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监督
食品卫生监督
【食品卫生监督】 开展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食品加工企业添加剂使用、建筑工地食堂整顿等专项工作。共巡回监督检查1 250余户次,采集样品1 169份,合格1 075份,合格率为 91.96%,行政罚款20 500元,收缴销毁各种不合格食品及原料15吨。一是查获了陈尚领黑屠宰加工点,收缴病死仔猪 135头,屠宰分割后的猪肉拌 4头,肘子110公斤及一枚私刻检疫合格公章,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二是检查奶粉批发商、食品商场、农村食杂店等34户次,采集奶粉样品65份,17份不合格,封存没收75袋,并在《佳木斯日报》上进行公示。三是开展卫生许可证专项治理工作,检查 146户食品生产企业,清理收回卫生许可证26户,分别下达了责令改进和停止生产的处理意见,对其中 5户超项和不具备其许可项目生产条件的企业,下达了禁止生产的监督意见。四是对全市26个建筑工地的民工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视情节分别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改善基础设施、从业人员办理健康体检和加强餐饮用具消毒等整改要求。五是开展了肉灌制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经销单位、粉丝经销单位、儿童食品和酒类批发等项目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没收了65个品种无索证的添加剂产品 200袋(盒)。六是在市直管的19户餐饮单位和 5户纯净水生产企业中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户纯净水生产企业、2户餐饮单位已被省卫生厅评定为 A级单位,3户申报A级的单位已通过初审。7家学校食堂被评审定为8级。在现有3家A级食堂的基础上,又有5家申报了A级食堂,待省卫生厅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