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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反贪污贿赂工作:2004年,全市检查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65件69件,其中查办大要案43件,占立案总数66.2%,同比下降34.8%。侦查终结53件55人,移送起诉52件54人。法院做有罪判决21人,有罪判决率为38.9%。渎职侵权侦查工作:全市共受案 69件,立案侦查36件,占立案总数的52.2%,与去年同比上升了5.8%。侦查终结 39件44人,移送起诉39件44人,起诉率100%。做有罪判决9件,有罪判决率达20.5%。侦查监督工作:全市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921件1 140人;批准逮捕827件1 016人,不批准逮捕94件124人;批捕率为89.1%;提前介入重大有影响的案件16件21人。全市共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案件59件72人,公安机关接通知后全部立案,追漏捕 1人。公诉工作:全市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 170件1 511人,提起公诉846件1 085人,不诉31件39人,起诉率为71.8%。成功追诉人犯 2名,并有两起抗诉案件得到改判,1名罪犯由无期徒刑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名罪犯由判三缓五被改判为实体有期徒三年。 民行工作:全市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29件,审查处理72件,其中立案63件,已抗诉至中级法院58件,提请省院抗诉5件。全市两级法院再审25件,其中改判10件、调解5件、维持10件,再审改变原判率为60%。抗、审的案件共4件,其中改判2件、调解1件、维持1件,再审改变原判率为 75%;往年抗、本年审的案件共21件,其中改判8件、调解4件、维持9件,再审改变原判率为57%。监所工作:全市共纠正各类违法问题201件,其中纠正监狱呈报罪犯减刑不当48件,呈报假释不当 15件,呈报保外就医不符合条件2件;法院裁定减刑不当3年、假释不当1件;其他各类违法问题56件,纠正率达100%;共发现超期羁押76人,纠正76人,纠正率为100%,实现零超期。控申工作: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7件,其中来信125件,来访112件;受理刑事申诉赔偿赔偿案件 14件,依法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依法确认刑事赔偿案件2件,赔偿金额达10万余元。控申部门受理举报控告137件,已初查34件,移送立案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11件,同比上升83%,全部给出了立案复查结果。集中处理涉法访案21件,其中省挂牌案件4件,全部办结,其中息诉 19件。共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6件,对其中251件群众来访、29件署真实姓名来信和54件集体上访案件,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技术工作:市检察院如期完成了二级专线网的视频会议系统的开通和调试。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55件,其中,法医检验25件(尸体解剖9件,活体鉴定 16件),司法会计检验鉴定22件,文件检验8件,其它技术协作30余次,案件准确率为 100%。犯罪预防工作:市检察院全面总结“一期工程”,动员和部署“二期工程”。广泛宣传落实《条例》,完善网络单位联系制度、重大工程等内部工作规范。两级院对11件大要案开展了“五个一”的个案预防;对11个投资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开展了同步预防。
  【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按照市委提出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活动的要求,制定了为加快老工业基础调整改造服务措施15条。深化“干警包百企”活动,两级院与64家企业结成帮扶对子,包企业平安稳定、包企业无违法犯罪、包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包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建行、农行、交通部门进行系统清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开展案后回访活动,协助发生案件的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把犯罪预防做深做实。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全市检察机关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学习型组织理论学习活动。建立学习型检委会机制,把学习型检委会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抓好创建典型,完成创建活动“三个深入”重点课题,研究探索在检察业务、检察管理和检察干警的生活领域三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机制,不断推进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先进检察院评选活动,以桦南县检察院、富锦市检察院、前进区检察院为基层院建设示范院,桦南县检察院经验在省检察院绥化创建活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并被省检察院《创建动态》转发。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各类思想政治工作研讨班、业务工作培训班 12期,培训干警320人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育检活动,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检查文化节。建立了新闻报道、文学创作、文艺演出队伍,举办了征文、书法、摄影作品展和计算机应用大赛、反贪侦查工作理论和实践研讨会、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经验交流会,在各媒体刊发、展示干警书法、绘画、文学创作作品 300余件,举办了干警专场文艺演出活动,由检察官协会发起组织了游泳协会、钓鱼协会,印制了《建院纪念册》、《难忘二十年》,出版发行了《雪泉叮咚》、《绿营摄影作品集等文艺作品专辑 200册,营造了富有佳木斯特色的检察文化氛围。
  【强化各项检察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监督方式,一是强化刑事立案、检察机关内部和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检察监督。建立和完善了刑事立案监督质量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并执行季度信息通报制度,共发现公安机关应立案未立案线索5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52件;加大对检察机关内部自侦案件的监督,解决好自我监督问题;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备案的暂行规定》和《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工作联席的制度》,与全市2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了加强工作联系的文件,依法对税务、林业和卫生等部门进行了重点监督。共深入工商、税务、林业、卫生等行政执法机关60余人次,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处、不移交刑事案件线索30余件,建议移送案件21 件,公安机关立案 13件,立案查处了两名行政执法人员涉嫌犯罪问题。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与法院建立了分歧案件研讨制度,重点加强对二审案件、再审案件的监督,提出抗诉3件3人,法院已审结1件,改判 1件。开展了查办伪证罪、妨害作证罪专项清理行动,先后在富锦、桦南、桦川等县(市)调查取证百余人次,查处伪证案件5件,抓捕涉案人员16人,其中 6人已被判处刑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在侦查活动监督方面,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人权意识和质量意识,追诉漏罪69件89人。四是在民行检察监督方面,以提高民行办案质量为中心,共受案156件,立案40件,提出抗诉39件,法院已审结 20件,其中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及调解13个。制发检察建议6件,法院已采纳1件。同时探索开展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五是在执行监督方面,积极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和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 纠正法院判决裁定有误案件5件,罪犯刑期少计算案件1件。共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 4件4人,发现并提出纠正监管场所违法问题20件,对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提出局面纠正意见7人次,实现零超期羁押目标。
