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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

地方税务



  【税收收入】 2004年,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38 307万元,为年计划的106.4%,比计划超收2 307万元,为上年的110.0%,比上年增收3 482万元。税收收人连续11年实现了超收,再创历史新高。
  【税收结构】从税源上看,各税种收入结构出现一定变化:一是主体税种营业税与往年相比增幅放缓。其中金融行业尤其是农发行受有关政策影响,收入出现缺口;建安行业由于重点公路工程的完工以及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的原因,收入没有出现大幅度的增收;服务业、邮政电信业营业税继续保持了稳定的增长。二是随着代扣代缴工作深入开展以及汇算清缴检查力度不断加大,所得税收人增长较快。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了27.2%、32.0%。三是医药、煤矿机械、防暴电机等企业效益好转,电力行业体制调整,使税收出现了新的亮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收人同比增长了 20.0%。四是水泥生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带动地方小税种的增收,资源税同比增长了75.65%。五是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于地方停产、破产企业较多,税源不足的矛盾仍很突出。六是以票管税工作力度加大,欠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促进了收入的增长。从经济性质看,国有企业税收比重出现下降,个体税收比重稳定,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税收比重有所上升。在税收中,国有企业占44.8%,同比下降5.6%;集体企业占 8.3%,与上年基本一致;有限责任公司占21.7%,同比上升3.9%;个体私营经济占22.1%,与上年持平;外资企业占3.1%,同比上升1.9%。从产业上看,第三产业占73.6%,仍占主体地位。
  【税收措施】 一是认真分解税收计划,至上而下落实收人责任制,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促季的要求,为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打好基础。二是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和监控。针对税源变动情况,重新确定了重点税源范围,将全市重点税源户数增加到 240户,细化了监控指标,按月上报重点税源收入信息。三是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在全市各单位深入开展税款代扣代缴专项检查工作,并对该税往年扣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个人所得税同比增收 1 585万元。四是加强以票管税工作。对欠税建安企业发票实行代开代管,改变餐饮行业发票兑奖方式,全面推行“即开”型刮奖式发票,仅餐饮业营业税增收就达 563万元。五是结合企业效益的转变,重点加大对电机、煤机、玻璃、黑龙等工业企业税款的清理力度。六是强化建安行业的税收挖潜。对辖区内新办企业、改制企业缴税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对部分个体业户税收定额重新进行了调整,并强化了税款委托代征工作,以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应收尽收。七是加强欠税治理工作。
  【社保费征缴】 超额完成了社保费征缴任务,共征缴社保费2.71亿元,比上年增收0.37亿。其中,养老保险费完成 2.45亿元,为计划的 116.7%,比上年增长 30%;失业保险费完成0.26亿元,为计划的6.3%,比上年增长22.3%。征缴率分别为97.3%和98.8%。
  【依法治税】 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和通讯设备开展日常宣传,充分利用办税大厅和主要商场开展“阵地”宣传。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地、国税共同举办宣传活动,采取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开辟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专题晚会等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举办各类讲座40多次,散发宣传单6万余份,受理举报案件6件。同江市局与电视台联合录制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美好同江》系列宣传片,抚远地税在全县团员当中,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同时,加强税收执法的学习和培训,围绕 《依法行政纲要》、《行政认可法》,抓好全员学习、培训及考试工作,做好行政认可事项的清理及保留的税务许可事项进行公示。强化执法监督。对重大税务案件规范审理程序,制定了税收执法检查计划,保证税收执法的事后监督。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并且,深入贯彻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
  【税务稽查】 2004年,全市各级稽查组织共立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250件,结案245件,查补税款844万元,查补滞纳金和罚款172万元,组织入库税款807万元,入库滞纳金及罚款163万元。规范制度建设,专门组织人员制定了《稽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及“阳光稽查工程”实施方案》等十一项制度,继续深化“阳光稽查”活动和“学习型稽查”活动,规范“审计式稽查”方式,深化稽查执法工作。
  【征收管理】 一是加强征管基础建设,规范定额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定额等级标准,完善后的定额等级标准包括六大行业十七个子行业,基本涵盖需要双定征收管理的各个行业。推行简化办税程序。在“双定管理”的纳税人全部实行简易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实现简并征期的纳税申报方式的五个指导性范围。在推行简并征期过程中,各基层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征管范围和征管力量配置进行了相应调整,提高办税效率,减少税收成本。推进纳税诚信机制建设。与国税局联合下发了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对纳税人近两年来的所有纳税信息进行单户逐项比对分析。评选出A级18户,B级2 400户,C级821户,D级21户。并按省局的部署,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发放了证书和牌匾。 二是加强发票管理。进一步推行饮食业的“以票控税”工作,启用刮奖发票,扩大奖项设置,由原来的3 203个奖项增加到5 203个。增设举报电话,由原来的一部举报电话增至 6部,并分辖区印在发票上,保证举报渠道的畅通。因地制宜地推广刮奖发票的使用范围,除市区外,已在富锦局和汤原局启用了刮奖发票。推行刮奖发票以后,饮食业税收始终保持大幅度增长,饮食业全年实现税收 1 2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14万元,增加 52个百分点,支付奖金90多万元。另一方面,顺利完成发票改版的部署工作,此次改版的发票涉及地税部门管理的所有发票,为此,加强了领导和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了发票改版工作的有序进行。三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业务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两大模块全面启动,加大了硬件投入力度,适时组织软件升级,保证了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的技术需求。实现了市区税收业务数据的集中处理。部分县(市)局已成功实现税银联网。税收票证、各类发票、代开发票已纳入计算机管理。信息数据管理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延伸,网上报税有新的发展。
  【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市地税机关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其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再就业工作。二是在全市开展文明办税窗口创建活动,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和公开办税制。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为地方经济的服务力度。三次走进市广播电台直播间,接受社会各界听众对税收政策、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三次在市电视台和《佳木斯日报》向社会做出承诺。一年来,为 5户福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5.8万元,批准 6户企业核销坏账损失243.9万元,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为2 304名下岗职工办理了税收优惠手续,共减免各项税收394.7万元,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13.34万元。全市地税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市纠风办组织的社会各界千人对63个部门测评中市地税局获得总分第一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