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传染病防治
重点传染病防治
【重点传染病防治】 2004年,全市共报告乙类法定传染病 16种6 537例,报告发病率为269.68/10万,比去年同期上升46.63%。报告发病前五位的分别是肺结核(2 349例)、乙肝(2 218例)、流行性出血热(578例)、痢疾(511例)、丙肝(197例)。一是在全市推广使用新的疾病监测档案。开展了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对所辖县(市)区的19所医疗单位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了检查,查看门诊日志45 935份,查出应报传染病343例,漏报9例,漏报率为 2.62%。二是加强了疫情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全市132家乡级以上医疗单位开通了 24小时疫情值班电话,在省卫生厅及省疾控中心组织的测试中,接通率均达到了100%。开展死亡病例(除损伤),传染病疫情网上直报工作,全市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均实现了疫情网上直报。三是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工作,桦川县卫生防疫站通过了省艾滋病检验检测中心验收,成为我市第八家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对佳木斯市莲江口监狱的 110名性犯罪者进行艾滋病筛查检验。检验结果均为阴性。四是加强了肠道门诊工作,实施霍乱周报及 0157:H7月报制度,对全市的肠道门诊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佳木斯市部分医疗单位的 102份腹泻病例进行了抽样检查,查出福氏疾病杆菌培养阳性1例,阳性率为0.98%。五是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参加了全市组织的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现场演练,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在国内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后,组织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对当地禽类养殖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禽类养殖的种类、饲养人员的联系办法,为防止禽流感的发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对东风区建国乡、郊区四丰乡各暴发的 1起出血热,由于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8月4日,接到省疾控中心关于有 1名霍乱患者可能返佳的协查电话后,立即进行核实处理,受到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的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