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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

政法

政法工作


  
  【基本情况】 2004年,全市政法工作坚持因案施策,多策并举,集中组织开展了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诉求。全年共排查涉法涉诉案件256件,已办结253件,办结率达98.8%。其中省确定的 34件重点案件全部办结。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主要内容,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乡镇以上党政组织确定信息员228名,村屯、社区、企业选配信息员 4 320名。对预警信息、重大信息、紧急信息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使一些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在萌芽状态中得到解决。全市集中开展了化解群体性矛盾“百日会战”,共排查出矛盾纠纷517 件,调处化解475件,调处率达91.8%。妥善处置了14起重大群体性事件,避免了矛盾的扩大或激化。以司法打击和教育转化为重点,深化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共破获“法轮功”邪教、“实际神”、“三班仆人”派案件7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46人,劳动教养50人。对154名重点人员,落实了三级包保责任制,保证了防范和控制到位。加强对有线电视线路巡控,确保广播电视系统安全运行。及时清理各类非法宣传品5 000多件,实现了“四无”工作目标。全市“法轮功”新学员转化率达到了100%,所内转化率达到96.3%。教育转化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受到中央和省委610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打击犯罪】 以“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为牵动,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破获各类命案196起,其中破获现行命案111起,破案率超出省厅指标 13.3个百分点;破获省厅挂牌督办命案积案7起,破案率100%,超出省定指标40个百分点。抓获命案逃犯138人,抓获率达 75%,“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全部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破获各类现行重特大刑事案件 1 113起,使全市发生的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全部破获。破获抢劫、盗窃案件3 980起,同比提高了16%。全市共发刑事案件7 051起,破获4 884起,综合破案率为69.3%,同比上升2.2%;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 390人,打掉犯罪集团65个,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861万元;提请批捕922件1 149人,提起公诉 957件1 217人。全市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 168件,判处罪犯1 502人,死刑、无期徒刑78人。在严打同时,还适时组织开展了治爆缉枪、打击黄赌毒、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清查等治安专项整治,有力地遏制了卖淫嫖娼、赌博、扎吸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治安防范】 加强了对商业网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防范工作,对市区21条主要街道、出城口7个固定治安卡点和3个临时治安卡点,实行24小时治安巡控和交通管理。加强社区群防群治建设,全市社区居民委建立警务室189个,配备警力208人,聘用保安员、专职治安员1 061名,兼职治安员1 695 名,新增治安员500人充实治安防范公益性岗位;在楼区和平房区设楼(片)长1 612名,管辖居民16万多户,占总户数90%以上。组织召开了前进区现场会,强力推进“两亮工程”建设。全市共安装楼道灯37 034盏,占应安装数的73.3%;安装庭院灯639座,占应安装数的61.6%;安装单元防盗门6 542个,占应安装数的 81.6%,有14个社区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有效地减少了市区居民区的发案数,市区楼道抢劫案件同比下降 26%。不断提高农村“技防”能力,组织召开桦川县场会,推广普及防盗报警器安装。目前,在全市农村10 486个养殖、经营大户和富裕户中,安装报警器的有10 115户,安装率达到了 96%,进一步强化农村“十户联防”、民兵义务巡逻防范措施,组建专职和义务巡逻队218个,农村联防员7 448名,提高了村屯联防、户与户联动能力,有效预防了各类案件的发生,使农村刑事案件发案明显下降。
  【社会服务】 全市政法机关把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破获经济犯罪案件 13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人,挽回经济损失720余万元;查办贪污受贿渎职案件135件,结案128件,结案率达到94.8%,挽回经济损失近800万元。依法审理涉及企业改制、金融保险、企业破产等民商事纠纷案件,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受理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3 596件,结案率75%,解决纠纷标的额21 719万元。进一步改进户籍、出入境、交通、消防等治安行政管理方式,及时清理了工作中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相继制定出台了11个为企业服务及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措施、政策,建立行业和岗位服务规范制度72个,做到了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确保服务及时到位。广泛开展“干警包百企”活动,与 450多家企业建立了包扶关系;积极组织律师与40家民营大户进行对接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630件,选派10名资深律师组成律师顾问团,为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有关部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63件。同江市、抚远县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先进(市)县。
  【体制改革】 创新不动摇,健全全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体制,打造严格文明高效的政法工作机制。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了警务体制改革力度。在完成“三台合一”技术设备改造的同时,先期实现了110、122两台合并;在市区26个派出所推行了社区民警队、治安巡逻队、刑事侦查队和综合保障室的“三队一室”警务模式,市局、分局两级公安机关共有 283名警力充实到派出所,市区派出所总警力达到631名,占分局总警力的 65.14%;实行交巡警合署,成立了交巡警支队,一线警力达到总警力的 70.2%。初步形成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交巡警为主体,以派出所为依托,以治安卡点为防线,各警种联动的治安防控体系。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入推进主诉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案件监督和查办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批捕准确率100%,案件准确率 99.8%。全市审判机关通过深化审判管理、审判监督、执行制度等项改革,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8 529件,结案15 124件,同比分别上升5.1个和1.9个百分点;解决争议标的额达81 510万元,同比上升了41.7%;执结各类案件3 047件,执结标的额达36 930.6万元,同比上升了12.3%。
  【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学创”活动、“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爱民月”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向任长霞学习活动,在“学创”活动中,全市共有32个政法基层单位和 127名政法干警被省政法委命名达标;佳木斯市“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经验、桦川县法院和前进区检察院廉洁公正执法经验分别在全省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组织召开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形成先进典型群体,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强化教育培训,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三期《党章》、两个《条例》以及《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培训科级干部 300名。通过轮职、轮训和续职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干警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2004年,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法治环境、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有14个集体、23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有27个集体、38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奖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