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基本情况】 2004年,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先后组织召开了五次全市大型会议、三次市长办公会议、六次部门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要求,对我市2004年安全工作签状单位进行了重新调整,突出了高危和重点企业的数量,扩大了签状面,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中省直及重点企业等76家单位签订了200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将事故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在全市上下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网络。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直、中省直部门及有关单位200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评出优秀单位14家,达标单位10家。
【基础工作】 提出了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发扬主动、协调、负责、奉献的四种精神;明确夯实基础、提高素质、规范执法、强化宣传、狠抓培训、注重创新的六项任务;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组建了佳木斯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先后制发了《2004年重点工作》、《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2004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三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的通知》、《佳木斯市2005—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划》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
【规范执法】 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细则)图》和《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2004年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750余人次,执法检查单位1 580余户,下达执法文书320份,查处单位16户,没有发生违反执法程序和违规违纪的现象。做到了行政执法无复议、无上诉。
【专项整治】 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重点开展了 5项专项整治活动。 1、危险化学品整治:对一些危化品从业单位初步建立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电子档案。研究制定了《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450余户(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60余件,查出并整改隐患230余处。2、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检查单位160余(次)户,查改隐患180余项,对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行了停业整顿。3、会同公安消防、交警、经贸委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小煤矿、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进行整治,先后召开了春季防火、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冬季防火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运输市场)秩序工作等专项会议,并随时抽查,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 4、组织协调公安消防、建设局、总工会、电业局、海事局等部门开展春冬季防火、水上交通、城市燃气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5、组织协调公安消防、海事、文化、教育、建设、质监等部门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尤其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各相关部门,由市领导带队,深入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宣传培训】 安监局开展了以 “安全生产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依据“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市直、中省直及重点企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先后进行了安全生产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 “四进”活动;开展送“法”到基层,服务到基层,指导到基层;安排市人大代表检查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进行了石油系统消防演练;6月13日在市中心广场组织 “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宣传活动,组织展览安全宣传板报60余块,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了消防救灾现场演练。会同公安消防、交警、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分别进行了 “119”防火宣传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一周年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了我省地市安全监察系统第一个安全生产网站,在网上定期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动态和通报各类事故情况,增大了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更加及时广泛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与日报社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共同创办了《安全周刊》,扩大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普及面。全年共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9期,培训1 5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