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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管理

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管理



  【各项指标】 2004年,市开发办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工作管理。通过严把项目审批关、资质年审关、资金审核关、小区环境配套建设管理关、竣工综合验收关等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含市属县、市)在建楼房面积161.44万平方米(住宅116.52万平方米),其中新开面积104.54万平方米(住宅80.50万平方米);全市(含市属县、市)房屋拆迁22个地段,拆迁户数787户,拆迁面积 1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615户、5.8万平方米,非住宅房屋172户、8.7万平方米。经省建设厅审核全市 5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10家拆迁承办单位通过资质年审,市开发办荣获2004年黑龙江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标兵、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集体,佳木斯市城市建设先进单位、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全市信访工作考评优胜单位。
  【利民行动】 加快危棚区改造和廉租房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完成了教育第十小区、内燃机配件厂住宅小区等共计51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的危棚区改造任务,超计划指标2%。抓紧廉租房保障体制制度建设,按照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城镇最低收人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借鉴其它省市经验,在广泛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起草了《佳木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已呈报市政府。从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出发,妥善协调处理了 4户拆迁协议纠纷;解决了 6个拆迁地段、18户居民的回迁安置问题;通过公开招标完成了因开发商突然死亡、无资金造成的“半截子”工程;落实拖欠被拆迁户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 112万元。
  【信访工作】 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信访工作。一是主要领导直接抓信访。二是建立完善信访工作体系。三是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公开联系电话,认真解决重点、难点信访案件。四是严格信访政绩考核,对信访工作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五是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妥善解决具体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拆迁承办单位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一切开发和拆迁工作并进行整改,属于群众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直到上访人满意为止,避免了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全年共接待处理信访案件210件,落实各级领导批转的信件56封。
  【环境建设】 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建设总体工程,实施专项推进,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一是完成了飞机场北侧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的房屋和配套用房的拆迁,使长安路东出口能直接观看飞机场候机楼。二是完成了佳木斯宾馆门前八角楼拆迁,临光复路栽种了草坪、花卉,使佳木斯宾馆档次升级。三是协助省黑航集团完成了港务局的拆迁,保证了提供工程净地。四是完成了西出口收费站至零公里路段的景观路改造,投资 26.14万元,新铺设彩色人行道板1 400平方米,维修旧道板650平方米,粉刷沿路围墙和房屋56 000平方米,油饰铁围墙和大门240延长米,拉运土方450立方米,清运垃圾16立方米,砌修花池3处,栽种草坪、花卉12 000平方米,更新牌匾12块,较好地改善了西出口景观环境。五是完成了社区基础建设的帮扶工作任务,与市直机关工委共同为向阳区长安办南义兴社区投资26万元,新建了84平方米办公室,铺建了4条1 100平方米的红砖道路,修补了18条1 900平方米巷道,粉刷了道路两侧墙壁1 200米,修缮下水井35个,挖排水沟3条,清理垃圾280吨,设置路灯6个,增设垃圾箱6个,种植花草12处,彻底改善了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状况,使该社区在开展城市周边社区基础建设达标升级竞赛活动中,由包保前的四类等级晋升为一类等级标准。
                                     (王成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