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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



  【审计成果】 2004年,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21项,完成审计项目12项,审计(调查)企事业单位371户,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8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 3 222万元,纠正违规资金34 854万元,上缴财政资金520万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交大要案线索7起。向党政机关、上级审计机关和新闻媒体提交审计报告、信息256篇,被领导批示、采用205篇。市审计局审计(调查)企事业单位65 户,查出管理不规范和违纪违规资金 32 96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 440万元,纠正违规资金17 019万元,上缴财政资金203万元。被党政机关、省厅和新闻媒体批示采用审计报告、信息和调研文章140篇,其中,被省厅采用25篇,被国家级采用 11篇。市审计局被评为全省“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先进单位;被市委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爱心奉献标兵单位、捐资助学先进单位、扶贫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分别评为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市审计学会被评为全国社科联学会工作先进单位。
  【基础建设】 2004年,全市审计机关不断加强两风建设、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干部走进直播间,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市广播电台对 2个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发布了公告。派出 1个考察组赴审计署苏沪培训基地进行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培训学习。在电台开办了《审计之声》专栏,宣传审计法规和审计工作成果,局领导走进电台直播问,接受记者专访、现场解答听众的咨询。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颁布后。市审计局派出业务骨干参加了审计署组织的培训班,召开了全市审计法制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局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市和各县(市)审计局及部分区局法制部门同志参加了省审计厅组织的法制骨干培训班。全市各审计机关组织了国家审计署 6号令的学习和研讨。按照省审计厅的要求,从6月1日起在全市审计机关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的贯彻实施。为更好地完成粮食清查审计任务,全市审计机关在资金严重紧张的情况下,购置了46台笔记本电脑和34台数码照相机,为每个审计小组配备了2台笔记本电脑、1台数码照相机和 1台打印机,促进了审计效率的极大提高。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大部分审计人员在佳木斯考点参加了国家审计署组织的全国计算机中级考试。
  【预算执行审计】 2004年共完成审计项目 4项,先后对市财政局、地税局,三个县政府、一个区政府和一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4 20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0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的各项工作目标。按照省厅财政处的要求,全面开展了预算执行和政府决算计算机辅助审计,查出同级审10多项达70%以上的问题,查出决算审计违规调整资金4项,金额达 3 500多万元。在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市审计局组织力量对市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和公安局等 4个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回访,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报告中提出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促进预算改革和实行财政综合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新欠没有完全解决等3个方面共18类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纠正。
  【社保资金审计】 全年共完成省定专项医保、救灾资金审计两项 4户,自定项目财务收支审计军供站1户,局临时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劳动局、就业局2 户、清理粮食挂帐资金审计3户,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5万元,收缴违纪资金 8.5万元。采取内查外调和走访定点药店、医院和参保单位的方式,进行了医保基金审计。到市财政局和医保局,掌握总的资金来源和下拨情况,按照资金的走向延伸审计调查了3个定点药店、3个定点医院和 3户参保单位,通过审计查出了有关单位在基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进行郊区民政局救灾资金审计过程中,在审计财政、民政部门的同时,延伸审计到乡镇和受灾户,通过对各环节的分析,对每项资金往来款项进行笔笔核对,弄清了在救灾资金使用中的来龙去脉及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为今后救灾资金的合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金融审计】 全年审计项目计划4项,完成4项。查出违纪资金10 953万元,上缴财政资金23.5万元。首次对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进行审计,对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审前调查,重点对工、建、农三行开展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中心,对工、建、农三行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全方位严格细致的审查。深入到全市各县级农业银行,对县级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状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共查出银行违规放贷、转移手续费收入、扩大成本费用开支、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损益不实、漏缴企业所得税、少上缴地方财政利润等10个方面问题。审计组对上述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并全部得到了落实,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7项,完成市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政设施管理处、东方市政集团财务收支审计 3项(户);完成市执法局、市产权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规划局、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 5项(户);完成铁力至朗乡镇公路、富锦至宏胜镇公路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跟踪审计 4项(户);完成一中二期教学楼、一中二期实验楼、七中艺术综合楼、旅游学校综合楼工程项目决算审计4项;环路投资效益审计1项。全年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 108万元,其中,责令有关单位自行纠正违纪违规资金62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937万元;应调帐处理资金1 902万元。向市政府提交审计报告 5篇;上报审计信息 1篇,被省、市有关部门采纳审计信息9篇(次)。向纪检委移交案件1件。将工程结算审计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尝试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工程结算审计转变,聘请两名专业人员,较好的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任务,共核减工程造价120元,已收缴入库 19万元,填补了市审计局在工程结算审计上收缴的空白,并成立了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中心。对东方市政集团审计中发现外埠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57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问题,已移交到市纪检委立案检查。审计信息 《我市建筑开发商欠税严重》和《以个人名义贷款购车形成帐外资产问题应引起重视》分别被市领导批示。
  【农业资金审计】 全年完成省定审计项目8项,超计划4项,市定审计项目完成一项,未完成3项。共完成审计信息、调研文章 10篇,其中“对佳木斯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调查”被市有关部门采用。完成局制定目标责任的80%。全年收缴违纪违规资金 41万元,超计划目标34万元。全年移交司法机关经济案件2起。查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2起,现已移交并得到处理一起。查出违法占地,多占土地案件 2起。同江农发资金审计和种子管理处经济责任审计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
  【经贸审计】 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0户,其中:经济责任2户,财务收支审计6户,粮食购销企业清查审计2户,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05万元,调整纠正和挽回各项经济损失 317万元,上缴财政资金67万元。完成省统一安排粮食清查审计全市58户企业指导综合汇总上报工作。
  【行政事业审计】 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6项33 户,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 967万元,上缴财政资金20万元。提交审计调查报告、论文、信息18篇,分别被省、市有关部门采用及被领导批示。完成老干部药费调查、市政府驻哈办审计、省审计厅农林处外调、粮审、社区建设、纪委检查共6项任务。先后对技术监督系统、长城饭店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并延伸了6个有关单位。审计共查出预算外资金未专户存储,帐外资产、隐瞒收入、乱收费、漏税等大量违纪问题,收缴违纪资金十几万元。对市图书馆、市计生委、第五中学 3个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千万余元,收缴资金数万元。《希望工程基金和捐资助学资金审计调查》被省审计厅向省政府作的专题报告中大幅采用,省教育厅就捐资助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全省教育系统进行了转发。调查报告《债务负担过重办学经费紧张双重压力下的我市教育》被市委采用,3位市领导先后作了重要批示,在佳木斯广播电台播发了审计公告1篇。
  【外资审计】 对佳木斯市外贸局和热力公司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佳木斯亚麻有限公司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参加了对牡丹江国土资源局的审计,收缴违纪资金30万元。
  【经济责任审计】 全年完成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30户、市委组织部临时追加11户,事业单位10户、国有企业5户、重点改组改制企业8户。共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18 35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94条,被采纳86条,与有关部门协调共对10名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活动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追究了其应负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建议组织部门对5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向纪检和监察机关移送大要案线索5件。对汤原县林业局审计时,将该局在支付30万元种苗补助款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交市检察院立案侦察。
                                     (王进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