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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



  【土地市场化配置】 2004年,市国土资源局深入推行土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土地收益连续第三年大幅度增加。一是积极强化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市各县(市)实现 “无一空白”,全都开展了招拍挂工作。市本级成功运作了教育十小区、农垦、医药站(两块)、人防办等一批招拍挂项目,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率实现百分之百。各县 (市)也都设立了公开交易场所,建立了招拍挂制度。全年市区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 16.97公顷,成交总价款9 680万元 (港粮小区一期工程,44 755平方米,已挂牌出让,价款为 5 000万元);全市达到27.93公顷,成立总价款达到 1.24亿元。二是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多种运作模式。采取多种方式,努力打开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局面。 (1)尝试联合收储。与省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联合,达成了合作收购储备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土地总面积达到50余公顷。 (2)配合国企改革进行收储。市医药站被收购后,完成挂牌出让工作,成交价达到826万元,不但获得700万元职工安置费,还使财政得到了126万元额外收入。(3)积极探索“先议后卖”的新路子,即先与需要处置土地单位进行协商,确定收购价格,然后通过挂牌出让,把土地“卖出去”,再用获得的成交价款支付买地费用。市区累计收储土地75宗,面积268公顷,评估总值近7亿元;其中信息储备55宗,规划储备16宗,实物储备12宗。三是挖掘土地二级市场潜力,成功进行了一处和二处的人力资源整合工作。通过公开竞岗,对原城区处和地产所人员进行重组,整合为城区一处、城区一处,明确以中山路为界进行轮岗,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统一管理,形成有效制约机制,土地出租、转让、抵押行为中的“隐形交易”减少,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使二级市场收益稳步增加。全市土地显化收益达到60 627万元,土地总收益达到21 031万元,出让金收缴达到8 854万元,其中市区土地出让金收缴入财政3 390万元,提前 2个月完成市下达的任务。
  【耕地保护】 一是规划修编工作,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已初步完成,正在申报,一但获批,既可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多用地,又维护了土地规划的权威性法律地位。二是强力推进“三项工程”,即占补平衡工程、护线工程和开发复垦整理工程。坚决贯彻“先补后占”原则,全市耕地保有量达到778 747.0733公顷。三是强化专门保护措施,切实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县(市)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强化基本农田监督检查,设置保护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652 120.6公顷,保护率达到84%,继续保持高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 4个百分点的工作成果。
  【为经济发展服务】 一是成功运作一批重点项目,为地方经济发展引入资金。省厅投入222万元, 用于郊区西格木鱼池、大来鱼池、红伟砖厂、大来砖厂、黑通砂场等五个地块复垦整理项目。总面积 111公顷,已胜利完成。四丰山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正式通过省厅初验。省厅投入200万元进行的桦川苏家店泥碳项目也已完成。上报2处矿泉水水源地调查评价项目,都获省厅批准。上报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对南部火山岩地区岩金、东风山——四块石带铁和多金属、桦南含煤地层等项目进行立项。累计引资 423.5万元。二是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落实市重点项目提供充分保障。出台了《关于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实施重点支持和保护的决定》、《用地用矿审批有关规定》、《关于诚信企业用地、用矿创建行动方案》、《维护外来投资和企业经营者权益,开展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全程服务和保护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沃尔德电缆厂、乌苏里药业、糖厂、垃圾处理厂、同江地方铁路一期工程、郊区奶牛厂、申竣木业、皮革厂、佳木斯纺织印染厂等重点项目顺利完成选址、贷款、改制等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开展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活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在市、县(市)对区内矿山企业进行自检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市)进行互查,达到了互相督促、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推行探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对辖区内应进行有偿使用的矿山企业实行了采矿权有偿使用,征收采矿权价款63万元。市局的探矿权挂牌出让曾获得全国地市第一。三是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完成 50.96万元,提前完成省定指标。采业总产值超亿元,继续保持上升态势。四是开展矿泉水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对矿泉水水源地、持证情况、注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有效的规范了矿泉水市场,全年有17家矿泉水企业办理了矿泉水注册。完成了全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整治土地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领导,率先在全省将此项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政府下发此项工作方案的作法受到了省厅表扬,并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市、县(市)政府、国土部门精心组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逐区、逐街、逐路、逐户的拉网式排查办法,保证了治理整顿工作效果,全市查处违法案件56件。三是专项工作成效明显。 (1)开发区清理工作达到要求。经过多方努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原占地面积868公顷核减到238.625公顷;同江中俄国际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在占地面积1 400公顷核减到1 100公顷;同江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区占地面积40公顷符合规划,予以保留。 (2)征地补偿安置清查到位。与纪检委配合,开展逐乡、逐村、逐项目清查,1998年以来全市进行的国家征地35件,全部补偿到位。 (3)建立严格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小事不过日,大事不过周”。全市共处理国家和省交办信访案件48件,均已办结。
  【地籍管理】 楼房发证已完成2万户。地籍管理规范化“百日会战”活动顺利实施,全市地籍管理规范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更新工作进展顺利。
  【内部建设】 认真落实国土部“五条禁令”、十项便民措施和省厅“十不准、十严禁”。开展“四承诺、四树立、两禁止”活动。干部职工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人事、综合工作、办公环境建设、景观路建设、社区包保、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审批等基础工作都达到预期效果,社区包保受到市政府高度肯定。宣传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局领导亲自参加“行风热线”宣传工作,省国土资源杂志、三江晚报、佳木斯日报和电台、电视台不断刊发国土资源系统文章报道。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国土资源审批窗口受到表彰,被评为“红旗”窗口。垂直管理改革胜利完成,全新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建立了执法监察局,一处、二处设立了分局,跨乡并所顺利实施,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受到省厅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