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 2004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对佳木斯学院原领导班子经认真考核,重新聘任,三名优秀的年青干部脱颖而出,提升为院长助理,组建了学院并入大学后的第一届新的领导班子。机关管理机构设立9个处室,党委设立5个部门,定编48人;教学设立10个学科,33个教研室,定编96人;教辅设立 3个部门,定编14人;附属医院定编24人。机关管理处室下设技术工人岗位,定编34人。经领导提名、自我推荐、民主测评、个人谈话等考察、考核后,在全院公示,聘任了 19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10名学科主任,33名教研室主任。本着“精简高效、优化结构、以编定岗、科学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拟定了《学院各部门定岗定编方案》,实行全员聘任制。在聘任中,遵循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合理流动、公开公正公平竞聘原则,实现了全员择优聘任。