  【提高办案效果质量】 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大要案领导机构,在自侦部门设立了大要案联合指挥中心,建立了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职务犯罪侦查评价体系,成立了自侦案件质量审委会,自侦部门与刑检部门密切配合,共办理自侦案件154件,移送起诉111件,有罪判决率达到 57%。实地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进立体交叉办案模式,突破了一批大要案。突出打击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重点领域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重点案件,重点查办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一步落实领导办案制度,市检察长李启凡亲任大要案指挥中心主任,亲自指挥办理各类重大案件。各基层院的领导也加大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亲自指挥、直接查办、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共参与办案27件。
  【深化检察工作改革】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成功进行了撤区并院改革。在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积极稳妥地完成了永红检察院的撤并工作,永红区检察院人员整体合并到郊区检察院后,调配分流了20人到市院和其他区院工作,使城区检察院的力量全部得到充实和加强。二是全面启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根据全国检察长座谈会和省院全面试行人民监督员工作要求,按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产生办法严格考核,确定了5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人民监督员,在检察机关专门设立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为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条件,现已对 3起案件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程序,人民监督员为检察机关更好、更准确地办理案件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三是实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实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试行办法》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导工作细则》,赋予了主办检察官相应的权力,强化了检察长、反贪局长对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市反贪部门任命了43名主办检察官,组成了37个办案组,其中市检察院组成了 4个主办检察官带队的办案组。四是探索开展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制定实施了《办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细则》,办理了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提出了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合理建议,受到省院重视,予以转发。
  【提高科技应用能力】 坚持科技强检。一是进一步改善基础建设条件。按照高检院“两房”建设会议精神,加大科技投入,市检察院筹划新办公楼选址和项目审批工作正在进行,微机网络化建设进展顺利,全市检察机关计算机数量达 415台,前进、东风、同江、桦南、抚远等院人均达 1台以上。二是强化培训工作。分批进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应用培训,现已举办了五期网络管理员培训班,培训干警90人次。每月都有1至2名基层院网人员到市院定岗培训,举办了两次全市基层院计算机网络应用大赛,在 8月份举办的全省基层院计算机网络应用大赛中,桦南院获团体优秀奖,参赛选手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完善现有软件功能,提高信息发布软件的稳定性;建立了电子阅览室,满足干警网上学习需求;继续丰富网站的内容,提供各种在线服务,吸引全国各地干警访问网站。市院的信息发布系统发布各类信息3 000余条,点击率达到11万多次。市检察院的FICQ即时通信每天有近百名的全国各地的检察干警进行信息交流。前进区检察院首次利用局域网召开了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并推出2004年为网络文化年。市检察院、前进区检察院率先实现了公文网上传输、案件网上管理、目标网上考核。市检察院被授予科技强检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了省检察院的表彰。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一是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探索和推进“三个深入”进程。以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为目的,制定了创建活动“三个深入”推进规划,市检察院党组全体成员深入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进行调研,探索检察业务、检察管理和检察干警生活领域方面规范化建设问题。 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了桦南县检察院向管理深入的做法, 并在省院“创建活动向管理深入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佳市作为省三个创建学习型代表之一,参加了北京学习型研讨年会。二是深化教育活动,解决队伍和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边整边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克服和纠正特权思想和行业不正之风,积极开展“四树立”、“四承诺”、“两禁止”活动,坚决禁止赌博,禁止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报”,对违纪干警坚决查处。三是加强典型选树,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深入开展任长霞、张会杰、常贵文先进事迹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培养有佳木斯特色的先进典型,树立了以市检察院公诉处、前进区检察院以及同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秀娟、汤原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丛月杰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为“打造一流队伍,创建龙江名院”总体目标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健全从优待检机制】 创造从优待检环境。一是在政治上爱护干警,搭建促进人才成长平台。通过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让每一位干警都能够人尽其才、人适其位,激发了干警工作创新活力。二是在生活上关心干警,提高干警福利待遇。定期组织干警体检、疗养,为每位干警都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住宅物业、子女就学等生活难题,解除了干警后顾之忧。三是建立“一个基地、两个协会、三项基金”,优化干警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一个基地”是建立绿色养殖基地,建造并投入使用1 000平方米温室两栋,2 000平方米大棚三栋,种植了新鲜蔬菜、花卉和反季节农作物,养殖了肉食猪、肉食鸡等畜禽,豆腐房每天免费为干警供应豆浆,满足了干警不同季节的餐饮和生活需要。建设峻16 000平方米检察官培训中心,形成了日接待 300人的能力,可以满足全市检察官素质教育、专业培训的需要,也可为社会各界召开会议提供服务。另外,建立了干警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教育基金,为提高检察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