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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 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落实市委“两风”建设提出的“四承诺”、“四树立”、“两禁止”要求,在全系统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推行“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建立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考核档案》。在党政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述廉、考廉、评廉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加大了反腐纠风工作力度。把反腐纠风作为卫生事业整体发展和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政府年度考核卫生部门的责任目标之中。将卫生行风建设贯穿于卫生行业管理的始终,实行了自上而下的纠风工作包保责任制。通过开展“树行风、树形象”为内容的医院建设主题活动,提高了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使在岗职工职业道德教育面达100%,医德医风考核档案建档率达 95%。制订了《关于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红包”问题的奖惩规定》,在全市医护人员中开展了签订“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医学圣洁,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承诺书”活动。先后组织了 5次全市范围的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活动,查处各类问题21个,并进行了认真整改,对 5名违纪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不断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年向患者让利 1 236万元。首次对卫生耗材进行招标,进一步降低医疗机构购买卫生耗材成本,有力地推进了佳市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向深层次发展。通过发放社会调查问卷征求各界意见,群众对服务满意度达96%,受到全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市卫生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佳大一附院、市中心医院、妇婴医院被省卫生厅授予“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