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
金融·保险
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
【经营指标】 2004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 582 316万元,较年初增长8.20%。其中:企业存款余额329 563万元,较年初增长6.33%;储蓄存款余额2 075799万元,较年初增长6.93%。各项贷款余额2 043 950万元,较年初下降 2.98%。剔除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等因素,贷款实际增长3.13%。其中:工业贷款余额177 367万元,较年初增加增长 4.46%。农业贷款余额93 964万元,增长21.21%。受粮食收购政策放开等因素影响,农发行收购贷款大幅下降。截止2004年末,农发行收购贷款余额839 067万元,较年初下降 11.64%。受政策及社会信用状况不佳等因素影响,个人消费信贷萎缩。截止2004年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 192 757万元,较年初增加506万元,增长0.26%,增幅较上年回落 130个百分点。全市金融机构现金累计收入10 224 170万元,现金累计支出10 182 359万元,净回笼41 811万元,较同期多回笼119 448万元。
【货币政策】 切实加强货币政策在辖内的有效传导与对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引导银行机构合理调整信贷投向。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引导全市各银行机构重点支持工农业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在贷款大量核呆、剥离的情况下,到2004年末,工业贷款余额仍较年初增加8 815万元,增长4.46%,较上年同期多增19 317万元,增幅高于同期9.51个百分点。农业贷款较年初增加16 445万元,增长21.21%,较上年同期多增13 860万元,增幅高于同期 17.76个百分点。二是全力做好金融支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信贷支农为中心,争取上级行在支农资金方面的倾斜和支持,支农再贷款投放额度由三年前的几千万元,增加到2004年初的4亿元,2004年末又追加 11 500万元,为农村信用社做好支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针对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过程中,金融业需重点研究解决的资金投入、不良贷款包袱、调整信贷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金融部门自身发展等四个问题,对振兴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开展金融支持工作。开展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形成了《金融支持佳木斯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工作思路和相关政策建议》,并上报沈阳分行和市委、市政府,为上级制定和出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金融支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加强金融支持的引导,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金融部门加大振兴老工业基地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处置不良贷款准备工作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抓住机遇,改进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组织全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处置不良贷款的务实性运作,其中,工商银行已上报了17亿元不良贷款处置预案,工行、中行、建行等 3家国有商业银行共处置不良贷款101 205万元,为国有企业发展和改制创造了条件。
【金融稳定】 市中心支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积极维护金融稳定。一是完成佳证最终处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佳木斯证券公司自然人债务清偿工作已经结束, 3个营业部证券类业务交接工作已顺利完成,被挪用股民保证金已分批弥补,机构债权债务核实、认定工作已全部完成,最终处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业已就绪。佳木斯证券公司撤销清算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相关部门、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的高度评价,被称为全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清算最平稳、处置最稳定、速度最快、成本最低、效果最显著的单位,被人民银行总行确定为“佳木斯模式”,并在全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二是努力做好“七社”停业整顿后续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佳木斯市中心支行及时向上级行反馈前进等 4家政府办城市信用社,政府专项借款使用中遇到的先期垫付再贷款利息无法偿付及 3家人民银行自办信用社后期处置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并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上级行领导两次赴人民银行总行汇报,目前,已解决政府专项借款缓付利息问题。三是积极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的风险防范工作。认真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与人民银行有关手续的审批工作,在调查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分别对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等情况进行了审核上报;针对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出现的增资扩股等新问题,建议并协助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有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及农村信用社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座谈会,使有关各方形成共识、密切协作,促进了改革的健康顺利进行;加强对各县(市)支行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期间风险防范预案》,指导各县(市)支行按照“密切关注、及时反馈、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期间辖内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稳定工作。
【外汇管理】 市中心支行加强外汇管理,指导和支持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好外汇业务。一是积极支持过境外汇指定银行地区拓展国际业务范围。年内先后审核批准了工行抚远支行开办国际结算业务、中行同江支行办理浮动汇率外币兑换业务,大大降低了边贸企业的经营成本。二是在相关外汇管理法规的框架内,不断简化边贸进出口核销手续,为企业进出口提供便利。2004年全辖累计完成出口27 812万美元,进口7 510万美元,同比增长91%。三是加强外资、外债管理,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共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7户,受理询证5笔,引进外商企业合同外资415万美元,实际到位112万美元。被市政府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四是增加结售汇网点,为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提供便利。2004年,受理批准工商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农业银行佳木斯市分行、中国银行佳木斯市分行的 13个支行、1个分理处开办结售汇业务。特别是桦南、汤原、抚远等结售汇网点的设立,填补了当地未有外汇指定银行的空白。另外,完成了23家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备案、12家金融机构因私购汇核准备案工作。
(宋 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