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监督、教管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党风巡视的方式方法,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行“三公开”制度,为群众监督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制定全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各层次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使公开成为权力运行的必经程序和严肃的工作纪律。继续抓好厂务公开的扩展延伸,加强规范化建设。在企业改制、改革中必须认真落实厂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要针对取消农业税后出现的新情况,调整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全面实行点题公开和定期听证评议制度。
7、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 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察。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主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依据文件公开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严肃处理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乱收费、乱罚款和以权谋私等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决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以及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投标法和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执法监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乱上项目、滥铺摊子等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决议执行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查处,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继续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继续采取超常措施,坚决打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硬仗。 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 在巩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 全市努力打造“‘四心’佳城”环境品牌。 即:打造招商政策优、商务成本低、经商风险小、投资回报高, 全社会亲商、安商、富商的创业可心之城;热情周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热心之城;形象文明,注重诚信,公平竞争,城市建设不断提档升级的人文舒心之城;严格依法办事,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良好,对企业无干扰,涉企纠纷得到及时公正处理,企业专心发展的安全放心之城。并以此为总揽,抓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现我市环境由局部优良向整体优良的转变,努力创建周边最优、最有吸引力的经济发展环境。为此,在全市开展“优化环境品牌”创建活动。在党政机关中以减少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为内容,开展“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以遵章守制、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为主要内容,开展“端正执法品牌”创建活动;在社会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以“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为主要内容,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品牌”创建活动。要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大力评选树立创建优良环境的正面典型,层层打造环境品牌,培植品牌群体,使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突出抓好对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从事与职务有关的经营活动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治理,全面系统地建立规范行政执法、执收执罚和服务的制度,形成规范、监督、追究等要素健全的维护环境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干扰环境问题明查暗访和查处的力度,层层建立开展经常性暗访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影响干扰经济环境的问题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处的高压态势。对影响环境的案件,发现一件坚决查处一件,该下岗的坚决下岗,该追究领导责任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要从严处理,公开曝光,使“触高压线”、“踏雷区”者受到严惩。强化舆论宣传,办好“行风热线”,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以“重承诺、守信誉,重合同、守信用,重公德、守信义”为重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打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硬仗,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施重点工作专项推进,加强督导检查,搞好“端正行风政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发生新的明显变化。
三、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敢抓敢管,对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组织研究,亲自抓落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担负起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职能部门不仅要抓好本部门,而且要抓好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反腐败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专项工作与部门职能和业务紧密结合,作为份内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上下气力、想实招,协助党委推动责任制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党政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和办法,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组织评定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加强平时考核记实,突出党政领导的监督检查责任,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责任不落实,导致地方和部门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出发,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坚持以政治建队为核心,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四型”干部和树“廉洁刚正、务实为民”形象等活动的开展。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性上下功夫;加强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公正无私、敢于碰硬的精神,不断提高抗干扰、抗腐蚀、抗诱惑能力;以提高研究设计能力、专项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为重点,拓宽知识领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围绕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严密工作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形成自我约束、组织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加强对于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加强理论修养,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带头坚持党性原则,严格执行纪律,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以政绩取人的干部任用导向和求真务实、积极创新的工作导向,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同志们,我市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光荣而艰巨。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