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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2004年,市财政局围绕工作目标,开拓进取,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支出再创新高,全市总收人完成9.7亿元(如果没有免征农业税这一政策性调整,总收入将超过11亿元),增长9.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亿元,增长8.4%;全市总支出完成26亿元,增长20.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9亿元,增长15.7%。市本级总收入完成 6.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亿元,增长8.2%;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亿元,增长12.7%。全市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结余112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 89万元。先后获得了省委、省政府、省纠风办“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先进单位,省财政厅、人事厅财会工作先进集体,省财政厅决算评比三等奖及行政事业产权登记、税源状况调查、票据管理等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制一类单位、招商引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首批扶贫开发重点村定点帮扶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行政执法、创业行动等先进单位及爱心奉献标兵单位、模范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财源建设】 根据市委确定的“工业兴市、科教强市、经贸富市”的指导思想和“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民营,集中力量上项目”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有利契机,以工业振兴为先导,农产品精深加工为突破口,以经营城市为切入点,筛选见效快、发展后劲强、对财政增收拉动作用大的立市立县项目进行推进,全年共向上申报财源建设项目81个,项目总投资23亿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产值38亿元,利润 3.2亿元,税金2.6亿元。在农业方面,争取国家、省农业开发资金6 448万元,市县配套资金 993万元,吸引群众自筹资金4 091万元。这些资金投入后,改善水田0.7万亩,增加旱田节水灌溉面积5.3万亩,建设优质粮食基地3.9万亩,造林 0.3万亩。在工业方面,争取旅游、高新技术、信息产业和机电产品出口等方面的资金共计1 239万元,重点支持了啤酒厂5万吨扩产改造、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屏蔽电泵、乌苏里江佳大制药 4亿支水针剂等项目建设。这些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3.9亿元,利润4 000万元,税金5 600万元。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 931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矛盾。争取省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 1 928万元,对16所中小学危房进行了改造,改造面积2.8万平方米,当年竣工2.4万平方米。争取到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8 412万元,省专项资金5 416万元。
  【工资发放】 在保工资发放上,积极采取“一借、一清、两控”措施,全力以赴保工资。“一借”就是在财政资金紧张、保工资有困难的情况下,向省财政争取临时性工资借款 2.6亿元,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市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问题。“一清”就是对市直251个单位的15 596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清理,初步清出170人,对73人做了撤卡处理,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资金近百万元。“两控”就是对会议费、招待费继续实行五大委秘书长包干办法,严格控制;对市直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按《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一次性包死, 超支不补,增强了预算的刚性。 在预算的安排和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保运转,压一般”的原则,合理调度资金,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资金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工作】 争取省养老保险资金1.7亿元,再就业专项资金4 700万元。在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管理的基础上,妥善安排调度了 3.1亿元养老保险资金,并按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确保了市直 5.5万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了全市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低保标准由117元提高到140元。加大了对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和解决其子女上学困难方面的资金投入,研究制定并实施了大病救助和教育救助制度,全年共向2.5万名低保对象和4.4万名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低保资金2 550万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 400万元,大病救助和教育救助资金150万元。春节期间,为保障原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筹资121万元补发了以前年度企业拖欠下岗职工的生活费;投入 650万元,为佳纺、友谊糖厂和北佳公司的 3 944名进入退休序列和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基本生活费。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企业离休人员统筹基金收支管理和财政补助的具体办法,共同探索建立了企业参保离休人员医疗待遇的保障机制。投入 692万元妥善解决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并采取“一企一查”方式,对企业的负担能力进行逐一认定并确定了具体的负担数额,解决了企业没有能力负担军转干部发放“三费”的问题。
  【落实“一免两补”政策】 全市共向31万农户发放了粮食补贴资金,平均每个农民得到粮食补贴146元;同时对8.8万户种植水稻和大豆良种的农民给予了良种补贴,平均每个农民得到补贴30元,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在全市“一免两补”惠民惠农政策实施中,共免征农业税2.06亿元,发放粮食补贴资金1.83亿元、良种补贴 0.3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62元。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本着“规范、服务、高效、监督”的原则,制定了国库中心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对纳入中心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统一了支出标准,规范了支出行为,减少了中间环节,从制度上解决了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问题。年末,纳入国库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达 167户,比年初增加47户,拒付不合理支出120多笔,资金达 80万元,制止各预算单位滥发补助、津贴及奖金30多万元。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了采购范围,拓宽了采购领域,节约了财政资金。全市政府采购预算6 458万元,实际支出6 032万元,节约资金 426万元,综合节支率为6.6%。其中: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4 676万元,实际支出4 425万元,节约资金 251万元,综合节支率为5.4%。截止年末,全市政府采购规模可达 7 500万元。三是推进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针对非税收入在征收环节上存在收入上缴不及时、随意减免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不经市政府批准不准随意出台减免、缓征非税收入的政策。同时,加强预算和“专户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局内交叉管理职能,对有预算外收入单位的经费严格按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标准进行核定,对具有结算性质的大额支出项目直接拨付,避免了专项支出预算被预算外单位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做好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结合产权交易的新特点,下发了《佳木斯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程序》,加强了产权交易管理的宣传,建立了产权交易网站,实现了市场联网,并定期在网上发布产权交易法规和产权交易信息,为佳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平台。全市国有资产交易40次,交易额4.3亿元,是上年的3倍,国有资产增值5 620万元,100%实现了网上交易。
  【专项检查】 全年对 186户有收费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清理出票据使用不当、收费资金不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的单位 74个,查出违纪资金882万元,对查出问题的单位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分别进行了经济处罚。对17个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共审查资金6 205万元,审减资金1 386万元,审减率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